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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华区妇女发展规划和深圳市龙华区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群团工作部 日期:2022年07月28日 【字体:
文件已失效

各街道,区有关单位:

  现将《深圳市龙华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深圳市龙华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妇儿工委反映。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6日

深圳市龙华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

前  言

  妇女是人类文明的开创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程度,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重要体现,是检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妇女事业和妇女工作的重视达到前所未有高度,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入党的施政纲领,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为做好新时代妇女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和妇女发展,先后制定实施三个周期妇女发展规划,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妇女工作机制,深圳妇女发展和妇女事业取得历史性新成就,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2012年以来,龙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发展,先后制订实施《深圳市龙华新区妇女发展规划(2012—2020年)》《深圳市龙华区妇女发展规划(2017—2020年)》,着力解决一系列龙华妇女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有力推动龙华妇女事业和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龙华妇女健康水平稳步提升,妇幼保健体系逐步完善,妇女的医疗卫生服务得到较好保障。妇女受教育水平和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女性教育平等落实到位,基础教育阶段性别差异基本消除。妇女参与经济、决策及管理的能力和程度明显提升,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显现。妇女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各项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生存和发展环境日益优化,男女平等、尊重妇女等理念逐步成为社会共识,龙华妇女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和历史性进步。

  进入新时代,龙华妇女发展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性别平等观念有待进一步加强,区域、群体间妇女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存在,妇女受教育水平和综合素质需进一步提高,妇女参与政治、经济与社会治理的深度和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妇女权益保护及妇女生存发展环境需进一步优化,促进家庭发展的政策和社会支持体系尚待创新突破,龙华妇女事业发展仍然任重道远。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时期,深圳迎来粤港澳大湾区、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以及实施综合改革试点的黄金发展期,也是龙华加速建成中轴新城、高标准打造深圳都市核心区的关键阶段,这为龙华妇女事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对促进龙华妇女全面发展、建功新时代提出了更高要求。龙华必须从更高层面上科学规划妇女发展,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

  依照宪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妇女发展纲要规划、龙华区“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龙华区情和妇女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妇女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抢抓深圳“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和“双改”示范等重大历史机遇,围绕全面打造“数字龙华、都市核心”的发展目标,将妇女发展融入龙华发展总体布局,不断完善促进性别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持续优化妇女生存和发展环境,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完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推动妇女走在时代前列,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在更高水平上促进龙华妇女全面发展和妇女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妇女事业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贯彻落实党中央、广东省委、深圳市委、龙华区委关于妇女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妇女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坚持协调发展。将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目标任务纳入龙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部门专项规划,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同部署、同落实,让龙华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妇女。

  3.坚持平等发展。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营造更加平等、包容、可持续的发展环境,缩小男女两性发展差距。

  4.坚持全面发展。统筹兼顾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各方面的发展利益,有效解决制约龙华妇女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统筹推进区域、群体之间妇女的均衡发展,协调推进龙华妇女在各领域的全面发展。

  5.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总体布局中充分发挥妇女的重要作用,促进妇女积极投身高质量发展,踊跃参与龙华城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三)总体目标

  实施与全面建设数字龙华、高标准打造深圳都市核心区相匹配的妇女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进一步优化妇女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的环境,进一步提高妇女发展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妇女享有更优质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健康水平和健康素养持续提升。妇女整体素质能力持续提高,就业创业路径畅通,经济地位稳步提升。妇女更深度参与政治和社会事务管理,成效继续提升。妇女享有更高水平的社会保障,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全面提升。家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广泛弘扬。在更高水平上落实性别平等,妇女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妇女合法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妇女在各行各业贡献巾帼力量,享有出彩人生,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展望2035年,性别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龙华妇女事业发展超过全市平均水平,部分领域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二、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及指标、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

  1.主要目标

  努力打造健康中国“龙华样板”,实现妇女全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卫生健康服务,持续提升妇女健康水平和健康素养。

  2.主要指标

  (1)建成1个区急危孕产妇救治中心。

  (2)35-45岁适龄女性宫颈癌筛查率达到70%以上。适龄女性乳腺癌筛查率逐步提高。逐步提高适龄女性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接种量。

  (3)婚前医学检查率提高到65%,孕前优生检查率达到80%以上。

  (4)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2%以上。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6.5/10万以下。

  (5)重度地贫儿产前干预率达到80%以上。

  (6)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率达到98%以上。艾滋病、梅毒孕产妇感染者治疗率达到95%以上。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2%以下。

  (7)提升妇女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妇女焦虑障碍、抑郁症患病率上升趋势减缓。

  (8)区域社康健康服务中心心理门诊建成率达到100%。

  (9)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8%以上,提高妇女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比例。

  (1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70%以上。

  3.策略措施

  (1)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择址新建区妇幼保健院,并通过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提升能力,实现区域妇女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发展,形成“十分钟就医圈”。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高质量完成区产前诊断中心、出生缺陷预防与干预中心、生殖医学中心、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等建设,建立医学遗传与出生缺陷防控专科联盟,加强复合型妇幼健康人才和产科、助产岗位等紧缺人才的培养使用,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

  (2)提高妇女常见病防治水平。完善妇女常见病普查制度和工作机制,督促用人单位为女职工安排常见病筛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妇女的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意识和能力,提高“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落实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扩大筛查覆盖率,强化筛查和后续诊治服务的衔接,促进早诊早治,宫颈癌患者治疗率达到90%以上。加强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接种的科学宣传,并逐步纳入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稳步推进全区适龄女生HPV疫苗免费接种工作。

  (3)全面提升妇女生殖健康水平。普及生殖健康知识,增强市民性道德、性健康、性安全意识,倡导男女两性共担避孕责任。落实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加强产后和流产后避孕节育服务,预防非意愿妊娠,减少非医学需要的人工流产。提高婚前检查、孕前检查和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可及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围孕期妇女加强叶酸等多种微量营养素补充。

  (4)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提倡科学备孕和适龄怀孕,保持适宜生育间隔,合理控制剖宫产率。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水平,加强对流动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的管理和服务。全面落实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制度。提高产妇及家属对无痛分娩的认识,适当推广无痛分娩。

  (5)加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防治。全面落实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加大防治宣传和防控力度,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加强对妇女感染者及其家庭的医疗、健康咨询、心理和社会支持等服务,提高随访率。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下降至15/10万活产以下。

  (6)促进妇女心理健康。强化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在区妇幼保健机构设置妇女心理咨询门诊,建立和完善社区妇女心理咨询和干预网络,全面开展心理咨询、筛查和转介等服务。以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为重点开展心理健康科普活动,把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识别纳入年度体检早期筛查项目,有效预防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建立健康心理监测云平台,关注、疏导重点人群心理健康问题。

  (7)倡导妇女健康生活方式。探索城区运动场地设施建设新模式,高标准推动龙华智慧文体设施、智慧服务平台建设,将新兴技术与文体设施建设及服务融合,建成国际一流的数字化文体服务智能体,为妇女健身创造便利条件。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构建区、街道、社区“妇女体质监测三级网络体系”,推广适合女性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加强妇女体能测试宣传推广和项目实施,培育妇女健身组织,优化妇女健身指导服务,增强妇女科学健身意识。

  (8)提升妇女健康素养和营养水平。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引导妇女加强自我健康管理,推广心理平衡、饮食有节、起居有常、动静结合的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加强营养和膳食指导,鼓励妇女参与减盐、减油、减糖行动。开展孕产妇营养监测和定期评估,预防和减少孕产妇缺铁性贫血。实施老年妇女营养改善行动,预防控制老年妇女低体重和贫血。定期为65岁及以上龙华常住妇女提供健康生活方式和健康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健康指导服务。

  (9)强化妇幼健康服务的科技支撑。加快以5G技术为基础的数字健康建设,把区妇幼保健院作为数字龙华试点单位,通过5G技术整合妇幼卫生体系各层次、各方面资源,通过协作和资源共享,实现龙华区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精准化,在诊疗、物流、消毒、疫情监测等方面实现信息化、移动化,加快数字龙华社会实验室数字场景在健康龙华的应用。

  (二)妇女与教育

  1.主要目标

  在教育工作中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不断提升女性接受终身教育的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

  2.主要指标

  (1)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实现全覆盖。

  (2)女童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100%,女童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

  (3)女性接受职业教育的水平逐步提高。

  (4)男女两性科学素质水平差距不断缩小。

  3.策略措施

  (1)面向妇女广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妇女,引导妇女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党爱国情怀,为龙华经济社会发展凝聚巾帼力量。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将思想价值引领贯穿于教育教学及管理全过程和校园生活各方面。通过教育联系服务,加强对新经济组织、新兴产业、新媒体行业以及活跃在网络空间中的女性的积极引导。

  (2)将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体现在教育工作全过程。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到教育政策制定、修订和执行中,落实到各级各类教育内容、教学过程中。加强对课程设置、教学过程的性别平等评估。在教师继续教育课程设置中加入性别平等内容。全面开展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并逐步推广到学前教育阶段,鼓励用人单位将性别平等理念融入员工培训,推动各级党校成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阵地。

  (3)保障女童平等接受基础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加大基础教育学位供给,建立优质普惠学前教育,加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高中教育多元特色发展,保障女童平等享有接受优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的权利,确保符合条件的困境女童、随迁女童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推动特殊教育融合发展,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行动计划,建成一所义务教育阶段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全面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

  (4)保障女性平等接受职业教育的权利。高标准建设龙华区职业技术学校,合作共建若干与龙华产业相匹配的职业教育项目和训练基地,打造一批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的职教园区。推动普职融合发展,建立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课程互选、资源互通、教师互任、学生互转、实训基地共享的融通机制。支持职业院校面向女性来深建设者、失业女性等重点人群,开展就业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女性人才。

  (5)大力提高女性科学素质。开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加大面向女性的科学知识教育、传播与普及力度,促进女性科学素养提升。引导中小学女生参加各类科普活动和科技竞赛,培养科学兴趣、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加女性科技人才参与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的机会,探索开展针对女科技工作者的专项培养计划。

  (6)为女性终身学习提供支持。建立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办好社区学院、老年大学,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满足女性多样化学习需求。完善社区教育运作机制,推进社区教育与党校、党群服务中心等有机融合,打造若干品牌社区教育基地。构建线上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社区教育服务体系,建设网上学习圈和社区全民公共学习空间,为女性来深建设者、失业女性、残障女性等提供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

  (三)妇女与经济

  1.主要目标

  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的权利和机会,促进妇女就业创业,鼓励支持妇女为推动龙华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2.主要指标

  (1)参加全区创业培训人员中女性比例达到40%以上。

  (2)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40%。

  (3)企业女职工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比例保持并巩固在95%以上。

  (4)保障妇女获得公平的劳动报酬,男女收入差距明显缩小。

  (5)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明显降低。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不断提高。

  3.策略措施

  (1)加大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的工作力度。全面贯彻落实有关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的法规政策,创造性别平等的就业机制和市场环境。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惩处用人单位和职业中介机构的性别歧视行为。发挥劳动保障法律监督作用,依法受理涉及就业性别歧视的诉讼,为遭受就业性别歧视的女性提供法律帮助。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协调监督作用,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招录(聘)和职工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方面发挥男女平等的示范引领作用。

  (2)促进妇女就业创业。充分发挥现代服务业和新业态吸纳妇女就业的功能,着力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妇女充分就业。强化困难群体就业援助,重点关注残疾女性、困境女性就业诉求。加强公共就业服务阵地建设,建成集职介招聘、就业服务、劳务派遣、职业培训等职能于一体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创新公共就业服务机制,推进“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完善女性普惠性创业扶持政策,建立妇女创新创业导师团,探索培育女性创新创业基地,引导和帮助女性自主创业。支持妇女参与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工程高质量发展。

  (3)改善妇女就业结构。提升妇女职业技能水平,鼓励行业、企业联合职业院校建立继续教育指导机构和培训中心,大力培育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女性劳动者。配合龙华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技能人才训练基地规划建设,重点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等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推动数字经济、电子信息等技能人才培训,提高妇女在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从业人员中的比例,不断提升女性就业层次和质量。

  (4)加强女性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实施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创新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鹏城科技创新巾帼行动项目,提升动态储备各领域多层次女性科技人才能力,重视培养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成立区女科技工作者协会,加强对女科技工作者的关心关爱。积极推荐女科技工作者参与各类评选表彰。

  (5)保障女性从业人员劳动权益和劳动安全。广泛开展劳动安全和健康宣传教育,将女职工劳动保护纳入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范围,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女职工经期、孕期、哺乳期的特殊保护和职业健康监督保护。推动女职工按规定享受职业安全健康体检,开展职业病危害普查和防控,加强特殊岗位职业病危害检测,降低女职工职业病发生率。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鼓励和引导企业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

  (6)为女性孕期和生育后的职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定期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专项督查,禁止用人单位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工资、恶意调岗、解除劳动合同。实施女性生育后再就业培训工程,积极推动灵活就业和远程办公培训,为女性生育后回归岗位或再就业提供支持。将生育友好作为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托管服务,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1.主要目标

  保障妇女依法平等行使民主权利,提升妇女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治理的水平、影响力。

  2.主要指标

  (1)中国共产党女党员保持合理比例。区党代表大会中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比例不低于全区女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

  (2)区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委员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区政协委员和常委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3)区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逐步提高,担任正职的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

  (4)区级各类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5)科级正职中女性的比重力争有所提高。

  (6)区委党校重点班次女性的参训比例达到35%左右。

  (7)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8)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社区居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40%以上。

  3.策略措施

  (1)完善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体制机制。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意识,增强其在参政议政中的性别平等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区人大、政协、党政工作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女性比例。开展女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培训,提升女性参与决策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在制定涉及男女平等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以及推动妇女参政议政时,充分听取妇联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2)重视发展中国共产党女党员。注重从各行各业青年女性中发展党员。在各级党代表候选人酝酿过程中,充分关注表现突出的优秀妇女,确保党员代表大会中女党员代表保持合理比例。

  (3)提高女性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落实人大代表选举规则和程序,在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分配、候选人推荐、选举等环节,保障妇女享有平等权利和机会。提名推荐、协商确定政协委员建议名单时,保障提名一定比例的妇女。加强对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调研和决策能力的培训,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在制定各项规划、政策时,充分听取女党代表、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妇女组织和妇女群众的意见。

  (4)加大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力度。做好女干部源头储备,将女干部选拔培养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优化女干部成长路径,为女干部参加教育培训、交流任职、挂职锻炼创造条件和机会,注重选拔女干部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担任领导职务。注重保持优秀年轻干部队伍中女干部的合理比例,逐步平衡女干部在不同层面、行业和部门之间的分布。保障妇女在干部录用、选拔、任(聘)用、晋升、退休等各环节不因性别受到歧视。

  (5)推动妇女积极参与事业单位决策管理。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女性专业技术人员进入事业单位决策管理层,重视在卫生、教育、文化等女性集中的行业提高决策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促进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中的女职工代表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确保妇女在事业单位岗位晋升、职员晋级、职称评聘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和机会。

  (6)推动妇女广泛参与企业决策管理。将女干部选拔配备纳入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加大培养、选拔、使用力度,促进优秀妇女进入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推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职工代表比例与企业女职工比例相适应,支持女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参与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对涉及女职工利益的问题,要充分听取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和女职工代表的意见。

  (7)推动妇女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加强社区女干部选拔工作,在“两委”换届工作中,通过提名确定女性候选人、女性委员专职专选、女性成员缺位增补等措施,有效提升女性成员在“两委”中的比例。加强对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女干部的培训,提升女干部参与基层治理的能力。推进社区妇女议事会实现全覆盖并有效运行,鼓励妇女积极参加居民议事会等自治组织。促进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中的女性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8)支持引导妇女参加社会组织。加大对以女性为成员主体或以女性为主要从业人员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提供更多的资源链接渠道和更广阔的发展平台,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加大社会组织中女性人才的培养力度,鼓励支持更多女性成为社会组织成员或从业人员,注重发现培养社会组织女性负责人。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1.主要目标

  不断健全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妇女保障水平。

  2.主要指标

  (1)妇女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

  (2)提高妇女参加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人数。

  (3)妇女社会救助和福利待遇水平持续提高,重点向老年妇女、残疾妇女等群体倾斜。

  (4)建成1个区老年人颐养院。街道长者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保障老年妇女享有均等可及的基本养老服务,对失能妇女的照护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3.策略措施

  (1)完善惠及妇女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关切和保障妇女的特殊利益和需求,提升妇女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推动社会保险参保扩面,支持灵活就业女性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实现应保尽保,缩小社会保障的性别差距。

  (2)完善生育保障制度。健全支持生育政策体系,完善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及生育津贴等政策。巩固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提高生育妇女享有生育保险福利的比例。提高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成效。

  (3)不断提高妇女医疗保障水平。推动女职工和女性居民持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满足妇女基本医疗保障需求。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共同发展的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作用,做好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妇女医疗救助。推进建立女职工医疗互助,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宫颈癌、乳腺癌等重大疾病的保障作用。

  (4)促进妇女享有可持续多层次养老保险。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探索推进灵活就业和新业态就业女性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参保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女职工及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包括女职工在内的全体职工缴纳企业年金。

  (5)保障女性的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权益。增强工伤保险预防工伤、保障生活、促进康复的功能,督促用人单位特别是高风险行业单位依法为女职工办理工伤保险,推进新业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大妇女工伤保险覆盖面。强化失业保险促就业防失业的功能,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提高女职工特别是女性来深建设者失业保险参保率,支持女职工稳定就业。

  (6)提升妇女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水平。完善分类救助体系,加强最低生活保障与专项救助、临时救助、最低工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保障手段的配套衔接,推动“兜底型”救助向“发展型”帮扶转变。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平台。规划建设区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推动无障碍城区建设,扩大适合残疾妇女特殊需求的公共服务供给。

  (7)提高妇女基本养老服务质量。打造现代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兜底养老服务保障有力、基本养老服务人人可及、非基本养老服务充分发展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供给格局。着力构建区、街道、社区、小区、家庭“五级养老服务网络”,加快区颐养院项目和龙华敬老院提升改造项目建设,大力推进街道长者服务中心建设,探索建设嵌入式、小规模、多功能、专业化的社区托养中心,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满足老年妇女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开展社区适老化改造和“智慧+居家”服务,创新长者饭堂建设和运营模式,设立社区养老专员,强化对高龄空巢、独居老人的支持服务。

  (8)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强长期护理保险与长期照护服务体系的有机衔接,满足失能人员多层次照护需求。增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供给,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加大养老护理型人才培养力度,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养老服务队伍。

  (六)妇女与家庭建设

  1.主要目标

  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不断完善支持家庭发展的政策和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家庭发展能力。

  2.主要指标

  (1)城市家庭千兆光网实现全覆盖。

  (2)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众社会工作服务率达到100%。

  (3)社区婚姻家庭关系调解室建立率达到100%。

  (4)婴幼儿家庭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达到100%。

  (5)社区特殊困难老年妇女月探访率达到100%。

  (6)建立1个区级家教家风实践基地。开展家风家教主题宣传月社区覆盖率达到100%。

  3.策略措施

  (1)加强家庭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加强教育引导、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宣传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邻里团结等家庭美德,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家风、革命前辈红色家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代家风,使妇女和家庭成员牢固树立新时代家庭观,营造平等、文明、和谐、稳定的家庭环境。

  (2)完善支持家庭发展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体系,推动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完善生育支持、儿童养育教育、赡养老人、特殊家庭救助关爱等政策,提升家庭发展能力。建立促进家庭发展的政策评估机制。

  (3)大力发展家庭公共服务。推动养老、托育、婚姻家庭辅导、家庭教育指导等服务普惠享有,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家庭服务,满足家庭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多元化需求。重点为经济困难、残疾等特殊类型家庭提供支持,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帮扶保障力度,加强对退役军人家庭的支持和保障。积极推进照护者“喘息服务”,为长期照护老年人、孤残人员等群体的家庭成员提供喘息服务。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提高签约率和服务质量,实现签约居民健康管理的“零距离”。发展数字家庭,推进城市千兆光网进家庭。

  (4)促进婚姻家庭关系健康发展。开展恋爱、婚姻家庭观念教育,搭建婚恋交友服务平台,推广婚姻登记、婚育健康宣传教育、婚姻家庭关系辅导等“一站式”服务,为适婚人群提供婚姻家庭生活的专业指导,倡导构建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加强婚姻家庭专业辅导队伍建设,探索按照每5000个家庭不少于1名婚姻家庭领域社工的标准或根据实际需求配备社工,积极开展家庭社会工作服务,对家庭关系进行专业辅导。进一步健全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社区婚姻家庭关系调解室的作用,为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提供多元便捷服务。

  (5)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成本。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实施父母育儿假,督促用人单位落实探亲假、职工带薪休假、配偶陪产假等制度,鼓励用人单位实施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制度,创造生育友好的工作环境。加强政策扶持,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为家庭提供优生优育服务。

  (6)促进男女平等分担家务。倡导夫妻在家务劳动中分工配合,共同承担照料老人、教育子女、料理家务等家庭责任,缩小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加强家政行业的规范化、信息化、职业化建设,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和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促进家务劳动社会化。鼓励建设社区家庭互助组织,支持开展家庭互助活动。

  (7)增强父母共担家庭教育责任的意识和能力。推进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促进父母共同落实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创造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和发展的家庭环境。成立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帮助父母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提高科学育儿能力。鼓励父母加强亲子交流,关注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提高陪伴质量,注重言传身教,共同陪伴未成年子女成长。

  (8)提高老年妇女的家庭生活质量。倡导养老、孝老、敬老的家庭美德,支持家庭承担赡养老人责任,鼓励子女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督促用人单位保障赡养义务人的探亲休假权利,推动建立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建立完善社区老年人关爱服务机制,加强特殊困难老年妇女探访,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免费体检、健康管理等服务。发展银发经济,推进智慧健康养老,满足老年妇女生活需要。依法保障老年妇女婚姻自由和家庭财产权利。

  (9)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家庭建设工作格局。将建设好家庭、实施好家教、弘扬好家风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以及基层社会治理评价考核内容。建立区级家教家风实践基地,推动家风宣教服务阵地的网络化、规范化和特色化发展。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鼓励妇女带领家庭成员积极参与“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以好家风支撑起社会好风气。

  (七)妇女与环境

  1.主要目标

  提升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不断优化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环境。

  2.主要指标

  (1)妇女儿童家庭公益广告占公益广告的比例超过25%。

  (2)城区公共厕所在新建和改建时,女厕位与男厕位的比例不小于1.5:1,人流量较大地区不小于2:1。

  (3)在有条件的场所增设第三卫生间。

  (4)加强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扩大建设覆盖面。

  (5)女性化妆用品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

  (6)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7%以上。

  3.策略措施

  (1)开展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先进性别文化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让性别平等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新时代女性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宣传优秀女性典型事迹和性别平等优秀案例,优化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

  (2)加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构建普惠性、高质量、可持续城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和适用性,建成高质量文化服务标杆城区。构建区、街道、社区三级文化服务网络,高水平建成市文化馆新馆、市美术馆新馆、市第二图书馆等三大市级重大文化项目,高标准建设区群艺馆、图书馆、大剧院、简上体育综合体等区级文体设施,差异化布局六大文体功能片区,实现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100%达标,形成“十分钟文体服务圈”。丰富优质文化服务供给,常态化开展惠民文化活动,塑造城区文化活动品牌,满足妇女精神文化需求。

  (3)加强妇女友好设施建设和管理。在城区规划和建设中体现性别平等,充分考虑女性的特殊需求。加强符合妇女需求的卫生厕所建设,推动商场、旅游景区、客运枢纽和服务区等公共场所增设第三卫生间。规范母婴室建设和管理,根据需要动态增加移动母婴室和智能母婴室。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满足母婴无障碍通行需要。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中统筹考虑妇女特殊需求,优先保障女性卫生用品、孕产妇用品和重要医用物资供给。加强对女性用品的产品质量监督与抽查,依法查处假冒伪劣产品,及时公开发布有关质量信息,保障妇女合法消费及健康权益。

  (4)持续改善妇女生活的环境质量。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安全,持续推进水环境治理和修复工作,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精准实施大气污染治理措施,持续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到2025年全区PM2.5年均浓度降低至19.1微克/立方米。加强重点领域噪声管控工程建设,提升噪声的源头治理和监督管控执法力度,切实解决噪声扰民问题。系统构建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无烟环境建设,降低公共场所及家庭中的二手烟暴露,营造健康舒适的生活环境。

  (5)提升妇女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打造国家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基地,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提高妇女的生态文明意识。充分发挥妇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妇女引领绿色生产生活,养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健康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做文明城区的引领者和建设者。

  (6)引导妇女提高媒介素养。加强妇女媒介素养教育,提升妇女对媒介信息选择、判断、有效利用的能力,引导妇女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加强学生网络素养教育,引导女生合理安全使用网络,提升自我保护能力。重点帮助老年妇女、困难妇女和残疾妇女群体掌握网络基本知识技能,消除数字鸿沟。推动妇女弘扬网上正能量。

  (7)构建安全友善的校园环境。鼓励学校设置生命教育、心理健康、防欺凌、防性侵、防性骚扰等相关课程,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完善教师准入制度,强化对拟招录人员品德、心理的前置考察以及性侵害违法犯罪入职查询。完善各级各类学校预防性侵和性骚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教职工与学生的交往行为准则。

  (8)促进妇女事务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各省市妇联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展现龙华妇女风采,讲好龙华妇女发展故事,宣传妇女事业发展成就。增进与粤港澳大湾区妇女组织的友好往来,开展交流联谊活动,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妇女融合协同发展。

  (9)发挥妇联组织在营造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环境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区级妇女综合活动阵地建设,推进街道和社区妇女之家全覆盖,构建完善的妇女服务网络。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妇联组织建设,吸收各领域优秀妇女代表进入妇联兼职队伍。在来深建设者女性集中区域,建立流动妇女组织。打造“网上妇联”平台,宣传妇女“半边天”作用,加强妇女舆情尤其是网络舆情监测,搭建线上线下互相促进与融合的妇女工作新格局。

  (八)妇女与法律保护

  1.主要目标

  完善妇女法律保护机制,有效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妇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2.主要指标

  (1)提高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的刑事案件的破案率和结案率。

  (2)家庭暴力案件处置率达到100%。

  (3)设立1个区家庭暴力庇护场所。

  (4)建成1个区妇女儿童智慧维权系统。

  3.策略措施

  (1)提升妇女法治意识和参与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的能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法典等与妇女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的专项普法活动,提高妇女法律素养,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行为习惯。完善妇女参与人民陪审制度,着力提高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的女性比例。

  (2)加大对组织、强迫、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网络治理,利用大数据完善违法信息过滤、举报等功能,严厉打击利用网络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依法加大对强迫、引诱幼女和智力残疾妇女卖淫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娱乐场所、旅馆业、美容美发业等重点行业的监督管理,有效遏制卖淫嫖娼现象发生。

  (3)严厉打击针对女性的性侵行为。有效控制和严厉惩处强奸、猥亵、侮辱女性特别是女童和智力、精神残疾妇女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性侵害立案侦查制度,及时、全面、一次性收集固定证据,加强对受害妇女的隐私保护、心理疏导和干预,避免受害妇女遭受“二次伤害”。建立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系统,完善和落实从业禁止制度。

  (4)预防和制止针对女性的性骚扰。组织实施深圳市防治性骚扰行为指南,加大防治性骚扰的宣传教育,提升女性防范意识和能力。推动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建立防性骚扰工作机制,预防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预防和制止公共场所发生的性骚扰。

  (5)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对妇女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对妇女实施猥亵、侮辱、诽谤、性骚扰、散布谣言、侵犯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网络平台的规范管理,保护妇女个人信息安全,严厉打击采取非法网络贷款、虚假投资、咨询服务等手段骗取妇女钱财的违法犯罪行为。

  (6)完善反家庭暴力工作机制。加大反家庭暴力宣传力度,宣传倡导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理念,营造全社会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健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多部门合作机制,建立社区网格化家庭暴力重点监控机制,完善人身安全保护令机制、家庭暴力告诫、强制报告制度。加强区家庭暴力紧急庇护场所建设和管理,提升庇护服务水平。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妇女的心理抚慰和生活救助,强化对施暴者的教育警示、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治,开展家庭暴力案件跟踪回访。

  (7)在婚姻家庭和继承案件处理中依法保障妇女的财产权益。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家庭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保障妇女依法享有夫妻互相继承遗产、子女平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保障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知情权、处理权,认定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和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时,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离婚时,保障妇女依法获得土地、房屋、股份等权益,保障负担较多家庭义务的妇女获得补偿、生活困难妇女获得经济帮助、无过错妇女依法获得损害赔偿。

  (8)为妇女被害人提供综合性救助服务。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治维稳中心,建立和完善社区维权站、安心驿站等维权服务阵地,确保每个社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服务场地不少于30平方米。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整合多部门资源,推动建立区级妇女智慧维权系统,开展身体康复、心理疏导、转移就业、生活安置等综合服务,实现妇女保护关爱的精准化服务、精细化管理、智能化处置。

  (9)为妇女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和权益保护。落实法律法规对妇女申请法律援助的相关规定,保障妇女享有诉讼代理和维权指导服务。加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类社会组织和专业律师、基层法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发挥妇联组织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加强妇女维权热线建设,畅通妇女有序表达诉求的渠道。

  三、重点项目

  (一)龙华数字服务妇女提升工程。以打造“数字龙华”为契机,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在服务妇女各领域的创新应用,利用技术创新全方位提升服务妇女水平。加快数字健康建设,通过5G技术整合妇幼卫生体系各层次、各方面的资源,实现龙华区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精准化。高标准建设智慧文体设施和服务平台,将新兴技术与文体设施建设、服务优化进一步融合,建成国际一流的数字化文体服务智能体。推进“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积极推动数字经济、电子信息等技能人才培训,引导女性踊跃投身新技术新业态发展。探索建立妇女儿童智慧维权平台,构建“一网统管、一网统防、一网统办”的全景式智慧治理模式,实现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全流程、全闭环、智能化服务管理。

  (二)龙华女性健康服务提升工程。健全龙华妇幼健康服务网络,择扯新建区妇幼保健院,高质量完成区产前诊断中心、出生缺陷预防与干预中心、生殖医学中心、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等建设,推动区域妇女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发展,形成“十分钟就医圈”。加大女性常见疾病干预救治力度,开展乳腺癌、宫颈癌等免费筛查公共服务,积极推动适龄女生免费接种HPV疫苗。推行女性心理关爱项目,完善妇女心理服务设施建设,健全社区妇女心理咨询和干预网络,区域社康健康服务中心心理门诊建成率达到100%。

  (三)龙华家庭发展支持体系提升工程。完善支持家庭基本功能的家庭政策体系,实施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推动养老、托育、婚姻家庭辅导等服务普惠享有,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提供更多家庭服务产品,创造生育友好环境。完善失能失智老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照护者“喘息服务”,为长期照护的家庭成员赋能。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提高家庭医生签约率和服务质量。

  (四)龙华女性素质提升工程。支持女性参与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培养复合型、高层次女性人才。完善女性终身学习支持体系,办好社区学院、老年大学,构建线上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社区教育服务体系,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满足女性多样化学习需求。推动实施鹏城科技创新巾帼行动项目,大力培养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

  (五)龙华公共文体服务提升工程。加快完善公共文体服务网络,增强惠民文体服务供给,构建“十分钟文体服务圈”,打造高质量文化服务标杆城区。加快基层公共文体设施建设,对标世界一流,高水平建成市文化馆新馆、市美术馆新馆、市第二图书馆等三大市级文体项目,高标准建设区群艺馆、图书馆、大剧院、简上体育综合体等区级文体设施,打造地标式城区新名片。

  (六)龙华妇女养老服务提升工程。着力构建区、街道、社区、小区、家庭“五级养老服务网络”,对标国际标准推进区级颐养院建设,实现街道长者服务中心全覆盖和功能提升,探索发展嵌入式、小规模、多功能、专业化的社区托养中心建设,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满足老年妇女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开展社区适老化改造和“智慧+居家”服务,创新长者饭堂建设和运营模式,为老年妇女提供高效便捷的养老服务。

  四、组织实施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规划组织实施的全过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妇女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推进规划实施;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

  (二)落实规划的实施责任。完善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区政府负责本规划实施工作;区妇儿工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区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民团体结合职责,承担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工作。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规划实施。

  (三)加强规划的衔接和统筹。加强本规划与龙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实现龙华妇女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落实。承担规划目标任务的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民团体要结合职责,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并报送区妇儿工委办公室,认真组织实施。

  (四)完善实施规划的工作制度机制。区政府将规划实施相关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评估、专项督查体系。区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按照规划责任分工,主动履职,各尽其责。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督导检查制度、报告制度、议事协调制度、规划实施示范制度等,确保各项目标按期达标。责任单位每年向区妇儿工委报告规划实施情况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区妇儿工委每年向市妇儿工委报告区规划实施情况和下一年工作安排。

  (五)加强妇女发展经费支持。区妇儿工委和各成员单位应当将本规划实施所需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区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资金,为实施本规划重大事项做好相关经费保障工作。

  (六)加强实施规划能力建设。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有关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纳入各级干部学习内容,将实施规划所需知识纳入培训计划,举办多层次、多形式培训,增强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及人员实施规划的责任意识和能力。加强妇女发展调查研究,为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提供参考。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区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能力建设,促进机构职能优化高效,为更好履职尽责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为规划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七)加大实施规划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党委政府对妇女事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宣传在党的坚强领导下龙华妇女事业发展的成就,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规划内容及规划实施的经验成效,努力营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社会氛围。

  五、监测评估

  (一)加强监测评估制度建设。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终期评估。健全妇女发展状况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及相关监测制度。区统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年度监测,各成员单位、相关机构及有关部门及时收集、分析反映妇女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向区统计部门报送年度监测数据。区妇儿工委组织开展中期和终期评估,各成员单位、相关机构及有关部门向区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监测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

  (二)加强监测评估工作组织领导。区妇儿工委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由区妇儿工委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领导监测评估工作,审批监测评估方案,审核监测评估报告等。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

  监测组由区统计部门牵头,负责监测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制定监测方案和指标体系,收集、分析数据和信息,向区妇儿工委提交年度、中期和终期监测报告。监测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规划实施监测、分析、数据上报、分性别分年龄指标完善等工作。

  评估组由区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制定评估方案,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向区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评估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规划实施自我评估工作,参加妇儿工委组织的评估工作。支持评估组相关部门就妇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调查、评估,结果可供中期和终期评估参考。

  (三)加强分性别统计监测工作。规范完善性别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发挥部门作用,根据需要调整扩充统计指标,推动纳入政府和部门常规统计以及统计调查制度,加强部门分性别统计工作,推进性别统计监测制度化建设。加强统计监测队伍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鼓励支持相关部门对缺项数据开展专项统计调查。

  (四)提升监测评估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监测评估工作培训和部门协作,规范监测数据收集渠道、报送方式,提高数据质量。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丰富分性别统计信息。科学设计监测评估方案和评估方法,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提升监测评估工作科学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将规划实施中的民生实事和重点项目纳入区政府专项督查,推动重点问题的解决。

  (五)有效利用监测评估成果。发挥监测评估结果服务决策的作用,定期向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监测评估情况,为决策提供依据。建立监测评估报告交流、反馈和发布机制。加强对监测评估结果的研判和运用,对预计完成困难、波动较大的监测指标及时预警,对评估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对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推广。运用监测评估结果指导下一阶段规划实施工作,实现规划实施的常态化监测、动态化预警、精准化干预、高质量推进。

深圳市龙华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

前  言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当代中国少年儿童既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经历者、见证者,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培养好少年儿童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大力发展儿童事业,推动儿童发展和儿童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新成就。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儿童事业和儿童发展,先后制定实施三个周期的儿童发展规划,持续巩固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儿童工作机制,推动全市儿童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2012年以来,龙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儿童和儿童事业发展,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先后制定实施《深圳市龙华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2-2020年)》《深圳市龙华区儿童发展规划(2017-2020年)》,深入推进儿童友好城区建设,着力加强资源整合和项目带动,健全完善儿童保护联动协调机制,龙华儿童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和历史性进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儿童保健网络体系,儿童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儿童健康主要指标持续向好。儿童福利体系和医疗保障日益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水平进一步提升,困境儿童救助帮扶力度进一步加大。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不断加强,侵害儿童的刑事案件发案率不断降低、破案率稳步提升。建立了全市首家“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儿童法律援助更加专业,儿童普法教育持续深化,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取得成效。儿童友好、儿童优先理念逐步成为全社会共识,儿童工作社会化格局和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儿童成长的自然环境、公共空间、活动阵地、宣传阵地、家庭环境、文化环境、安全环境、社会氛围持续优化。

  进入新时代,龙华儿童发展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人口快速流入,二孩、三孩政策相继实施给优生优育及儿童医疗、教育、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带来较大压力,儿童成长所需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与群众期待尚有一定差距,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供给不足,公民办教育水平差距明显,南北区域发展不平衡现象依然存在。互联网时代儿童成长面临新挑战,儿童近视、肥胖、心理问题仍然突出,学生课余生活质量仍需提高。儿童友好的成长环境需进一步优化,儿童事业发展任重道远。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时期,深圳迎来了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的黄金发展时期,同时也是龙华加速建成中轴新城、高标准打造深圳都市核心区的关键阶段,对龙华儿童事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龙华必须从更高层面上规划儿童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龙华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

  依据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儿童发展纲要规划、龙华区“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所称儿童是指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儿童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儿童发展道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抢抓深圳“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和“双改”示范等重大历史机遇,围绕全面打造“数字龙华、都市核心”的发展目标,将儿童优先发展纳入龙华发展总体战略,着力打造儿童友好城区,健全和完善最有利于儿童发展的制度机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儿童生存和发展环境,全面提升儿童综合素质,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实现龙华儿童事业更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握儿童事业发展的政治方向,贯彻落实党中央、广东省委、深圳市委、龙华区委关于儿童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儿童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坚持儿童优先。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制定各项政策、编制规划和推动工作时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以及发展需求。

  3.坚持全面发展。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保障儿童身心健康,促进儿童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全面发展。

  4.坚持平等发展。创造公平发展环境,消除对儿童一切形式的歧视,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平等的权利与机会。

  5.坚持儿童友好。坚持“从一米高度看城市”,将儿童视角纳入城区治理决策体系,先行示范打造全区统筹规划、全域系统推进、全程多元参与的儿童友好城区建设格局。

  6.坚持鼓励儿童参与。尊重儿童主体地位和意愿,维护儿童参与权利,畅通儿童意见表达渠道,鼓励和支持儿童积极参与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培养儿童作为城市小主人的责任感。

  (三)总体目标

  实施与全面建设数字龙华、高标准打造深圳都市核心区相匹配的儿童发展战略,建设儿童友好城区,保障儿童权利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儿童优先的社会风尚全面弘扬,区域、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儿童享有更加均等、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普惠、优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谐友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得到全面保障,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展望2035年,龙华儿童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超过全市平均水平,部分领域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二、发展领域、主要目标指标和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1.主要目标

  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全方位保障儿童身心健康。

  2.主要指标

  (1)建成1所区产前诊断中心,1所区出生缺陷预防与干预中心,1所区生殖医学中心,1所区急危重症儿童救治中心。

  (2)新生儿、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2‰、2.5‰和3.5‰以下。

  (3)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8%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5%以上。6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60%以上。

  (4)5岁以下儿童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流行率控制在0.5%以下。

  (5)以街道为单位的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

  (6)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和生长迟缓率分别控制在9%和3%以下。儿童超重率、肥胖率、营养不良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中小学生超重率和肥胖率年均增幅在基线基础上下降60%。

  (7)5岁儿童乳牙龋齿患病率控制在70%以下,儿童六龄齿免费窝沟封闭项目全覆盖,12岁儿童龋齿患病率控制在25%以内。

  (8)儿童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5%左右,小学生近视率降至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降至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降至70%以下。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

  (9)中小学体育与健康教育课程开课率达到100%,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60%以上。

  (10)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和社区儿童心理服务覆盖率均达到100%。

  (11)基础教育阶段学生性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3.策略措施

  (1)优先保障儿童健康发展。将儿童健康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儿童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的财政投入。高标准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打造健康中国“龙华样板”。加快数字健康建设,推行“互联网+儿童健康”服务模式,把区妇幼保健院作为数字龙华试点单位,通过5G赋能,整合妇幼卫生体系各层次、各方面资源,实现龙华儿童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精准化。

  (2)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儿童健康服务网络建设,新建1所儿童专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择扯新建,并通过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提升能力,实现区域儿童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发展。高质量完成区产前诊断中心、出生缺陷预防与干预中心、生殖医学中心、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建立医学遗传与出生缺陷防控专科联盟,提高急危重症孕产妇、儿童专科救治能力。充分发挥区妇幼保健院的专科医院优势,把母胎医学、生殖医学、围产医学、儿科学打造成全市有影响力的医学专科,把区妇幼保健院建设成深圳中部区域性妇幼医学中心。加强医疗机构新生儿科、儿科与儿童保健科建设,加大儿科医生、儿童保健医生引进、培养力度,提升全科医生的儿科专业技能,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生达到1.12名、床位3.17张,各社康中心至少配备1名提供规范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生或儿科医生、2名专业从事儿童保健的医生。

  (3)保障新生儿安全与健康。继续扩大孕产妇免费筛查项目范围,实施免费婚前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继续实施新生儿疾病筛查、高危新生儿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新生儿死亡评审等制度。加强新生儿规范化访视工作,新生儿访视率保持在90%以上。建立多部门联动防治出生缺陷的工作机制,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

  (4)强化儿童疾病防治。以早产、低出生体重、贫血、肥胖、心理行为异常、视力不良、龋齿、脊柱弯曲异常等儿童健康问题为重点,建立早期筛查、诊断、干预服务机制和监测制度。普及中小学生免费口腔检查和免费窝沟封闭,提高龋齿填充率。扩大中小学生脊柱侧弯筛查覆盖面,指导学生进行形体训练,有效控制和减少脊柱侧弯的发生和致残。加强儿童重大传染性疾病、新发传染病管理以及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工作。

  (5)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扎实开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推进以视力、听力、肢体、智力及孤独症等多类残疾为重点的0-6岁儿童残疾筛查,完善筛查、诊断、康复、救助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建立政府、社会、企业、家庭责任风险共担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开展适龄女生HPV疫苗免费接种,加强社区宣传,提高自愿接种率。

  (6)创新开展儿童健康知识的宣教普及。构建全媒体健康知识传播机制,打造多维有效的智能化健康知识传播路径,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健康知识宣教,普及健康常识,培养儿童健康生活习惯,提高儿童健康素养。预防、制止儿童吸烟(含电子烟)、饮酒,不喝或少喝含糖饮料或食用高糖食品,保护儿童远离毒品。

  (7)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关注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加强婴幼儿科学喂养指导,实施母乳喂养促进行动。加强学龄前儿童营养改善工作,有效控制儿童营养不良发生。加强食育教育,预防控制儿童超重和肥胖。加强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的营养健康教育和膳食指导。

  (8)有效控制儿童近视。改善学校视觉环境,中小学教室照明使用护眼灯,配备可调节桌椅,增加电子屏幕的防蓝光设施。小学低年级禁止布置需使用电子产品完成的作业。各类教材教辅资料及儿童学习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教育儿童按需科学规范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实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时间的网络游戏总量调控政策。确保儿童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不少于1小时。儿童总体近视率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

  (9)增强儿童身体素质。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引导儿童从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锻炼健康体魄。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开足开齐体育与健康课,保障儿童每天至少1小时中等及以上强度的运动,掌握2项以上体育技能。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

  (10)重视儿童心理健康服务。建立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的预防、评估、干预和转介机制,健全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协同机制,加强对儿童心理问题的早期发现与早期干预。加强儿童医院、精神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心理咨询及专科门诊建设。中小学校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加强心理辅导室建设。提高教师、家长预防和识别儿童心理行为异常的能力。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普及0-6岁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异常筛查,探索初中阶段学校将抑郁症筛查纳入学生健康体检内容,充分保护学生隐私,长期有效跟踪评估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引导学生科学缓解压力。

  (11)提升儿童性教育和性健康服务水平。将性教育纳入基础教育及其质量监测体系,增强教育效果。根据儿童年龄阶段和发展特点,加强性教育和防范性侵害教育,帮助儿童树立正确的性别意识,提高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培养专业师资队伍,促进学校与医疗机构密切协作,提供适宜儿童的性健康服务,保护就诊儿童隐私。

  (二)儿童与安全

  1.主要目标

  完善多维立体保护网络,保障儿童安全成长。

  2.主要指标

  (1)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20年数据为基数下降20%。

  (2)排查消除溺水隐患,儿童溺水死亡率持续下降。

  (3)儿童食品药品用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儿童药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儿童用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100%。

  (4)公共场所搜寻走失未成年人安全警报系统设置率达100%。

  3.策略措施

  (1)完善儿童伤害防控工作体系。加大儿童伤害防控法规的执行力度,构建完善多部门合作的儿童意外伤害防控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儿童伤害防控,提高防控能力。推进儿童伤害防控智慧化平台建设,建立多部门、多专业参与的数据共享、分析、评估、利用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区、街道两级儿童伤害和暴力的监测体系和报告制度。

  (2)预防和减少儿童溺水、跌倒、跌落、烧烫伤、中毒等伤害。加强儿童看护,隔离和消除家庭、社区、校园环境的溺水隐患,加强安全巡查,落实防控措施,设置警示标志,配置适宜儿童的应急救援装备。普及儿童用水用电用火用气等安全防护知识,定期开展全面排查,消除环境危险因素。加强防灾减灾教育,提高儿童及其看护人针对地震、洪涝、台风、火灾、踩踏等灾害性、突发性事件的防灾避险技能。

  (3)预防和减少儿童道路交通伤害。优化儿童步行、骑行空间和上学路径,提升儿童街区活动安全性。预防和控制儿童道路交通伤害。提高儿童看护人安全意识和看护能力,培养儿童养成良好交通行为习惯。完善儿童道路安全防护用品标准,加强此类产品生产和销售监管,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安全头盔和儿童步行及骑乘非机动车反光标识。道路规划建设充分考虑儿童年龄特点,完善校园周边安全设施,利用智慧化手段进一步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监管和处罚。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对共享单车的管理,禁止向未满12周岁的儿童提供注册、租赁互联网自行车服务。

  (4)加强儿童食品、药品、用品和大型游乐设施质量与安全监管。推进多部门联动,全面提升儿童食品、药品、用品和游乐设施的安全保障水平,加大抽查监测和不合格产品处罚力度,预防和减少由此引发的儿童伤害。加强食品、药品、用品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监管,加快安全溯源、投诉、监管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校内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消除儿童集体用餐各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于出现严重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的供餐企业和从业者,终身禁入食品行业,达到犯罪标准的,移送司法机关,并由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是否存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

  (5)预防和控制针对儿童的暴力伤害。宣传倡导对儿童暴力零容忍理念,强化政府、社会、学校、家庭保护责任,建立防控针对儿童暴力伤害的部门联动机制,健全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平台,落实针对儿童暴力伤害的发现、报告、干预机制。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机构和人员的强制报告责任。

  (6)加强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构建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强化警校合作机制,完善安保设施,配齐配强安保人员。定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强化对学校周边经营服务场所和经营活动的管理监督。

  (7)建立校园欺凌防治长效机制。完善落实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的部门合作长效工作机制,健全学生欺凌早期预警、事中处理、事后干预等工作制度,依法依规调查和处置欺凌事件。开辟由专人负责的不记名举报欺凌行为通道,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处理校园欺凌行为。建立家校沟通机制,及时向家长通报有关信息。将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校外学生欺凌行为的监控和处置力度。

  (8)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落实政府、企业、学校、家庭、社会保护责任,加强网络监管和治理,完善和落实网络信息监测、识别、举报、处置制度。加强对网络游戏平台的监管,对儿童使用网络游戏和平台采取防沉迷系统等有效的限制及保护措施。不得为未满16周岁儿童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家庭、学校、社会组织相互配合,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预防和干预儿童沉迷网络。加强儿童个人信息和隐私权的保护。

  (9)在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中加强对儿童的保护。广泛宣传儿童紧急救援知识,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提高看护人、教师等相关人员的紧急救援技能。加强公共场所急救设施配备,健全全区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期间以及灾后恢复与重建阶段,统筹考虑儿童特殊需求,优先保障儿童食品、药品、用品供给,优先开展有针对性的救助和康复措施,将对儿童的伤害降到最低程度。

  (10)提高儿童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制定儿童常见伤害宣传手册,将交通安全、居家安全、应急避险、紧急救援等各类安全知识纳入学校安全教育教学计划,增强儿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提升安全教育的系统化与科学化水平,整合提升儿童安全教育基地资源,开展儿童应急避险和逃生能力等模拟训练与演习,推动安全教育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增强安全教育的实践性与实效性。大力推广儿童安全领域的公益广告宣传,呼吁全社会关心和重视儿童安全,形成儿童安全“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儿童与教育

  1.主要目标

  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促进儿童成长成才。

  2.主要指标

  (1)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100%,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不低于85%。

  (2)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

  (3)基础教育阶段标准班额达标率得到提高。

  (4)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并保持在99%以上。

  (5)建成1所市内领先优质名校。

  (6)成立区教育数据中心。

  (7)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巩固率进一步提高。

  (8)建成1所义务教育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

  3.策略措施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实施素质教育,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2)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强教育事业发展顶层规划设计,加大公共财政对基础教育的投入,建立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深入开展教育资源与人口规模、结构、空间分布的匹配度研究,根据未来供给需求前瞻性、精准化地规划教育设施和资源。加大学位建设力度,提高建设质量,力争“建一所优一所”。

  (3)建立优质普惠学前教育。优化学前教育结构,形成以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特色化民办幼儿园、微小型幼儿园为补充的学前教育体系,为市民提供普惠服务与多样化选择。多措并举加快学位建设,优化公办园布局,扶持小微学前教育机构发展,就近解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75所幼儿园,新增幼儿学位2.454万座,每个有条件的社区至少有1所公办幼儿园。

  (4)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北部提升计划”,持续优化大观澜、大浪片区学校的办学条件,探索名师轮岗交流机制,缩小龙华义务教育的南北差距。加大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供给,深化集团化、联盟式办学,有效控制大班额现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创办更多家门口的好学校,实现从“有学上”到“上好学”的质的飞越。到2025年,完成新改扩建中小学58所以上,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位不低于9.7万个,实现义务教育学位翻番。

  (5)推进高中阶段教育优质特色发展。探索普通高中建设和管理新模式,加快公办高中建设,加大高中学位供给,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到2025年,新改扩建公办高中学段学校不少于9所,提供学位1.575万座。提高高中育人水平,支持高中多元特色发展,按理工、人文社科、体育、艺术等类别打造多样化特色高中,培育龙华优质高中群。高标准建设龙华区职业技术学校和龙华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根据龙华产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动态设置职业教育课程,将学校理论教学和企业实践教学有机结合,打造校企合作共建的“双元制”职业教育新模式。推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教师互聘、实训实习基地共享的融通机制建设,在更高水平上推动普职融合协调发展。

  (6)推动特殊教育融合发展。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行动计划,建成一所义务教育阶段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指导中心,完善适龄特殊儿童分类教育安置机制,全面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到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7%以上,特殊儿童群体受教育权利得到根本保障。坚持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全面推进融合教育。

  (7)推动智慧教育领跑。打造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以“龙华云校”为依托,建设一批新型云端精品课程,打造教育数据中心,引入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技术等辅助教学,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实践深度融合。推动教育信息和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通过信息普惠促进教育资源的均衡。

  (8)全方位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健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教育模式,整合社会资源,设立各类综合素养教育实践基地,提升学生科技、创新、艺术、人文等综合素养。加强专兼职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鼓励小学低年级开设以实验为主的科学课,提高学校科学课程教育质量。完善青少年科学素质监测评估体系。确保中小学各年级足量、按时、生动开展音体美等课程。

  (9)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评价制度体系。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建立健全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针对不同主体、不同学段和不同类型教育特点,改善结果评价方式,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

  (10)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把师德师风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首位,注重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考核,建立教师行为负面清单,探索教师退出机制。加大教育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建立分级分类教师培育体系,深化实施“名师工程”,全面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培养一批教育领军人物和改革领航教师。推动教师掌握儿童权利和儿童友好理念,促进教师了解、掌握儿童心理学。

  (11)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合力。统筹社会教育各类场地、设施和队伍等资源,丰富校外教育内容和形式,鼓励儿童积极参与各类实践活动。规范校外培训,切实减轻学生课外培训负担。提供高质量课后延时服务,切实减轻家长接送学生和辅导作业的负担。

  (四)儿童与福利

  1.主要目标

  完善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不断提升儿童福祉水平。

  2.主要指标

  (1)提高儿童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

  (2)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覆盖率。

  (3)成立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达到100%。

  (4)提高社区儿童之家覆盖率。

  (5)配有专(兼)职儿童督导员的街道和配有专人专岗儿童主任的社区覆盖率达到100%。

  3.策略措施

  (1)完善儿童福利保障和救助制度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与儿童生存和发展需要相匹配、与社会福利制度相衔接的现代化儿童福利保障体系。构建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机制。健全儿童福利政策和制度,完善儿童关爱服务,提升儿童福利水平,打造儿童关爱先行示范城区。

  (2)完善少儿医疗保险和福利制度。保障辖区儿童按规定享有多层次医疗保障,按要求落实困难儿童资助参保工作,将深圳户籍非集中供养孤儿和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儿童按规定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并推广适宜不同年龄阶段儿童的大病和意外伤害险产品,统筹调动慈善医疗救助力量,合力降低患儿家庭医疗费用负担。整合校园责任险和意外险,提高儿童意外事故保障能力和水平。

  (3)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落实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责任,建立健全监护干预配套保障机制,实现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加强收养登记事后监督,关爱被收养儿童的成长,保障被收养儿童的权益。加强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家庭探访,加强精神关爱,提供心理疏导和情感抚慰。

  (4)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体系,提高康复机构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完善儿童残疾筛查、诊断、治疗、康复一体化工作机制,建立残疾报告和信息共享制度。探索扩大残疾儿童救助范围,通过信息化建设,提高康复补贴发放和结算的便捷度。支持儿童福利机构面向社会残疾儿童开展替代照料、养育教育辅导、康复训练等服务。

  (5)加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继续推进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流动儿童平等享有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健全以社区为依托、面向流动儿童家庭的管理和服务网络,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情感、行为和安全自护的指导服务,促进流动儿童及其家庭的社会融入。积极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为来深建设者加强与留守未成年子女的联系沟通提供支持。

  (6)建立健全基层儿童保护机制。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儿童保护机制。督促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医疗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居民委员会等主体强化主动报告意识,履行困境儿童和受暴力伤害儿童强制报告义务。大力宣传12345-6未成年人保护热线,探索完善接报、评估、处置、帮扶等一体化工作流程,形成“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工作机制。逐步扩大社区专职儿童主任覆盖面并探索建立津贴补贴制度。加大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基层儿童工作者培训力度,提高服务能力。

  (7)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儿童保护和服务工作。通过政府委托、项目合作、重点推介、孵化扶持等方式,积极培育、发展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儿童保护和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积极引导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面向社区、家庭和学校提供服务。

  (五)儿童与家庭

  1.主要目标

  完善家庭教育、养育支持服务体系,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

  2.主要指标

  (1)成立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立率达100%。

  (2)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家长学校建立率达到100%。

  (3)建成1家区级普惠性托育机构。

  (4)具有示范效应的普惠性托育机构的街道覆盖率达到100%。

  (5)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5.5个以上。

  3.策略措施

  (1)将立德树人落实到家庭教育各方面。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将立德树人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儿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厚植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情怀,增强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2)用好家风培养熏陶儿童。发挥父母榜样和示范作用,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亲子平等、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践行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风尚。广泛开展好家风宣传弘扬活动,引导家长身体力行,在潜移默化中引领儿童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

  (3)培育良好亲子关系。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保障儿童休息、锻炼、闲暇和娱乐的权利,合理安排儿童的学习和生活。引导家庭建立有效的亲子沟通方式,加强亲子交流,增加陪伴时间,提高陪伴质量。指导帮助家庭调适亲子关系,缓解育儿焦虑,化解亲子矛盾。

  (4)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成立区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在中小学、幼儿园、社区、社会组织及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等经常性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宣传家庭教育知识。规范家庭教育服务市场,加强对相关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管理。

  (5)完善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公共政策和服务。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全面落实产假制度和生育津贴,实施父母育儿假。将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支持与保障作为家庭支持政策的优先领域,为特殊儿童家庭提供喘息服务。鼓励用人单位实施弹性工时、居家办公等灵活的家庭友好措施。继续加快推进母婴室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推广移动母婴室。在有条件的公共场所增设儿童专用厕所厕位、第三卫生间。

  (6)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积极改革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统筹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机构,形成主体多元、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服务优质、满足多层次需求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到2025年,每千人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3.36个,新建1家区级普惠性托育机构,每个街道建成1家具有示范效应的普惠型托育机构,每个社区至少有1家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等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

  (7)加强托幼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培养新机制,加强对育婴师、保育员等托育从业人员的上岗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托育从业人员水平。规范行业管理,逐步完善托育从业人员的资格准入制度,依法保障托幼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按规定落实相关技能补贴和社会保障待遇。

  (六)儿童与环境

  1.主要目标

  优化儿童成长环境,促进儿童优先发展。

  2.主要指标

  (1)大力推进儿童友好街道(街区)建设,2030年之前,建成1个儿童友好街道(街区)。

  (2)建设23个儿童友好实践基地(含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14个儿童友好公园。

  (3)建成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4)建有少儿科普活动场所的街道、社区达70%以上。

  3.策略措施

  (1)积极创建儿童友好城区和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将儿童优先发展战略和儿童友好城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标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达标体系(试行),提升龙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软硬件水平,提高社会效益。通过示范区创建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儿童友好环境氛围,逐步建成“全域推进、服务均等、赋能参与”的儿童友好城区。大力推进儿童友好街道(街区)建设。积极构建新时代少先队社会化工作体系,在人员、阵地和实践课程等方面为少先队提供保障。

  (2)提升面向儿童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制作和传播适合儿童的精神文化产品。推进实施年龄标准优先、身高标准为补充的儿童票价优待政策。继续推广区图书馆与街道、社区、学校图书馆的“总分馆”制,在社区图书室设立亲子阅读区,增加流动图书馆,为儿童提供丰富、便捷的阅读资源。组织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进课堂活动,深入开展少先队、共青团实践活动。

  (3)净化出版物市场及网络文化环境。加强新闻出版、文化等领域市场监管和执法,着力清理校园周边非法销售出版物和涉及低俗内容的儿童文化用品、玩具,及时整治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有害信息和存在价值导向问题的不良信息传播。加强互联网营业场所和娱乐场所执法,严厉查处违规行为。规范与儿童有关的产品(服务)广告播出,加大对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广告的监管、处置、处罚力度。

  (4)加强儿童媒介素养教育。保障儿童利用和参与媒介的权利。提升儿童及其监护人媒介素养,加强对不同年龄阶段儿童使用网络的分类教育指导,帮助儿童掌握网络基本知识技能,养成良好用网习惯,引导儿童抵制网络不文明行为,增强信息识别和网上自我保护能力,防止沉迷网络。为残疾儿童、困境儿童安全合理参与网络提供条件。

  (5)保障儿童参与和表达的权利。健全儿童参与长效机制,培养儿童参与意识和能力,保障儿童在社会生活、社区发展、家庭事务中的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在涉及儿童的政策制定、实施和评估以及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主动听取儿童意见。加强学校班委会和学生会建设,畅通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渠道。广泛开展儿童参与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6)全域推进儿童友好空间建设。推进儿童友好融入城区规划建设,优化公共空间设计,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和场地适儿化改造,推进儿童活动场所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全域推进儿童友好街道、街区、社区、城中村、中小学、幼儿园、医院、社康中心、公园、图书馆、实践基地、安全出行系统等各类儿童友好基地建设。在具备条件的校外活动场所普遍建立少先队组织,全域打造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营地(基地)。加快推动区儿童友好服务阵地建设,建成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形成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资源共享、项目共建、服务互通的阵地集群,拓展儿童活动空间。

  (7)积极营造无烟健康环境。实施保护儿童青少年远离和免受烟草制品(含电子烟)危害专项行动。全面清理烟草(含电子烟)广告和变相烟草(含电子烟)广告。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周边50米范围禁止销售烟草制品和电子烟,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和电子烟。建设无烟家庭。

  (8)改善儿童体育锻炼环境。探索城区运动场地设施建设新模式,提高现有体育场地设施共享使用程度,提倡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免费或优惠向周边学校和儿童开放,落实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余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政策,为儿童锻炼创造便利条件。支持学校向体育类企业和社会组织购买课后体育服务。鼓励学生参加体育社团活动。加强儿童体育指导人员培训。

  (9)鼓励企业参与儿童友好建设。鼓励企业贯彻儿童优先原则,在产品的研发、采购、制造、营销、使用及回收等环节考虑儿童利益。推动企业开发儿童友好产品。鼓励企业建设儿童友好基地,向儿童开放。

  (10)探索儿童友好大数据智慧服务。以数字龙华建设为契机,积极整合各领域数据资源,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打造儿童友好大数据体系,全面分析儿童特殊需求,为儿童提供精准化、精细化、便利化的服务。

  (七)儿童与法律保护

  1.主要目标

  健全儿童法律保护机制,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主要指标

  (1)区法院设置少年法庭(审判团队)。

  (2)区检察院设置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检察团队)。

  (3)建立1个区级儿童法律援助专业团队。

  (4)儿童受家庭暴力侵害处置率达100%。

  (5)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未成年人人口数量的比重降低。

  3.策略措施

  (1)完善儿童权益保护网络。全面落实保障儿童权益主体责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儿童权益保护知识培训,增强保障儿童权益观念,提高执法水平。健全未成年人司法工作体系,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预防和依法惩治针对儿童的违法犯罪活动。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实行专门统计,建立案件信息库,分析掌握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规律,采取针对性措施,减少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依法为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推进法律援助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整合多部门资源,打造集犯罪预防、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法治教育、执法监督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智慧化保护平台,实现帮教、援助、维权、执法与监督等全方位精准保护。

  (2)加强儿童保护的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机制,扎实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运用以案释法、模拟法庭等多样化方式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提高儿童法治素养。健全法治副校长管理体制,将预防性侵害、权利教育、网络安全教育等内容纳入学校法治课程,提高儿童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提高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推动形成依法保障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引导媒体客观、审慎、适度采访和报道涉及未成年人案件。

  (3)全面保障儿童的民事权益。依法保障儿童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开展涉及儿童权益纠纷调解工作,探索父母婚内分居期间未成年子女权益保护措施,依法保障父母离异后未成年子女获得探望、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依法保障儿童和胎儿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依法保护儿童名誉、隐私和个人信息等人格权。禁止使用童工,禁止对儿童的经济剥削,依法严格监管安排儿童参与商业活动的行为。依法保障大中专学生实习期间的合法权益。对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烟酒销售、文化宣传、网络传播等领域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4)落实儿童监护制度。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确保父母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依法规范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委托他人照护未成年子女的行为,确保突发事件情况下无人照顾儿童能够及时获得临时有效监护。强化街道、社区对家庭监护和委托监护的监督责任,做好未成年人监护风险或监护侵害情况的发现、核实和报告工作。加强监护干预,及时制止和纠正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完善父母监护资格被撤销未成年人接转、安置工作制度,探索为受到监护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国家监护服务。

  (5)预防和依法严惩性侵害儿童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儿童预防性侵害教育,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建立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系统,完善落实入职查询、从业禁止制度。探索建立性侵害儿童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外籍教师无犯罪证明备案制度。推行适合未成年被害人身心特点的办案程序和办案场所,合理利用“一站式”询问取证救助机制,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二次伤害”,并同步做好保护救助工作。

  (6)预防和依法严惩对儿童实施家庭暴力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反家庭暴力宣传力度,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求助能力。落实学校、医院、社区对家庭暴力线索强制报告制度,及时受理、调查、立案、转处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案件。充分运用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撤销监护人资格等措施,加强对施暴人的惩戒和教育。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隐私和安全,落实家庭暴力紧急庇护场所和人员,及时为受暴儿童提供紧急庇护、医疗救治、心理抚慰等服务,开展家庭暴力案件跟踪回访。

  (7)严厉打击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儿童个人信息和网络隐私安全保护机制,强化监管,提升保障水平。加强对网络空间涉及儿童违法犯罪的分析研究,以案释法,提高公众对儿童网络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禁止利用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或者持有有关未成年人的淫秽色情物品和网络信息,依法严惩利用网络性引诱、性侵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利用网络诱骗儿童参与赌博以及敲诈勒索、实施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8)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和预防犯罪教育。落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分级干预制度,依法采取教育矫治措施,及时发现、制止、管教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和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严重危害他人及社会的行为。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依法惩戒与精准帮教相结合,增强教育矫治效果,预防重新犯罪。保护涉罪未成年人免受歧视,依法保障他们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的同等权利。积极培养司法帮教专门人才,壮大专业帮教队伍,发挥司法社工和心理咨询师在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和预防犯罪中的作用。

  三、重点项目

  (一)儿童健康守护工程。综合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孕期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地中海贫血防控、先天性心脏病防治等项目,有效降低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推进区妇幼保健院三甲创建工作,2025年完成三甲医院评审工作,把区妇幼保健院建设成深圳中部区域性妇幼医学中心。全面加强助产机构的学科体系建设和产科质量,充分发挥区妇幼保健院的专科医院优势,把母胎医学、生殖医学、围产医学、儿科学打造成全市有影响力的医学专科。高质量完成区产前诊断中心、出生缺陷预防与干预中心、生殖医学中心、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急危重症儿童救治中心的建设。

  (二)0-3岁婴幼儿照护工程。按照“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为确有需要的家庭提供安全规范的托育服务,逐步满足市民对0-3岁婴幼儿照护的需求。每个街道至少建成1家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具有示范效应的普惠性托育机构,至少1家幼儿园(幼儿中心)开设托班。对职工适龄子女达到20人及以上的用人单位,鼓励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实现“幼有善育”。

  (三)教育均衡发展工程。以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为契机,持续优化大观澜、大浪片区学校的办学条件,探索名师轮岗交流机制,鼓励更多名师、骨干教师到北部学校任职。大力提升民办学校教育质量,稳步推进民办学校分类改革,构建差异化扶持政策,加大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财政资助力度,健全资金监管办法。实施公、民办学校结对帮扶。实行公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完善“名师进民校”活动常态化、系列化机制。加大优质教育资源引进,鼓励发展国际教育特色民办学校,培育发展优质民办教育集团,缩小龙华义务教育的南北差距和公、民办差距,实现义务教育的“增量、提质、均衡”发展,让广大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成色更足。

  (四)教育、卫生数字赋能工程。发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儿童发展方面的创新应用作用,在健康、教育等多个领域建立智慧化平台,为儿童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加快数字健康建设,把区妇幼保健院作为数字龙华试点单位,通过5G赋能,整合妇幼卫生体系各层次、各方面资源,实现龙华区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精准化,在诊疗、物流、消毒、疫情监测等方面实现信息化、移动化。推动智慧教育领跑,打造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研究制定《深圳市龙华区龙华云校行动计划》,以“龙华云校”为依托,建设一批新型云端精品课程,打造教育数据中心,引入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技术等辅助教学。

  (五)少年强基先行工程。高标准建设龙华未来教育研究院,按照“1+6+N”框架,结合龙华区域布局、产业特点,建设体现“人城产”融合的“少年科学院”“少年设计院”“少年工程院”“少年传媒院”“少年文学院”“少年身心健康研究院”六个实体场景,形成以1个“龙华云校”为依托,以6个分院为创新孵化器,以N个实践基地为支撑的未来教育新场景,打造龙华城市IP展示体和高品质教育地标集群。面向学校、博物场馆、重点实验室、前沿研究中心等遴选一批联合培养基地,设立博士工作站,打造“场馆+”的未来人才培养基地。

  四、组织实施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儿童发展道路,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规划组织实施全过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儿童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推进规划实施。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完善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区政府负责本规划实施工作;区妇儿工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区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民团体结合各自职责,承担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工作。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规划实施。

  (三)加强规划统筹和衔接。加强规划与龙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实现儿童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本规划正式印发后,承担规划目标任务的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民团体要结合职责,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并报送区妇儿工委办公室,认真组织实施。

  (四)完善实施规划的制度机制。区政府将促进儿童发展和规划实施相关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评估、专项督查体系。区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按照规划责任分工,主动履职,各尽其责。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督导检查制度、报告制度、议事协调制度、规划实施示范制度等,确保各项目标按期达标。责任单位每年向区妇儿工委报告规划实施情况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区妇儿工委每年向市妇儿工委报告龙华规划实施情况和下一年工作安排。

  (五)加强儿童发展经费保障。区妇儿工委和各成员单位应当将本规划实施所需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区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资金,为实施本规划重大事项做好相关经费保障工作。

  (六)加强实施规划能力建设。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和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儿童优先原则有关内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纳入各级干部学习内容,将实施规划所需知识纳入培训计划,举办多层次、多形式培训,增强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员实施规划的责任意识和能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区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能力建设,促进机构职能优化高效,为更好履职尽责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为规划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七)加大规划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和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党委政府对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宣传在党的坚强领导下龙华儿童事业发展的成就,宣传儿童优先原则、儿童友好理念、保障儿童权益、促进儿童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规划内容和规划实施的经验成效,努力营造关爱儿童、有利于儿童发展的社会氛围。

  五、监测评估

  (一)加强监测评估制度建设。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终期评估,健全儿童发展状况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及相关监测制度。区统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年度监测,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相关机构及有关部门向区统计部门报送年度监测数据,及时收集、分析反映儿童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区妇儿工委组织开展中期和终期评估,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相关机构及有关部门向区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监测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加强监测评估组织领导。区妇儿工委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由区妇儿工委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领导监测评估工作,审批监测评估方案,审核监测评估报告等。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

  监测组由区统计部门牵头,负责监测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制定监测方案和指标体系,收集、分析数据和信息,向区妇儿工委提交年度、中期和终期监测报告。监测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规划实施监测、分析、数据上报、分性别分年龄指标完善等工作。

  评估组由区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制定评估方案,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向区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评估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规划实施自我评估工作,参加区妇儿工委组织的评估工作。支持评估组相关部门就儿童保护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调查、评估,结果可供中期和终期评估参考。

  (三)加强儿童发展统计监测。规范完善儿童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发挥部门作用,根据上级意见及实际需要调整扩充儿童发展统计指标,推动纳入政府和部门常规统计以及统计调查制度,加强部门分年龄统计工作,推进儿童发展监测制度化建设。鼓励支持相关部门对缺项数据开展专项统计调查。

  (四)提升监测评估能力和水平。加强统计监测队伍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监测评估工作培训和部门协作,规范监测数据收集渠道、报送方式,提高数据质量。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丰富儿童发展和分年龄统计信息。科学设计监测评估方案和方法,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提升监测评估工作科学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将规划实施中的民生实事和重点项目纳入本级政府专项督查,推动重点问题的解决。

  (五)有效利用监测评估成果。发挥监测评估结果服务决策的作用,定期向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监测评估情况,为决策提供依据。建立监测评估报告交流、反馈和发布机制。加强对监测评估结果的研判和运用,对预计完成困难、波动较大的监测指标及时预警,对评估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对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推广。运用监测评估结果指导下一阶段规划实施工作,实现规划实施的常态化监测、动态化预警、精准化干预、高质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