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分别于2021年1月27日、2021年3月3日,依法取缔了2间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非法行医场所,扣押了一批非法物品。违法当事人(详见附件)至今仍未到我局接受调查和处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限上述违法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前来我局接受调查和处理,逾期仍未前来的,被封存的财物将被视为无主财产处理,上缴国库。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412
联系电话:0755-23336238
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3月15日
附件:
索引号: | 11440309MB2D07048B/2021-00072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1-03-15 |
名称: | 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封存物品的公告(3月15日)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03-17 | |
主题词: | 封存 物品 公告 |
我局分别于2021年1月27日、2021年3月3日,依法取缔了2间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非法行医场所,扣押了一批非法物品。违法当事人(详见附件)至今仍未到我局接受调查和处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限上述违法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前来我局接受调查和处理,逾期仍未前来的,被封存的财物将被视为无主财产处理,上缴国库。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412
联系电话:0755-23336238
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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