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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低保,哪些人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日期:2022年05月17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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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配偶;

  (二)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三)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四)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包括未单独立户的成年未婚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