深圳市巴兰塔酒店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连贺林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观湖)案【2022】123号),诉求为劳动合同,金额合计人民币10460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以下仲裁文书及相关材料:
1.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副本及相关证据;
3.当事人送达信息确认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答辩书用纸。
本公告已于2022年4月15日张贴于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城社区大和路234号106(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城社区大和路234号106)。你可到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村261号观湖劳动办仲裁窗口领取以上文书及材料(联系人:曾小姐,电话:0755-28029553)。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5月30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村261号观湖劳动办仲裁一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