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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龙华区重点企业续约资格结果及集中续约有关事项的通告

来源: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日期:2019年08月30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龙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定向配租)》规定,“定向配租期满后可以申请续租,续租期限不超过3年。定向配租的企业被取消重点企业资格的,人才住房合同期满后,将不再与之续签”。经梳理近期定向配租合同到期的家企业资格,现将重点企业续约资格结果及集中续约有关事项进行公示。

  一、重点企业续约资格情况

  经审核梳理,共36家重点企业符合续约资格(详见附件)。

  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示。

  二、续约办理时间及地点

  续约办理时间为:2019年9月3日至9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6:00。

  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国鸿大厦3栋112办公室。

  三、续约条件

  (一)企业续约条件

  1.属于《龙华区2019年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名录》中的企业。

  2.企业定向配租合同所列的承租家庭在租住期间未欠缴租金。

  (二)承租人续约条件

  1.承租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承租人及家庭成员在租住期间未欠缴租金。

  3.承租人及家庭成员在租住期间未存在违反《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龙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定向配租)》相关规定的行为。

  四、续约方式

  (一)在续约合格名单内的重点企业,住房专员携带期满的《龙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定向配租)》及附件所列的承租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无房产证明(如已更换承租人,则提交目前在住的承租人材料。无房产证明查询日期距离递交材料之日不超过15天,可登录微信公众号“深圳不动产登记”或前往龙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查询打印),在规定期限内到续约办理地点办理租赁合同签订手续。

  (二)承租家庭不符合申请条件,其所属企业应尽快办理退房或变更手续。

  (三)因续约场地有限,建议各企业专办员避开高峰期办理续约业务,鉴于续约现场不提供停车位,请绿色出行。

  五、异议处理

  重点企业如对续约资格有异议的,可在续约期间由企业住房专员或委托代理人向我局书面申请复核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材料受理地址:龙华区梅龙路98号清湖国鸿工业园3栋112。

  逾期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对本通知公示信息无异议。

  六、重要提示

  (一)不符合续约资格的企业,请于公示之日起15日内办理退房相关手续。

  (二)因企业自身原因未在续约规定期间完成续签工作的,视为放弃本次续签资格,承租房源由我局收回。

  咨询电话:0755-81477770。

  附件: 2019年龙华区重点企业续约合格名单.xlsx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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