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0日至6月20日,我局就《深圳市龙华区关于促进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目前征集活动已截止,共收到3份网民的意见。意见内容及反馈情况如下:
一、市民张先生:政策第五条鼓励采购和供应本地配套企业中,规定对配套采购我区中小微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奖励。为鼓励整个产业发展,建议对采购大企业产品也给予奖励。
反馈情况:感谢市民对深圳市龙华区关于促进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提出的建议,经认真研究,我局已在相关条款中将“中小微”字样删除,只要采购我区新型显示企业生产的产品,不限制企业规模,符合条件的均给予奖励。
二、市民林女士:政策第八条支持参与行业标准制订,对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标准制订的企业给予奖励,该条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的相关政策可能重复,请问实际中适用哪一个政策?
反馈情况:感谢市民对深圳市龙华区关于促进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提出的建议,经认真研究确实存在您反映的情况,经各部门统筹研究,我局已将该条删除。
三、市民何女士:如果后续深圳市也出台新型显示相关扶持政策,市区两级政策是否可以同时享受建议明确。
反馈情况:感谢市民对深圳市龙华区关于促进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提出的建议,关于本政策范围内涉及的扶持项目,若市级政策有规定市区政策不可同时享受的,则不可同时享受,若无相关规定则可以同时享受。
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