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五公开专栏 > 决策公开 > 决策后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
孙群露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各区设置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的建议》收悉,现就与我区有关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供你们答复时参考:
龙华区2014年、2015年、2016年新报告HIV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例分别为308、315、329例,呈逐年上升趋势,我区在听取区人民医院、中心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反馈后,认为该建议涉及的事项具有合理性,但暂时无法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解决。理由如下:
一、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强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应具备一定的设备、设施、技术等基本条件和一定数量的经过规范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当前,两家区属公立医院都在进行改扩建项目,业务用房高度紧张,难以调剂专门业务用房用于艾滋病抗病毒治疗门诊和病房的建设。同时,两家医院也都缺乏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难以承担艾滋病患者规范诊疗的工作任务。
二、建议由贵委先期制定专项规划,加强各区区属医院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能力建设,待条件成熟后,再择机设置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
专此函致。
(联系人:尹章汉,联系电话:23336202)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