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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539605231/2024-00086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4-07-12
名称: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凯立方广场”(宗地号:A839-0289)项目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12
主题词: 配套用房 房地产市场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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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凯立方广场”(宗地号:A839-0289)项目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7-12  浏览次数:-

  为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保障广大市民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现将深圳市龙华区“凯立方广场”项目情况,通告如下:

  一、“凯立方广场”项目宗地号为A839-0289,土地使用权人为深世纪丽城(深圳)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大浪元芬股份合作公司,用地面积15078.41平方米,使用年期为50年(从2021年1月22日起至2071年1月21日止),土地用途为新型产业用地,土地性质为商品房性质。该项目1栋一单元为研发用房、二单元为宿舍、三单元为商业,于2023年4月取得预售许可,均为毛坯交付。

  二、该项目受让对象应满足《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楼宇及配套用房转让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凯立方广场”(宗地号:A839-0289)项目的通告》及我区产业用房相关管理规定所设定的资格条件,并向区产业部门申请资格条件审核。

  三、该项目出让人和受让人均应严格按照工业楼宇及配套用房使用用途使用房屋,不得通过加建、改建等方式改为住宅、商务公寓等非工业用途。如存在违规改变工业楼宇及配套用房使用用途的,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有权采取暂停工业楼宇受让人资格条件审核,查违部门等相关主管部门会严肃依法查处。

  请广大市民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如发现涉嫌存在虚假宣传、违法销售以及违规租赁等行为,应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举报。

  特此通告。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7月12日


附件:

1.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凯立方广场”(宗地号:A839-0289)项目的通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