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于2020年3月16日发布的《深圳市龙华区住房保障中心关于公租房和人才住房租金减免有关事项的通告》公示了个人承租户和单位承租户免租名单。在公示期间,共有6户个人承租户向我中心提出异议。经复核,该6户个人承租户符合免租条件,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和方式
从2020年3月30日至4月6日,在龙华政府在线区住房和建设局子网(https://www.szlhq.gov.cn/bmxxgk/zfhjsj/)公示5个工作日。
二、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我局或区监察委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龙华区住房保障中心地址: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栋住房和建设局一楼112室,投诉举报电话:23336587、 29577224。
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