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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来源:龙华区观湖街道办 日期:2021年07月30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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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办理的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2.办理的受理条件?

  初创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3.申请材料需要哪些?

  (1)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凭证的复印件。

  4.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找到相应事项,按照办理要求和材料清单,准备资料,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人员对电子材料进行网上预审。预审通过,则材料流转到业务部门进行受理;预审不通过,则以短信的方式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当天)
       (3)审核。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按规定和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和内容审核,审查通过则进入业务审批环节;审核不通过则以短信方式一次性告知审查不通过原因。(1个工作日)
       (4)审批。业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对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审批意见。(2个工作日) 

       (5)办结。审批通过后,送达财务。(2个工作日)
       (6)发放补贴。补贴按照财政核拨流程发放到申请人和申请单位账户。(不计入承诺时限)

  详情请见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