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巨能量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黄朝西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观湖)案【2022】12号)已办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被申请人深圳市巨能量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向申请人黄朝西支付2020年6月30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19000元。
本公告已于2022年5月7日张贴于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新田社区观平路麒麟工业区24号。你可到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路(伟业百货对面)观湖劳动办领取仲裁裁决书(联系人:黄小姐,电话:0755-27976176)。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