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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龙华区2018-2019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学位申请

小一学位申请 初一学位申请

申请流程

  • 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可以参加小一学位报名:

    我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2012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学位类型及录取原则

入学积分 录取原则:“先类别后积分”,即是按类别依次录取,当某一类别的学生不能全部录取时,按照积分的高低依次录取,录满招生计划为止。
学位类型
  • 第一类
  • 第二类
  • 第三类
  • 第四类
  • 第五类
  • 第六类
  • 龙华区户籍,学区内商品房或祖屋或安居型商品房

    这类的积分办法为:

    1.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购商品房或安居商品房(要求为住宅用途商品房,家庭合法产权份额在51%以上),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积1分。

    2.加分项目:独生子女加60分、政策内或全面二孩加30分、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加10分、政策外未接受处理或信息有误不加分。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

  • 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内商品房或祖屋或安居型商品房。

    这类的积分办法为:

    1.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购商品房或安居商品房(要求为住宅用途商品房,家庭合法产权份额在51%以上),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积1分。

    2.加分项目:独生子女加60分、政策内或全面二孩加30分、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加10分、政策外未接受处理或信息有误不加分。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

  • 龙华区户籍,学区内租房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型住房;

    这类的积分办法为:

    1.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租房且能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凭证》(或公共租赁房合同),按租赁凭证(或公共租赁房合同)登记备案日期每满1个月积1分。

    2.加分项目:独生子女加60分、政策内或全面二孩加30分、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加10分、政策外未接受处理或信息有误不加分。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

  • 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内租房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型住房。

    这类的积分办法为:

    1.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租房且能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凭证》(或公共租赁房合同),按租赁凭证(或公共租赁房合同)登记备案日期每满1个月积1分。

    2.加分项目:独生子女加60分、政策内或全面二孩加30分、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加10分、政策外未接受处理或信息有误不加分。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

  • 非深圳户籍,学区内商品房或安居型商品房;

    这类的积分办法为:

    1.按照申请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所购买险种必须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时间长一方缴纳时间计算积分,选择养老或医疗保险时间长的险种为积分,每满1个月积1分。

    2.加分项目:独生子女加60分、政策内或全面二孩加30分、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加10分、政策外未接受处理或信息有误不加分。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

  • 非深圳户籍,学区内租房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型住房。

    这类的积分办法为:

    1.按照申请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所购买险种必须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时间长一方缴纳时间计算积分,选择养老或医疗保险时间长的险种为积分,每满1个月积1分。

    2.加分项目:独生子女加60分、政策内或全面二孩加30分、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加10分、政策外未接受处理或信息有误不加分。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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