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公众1 | 目前许第十一条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该条在资助时间段上是否可以调整为:上年度到期,以贷款期限时长作为资助区间(比如2021年申报2020年贴息,贷款2020年8月5到期,资助期间为2019年8月4日至2020的8月5日)。 | 部分采纳,在操作规程中将综合考虑贷款期间问题,但所有情况需统一研究。 |
公众2 | 银行融资难,基本没有抵押贷不到款。 | 采纳,针对融资难问题我局正多方研究改善,一是开发普惠金融服务平台,基础大数据引进更多信用型产品;二是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融资、供应链融资,改善贷款必抵押的情况。 |
公众3 | 作为中小企业制造业公司,大力支持并积极申报深圳市龙华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促进产融结合的若干政策项目。 | 感谢支持。 |
公众4 | 建议融资租赁的年化费率补贴设置上限,目前市场融资租赁费率普遍在10%左右,成本较高。 | 采纳,已增加“补贴年化费率不超过3.5%”的上限。 |
公众5 | 建议第二章支持金融业集聚发展第三条落户奖励略微降低实缴注册资本的门槛,目前有部分持牌金融机构早期注册资本较少,但是后期潜力较大,值得鼓励发展。 | 采纳,已增加“对金融机构总部实缴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