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征集调查

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深圳市龙华区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征集公众意见的情况反馈

来源: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日期:2021年06月30日 【字体:

  为进一步推进区总部经济发展,强化总部集聚效应,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结合近几年总部政策实施实际,我局研究编制了《深圳市龙华区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6月24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征集活动已截止。共征集2条,均已采纳。现就《深圳市龙华区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的公众意见反馈如下:

  1、关于《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三)款“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企业板”已合并,建议更新表述。

  采纳情况:采纳。本条修改为:“在境内证券交易所(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创业板以及科创板)和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东京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等)上市的公司总部可直接认定为区总部企业。”

  2、关于《实施办法》第十六条,建议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直接享受区人才扶持政策,并将总部企业核心技术人员、研发人员纳入人才扶持范围。

  采纳情况:采纳。本条修改为:“被认定为区高层次人才的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研发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

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