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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龙华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9MB2D27356N/2021-00049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龙华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1-06-21
名称: 租赁纠纷剪不断理还乱,深圳龙华调解员抽丝剥茧帮化解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6-21
主题词: 租赁纠纷 房屋 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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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纠纷剪不断理还乱,深圳龙华调解员抽丝剥茧帮化解

发布日期:2021-06-21  浏览次数:-

  2019年3月,深圳龙华市民温某为获取贷款,将一套房屋典押给A公司,2020年6月,租客陈某与A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2021年4月5日,温某向A公司提出要一次性偿还本金及利息后,于2021年5月5日收回房屋,给予A公司1个月的时间与租客沟通,劝其搬离。因A公司通知不当,截止到搬离期限,租客陈某仍未搬离。

  由于温某已将房屋出售,并与新业主约定5月6日交付房屋,但到期限租客仍未搬离,后经A公司与陈某多次沟通未果,温某采取停水停电措施,而陈某则自行恢复供水供电,如此僵持几天后,冲突升级。5月8日,温某叫了开锁师傅强行开锁,破门而入,并与陈某儿子发生推搡,在A公司工作人员的劝说下,三方一致同意进行调解。

  深圳龙华流动调解室调解员接到调解申请后迅速赶往现场,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一开始,租客陈某坚决不同意搬离,她认为自己签订租赁合同的期限为3年,合同未到期A公司和温某无权要求其搬离。温某则称其开锁破门后被陈某儿子推搡,差点受伤,对峙时言语间威胁之意明显,矛盾一触即发。

  调解员及时对双方进行情绪安抚,并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法将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调解。由于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第一次调解失败,调解员建议双方回去考虑清楚后,择日再调。

  次日,调解员联系三方当事人再次进行调解,三方各持己见,调解再次陷入僵局,但此时双方意向金额较昨日已经大幅度接近,所以调解员再次将双方分开劝导。

  经过多次耐心调解,三方当事人一致同意,由温某和A公司向陈某支付7万元违约金、两个月押金及1个月租金,合计人民币8.83万元,陈某收到钱后立即搬离并交付房屋,至此纠纷圆满解决。

  在这宗纠纷中,调解员对当事人展开积极调解工作,发挥了流动调解室的便民、专业的特点,及时赶到现场安抚当事人情绪,并设身处地为当事人分析利益诉求,合情合理地予以折中处理意见,真正做到了讲理讲法又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