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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对公开征集《龙华区劳务派遣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星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处理情况反馈

来源: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日期:2021年07月19日 【字体:

  我局于2021年7月2日至2021年7月12日向社会公开征集《龙华区劳务派遣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星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在此次公开征集意见中,公众积极参与,达到了预期效果。截止征集结束,共收到群众发来的征集意见3条,现将征集意见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序号

单位

意见建议

是否采纳

理由及修改情况

1

市民1

附件1 《龙华区劳务派遣机构星级评定分级指标》中第一项,第四点“按安全生产标准要求配备灭火器、应急灯、安全标识、自动报警系统、喷水灭火系统、干粉灭火装置、防毒面具等消防设施”,该项分值5分,分值占比太高,建议适当降低分值。

暂未采纳

关于配备消防设施分值占比高问题,由于公共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人力资源机构作为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落实配备相关必备消防设施工作,切实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2

市民2

办公区域规划,按照面积评分不合理,建议取消按面积大小评分,只要满足100平方米即可得分。

暂未采纳

关于办公区域面积大小评分问题,办公区域面积从客观上反映公司规模。结合机构星级评定分级,引导辖区人力资源机构向高端化、规模化发展。

3

市民3

附件1中第一项,第三点不合理,建议改为:具备相关设施设备即可得分,无需细分设备数量。

采纳

附件1中第一项,第三点由“电脑10台以上,打印机3台以上,复印机2台以上,档案柜3个以上,固定电话2台以上,得3分”和“电脑5台,打印机2台,复印机2台,档案柜2个,固定电话1台,得1分”改为“具备电脑、办公桌、固定电话等相关设备设施,得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