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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申请

申请流程

我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2013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学位类型及录取原则

积分入学

录取原则:“先类别后积分”,即是按类别依次录取,当某一类别的学生不能全部录取时,按照积分的高低依次录取,录满招生计划为止。

学位类型

  • 第一类
  • 第二类
  • 第三类
  • 第四类
  • 第五类
  • 第六类

龙华区户籍,学区内商品房或祖屋或安居商品房


这两类的积分办法为:

1.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购商品房或安居商品房(要求为住宅用途商品房,家庭合法产权份额在51%以上),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积1分。

2.加分项目:独生子女加60分、政策内或全面二孩加30分、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加10分、政策外未接受处理或信息有误不加分。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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