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男女平等是我国基本国策,男女平等的实现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2011年底龙华新区成立后,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妇女发展事业,成立了新区妇女工作委员会,统筹推进全区妇女工作。在各有关单位、各办事处共同参与和努力下,新区妇女事业取得一系列成绩,为区妇女事业奠定较好基础。2017年1月龙华区成立以来,妇女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加强。妇女健康水平稳步提升。区妇幼保健院住院部和门诊大楼改造项目落地,初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妇幼保健体系,妇女享有的各项医疗保健服务和生殖健康权利得到较好保障,妇女卫生主要指标控制在良好水平。
妇女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妇女受教育机会不断增加,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中的男女性别差异基本消除。女性终身教育积极推进,充分发挥社区学院、妇女学校和外来女工流动学校的作用,满足妇女多样化终身学习需求,妇女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
妇女参与经济和社会保障取得显著成绩。妇女经济权利得到充分重视,妇女参加各类社会保险的比例维持在较高的水平,且男女参与基本社会保险的比例基本相当,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逐年增加。
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水平能力逐步提升。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机会不断增多,区领导班子配备有女干部;保障社区治理中女性参与的比例;女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比例保持逐年增长势头。女性权益保障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构建了司法保护、社会救助、执法监督、普法联动和行政干预五大维权机制,形成了覆盖区、街道、社区三级妇女维权立体网络。加大对侵害妇女犯罪行为打击力度,提高破案率,有效遏制了危害妇女的违法犯罪行为。
妇女生存发展环境持续优化。经济社会的发展使妇女生存与发展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得到持续改善。男女平等、共促和谐发展理念逐步成为社会共识,尊重妇女的社会氛围正在形成。
但是,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和影响,目前区妇女发展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区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妇女发展有关的软硬件条件与原特区内相比存在一定差距;人口快速增长、全面二孩政策实施给妇女医疗保健、教育、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带来较大压力;非户籍妇女比重大,受教育水平和综合素质总体偏低,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生活的需要;男女两性在就业、收入等方面仍存在较明显差异;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机会有待进一步增加,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仍时有发生,妇女权益保护及妇女生存发展环境仍需进一步优化。
当前是龙华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加快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中轴新城、争当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的尖兵的关键时期,妇女事业发展面临重要机遇:行政区的成立,为龙华迎来了跨越式发展的新局面,经济发展的加快和结构的优化,将为妇女事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加快,将为妇女发展提供更好的硬件设施和环境条件;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和完善,将为妇女事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为促进龙华区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保障妇女共享发展成果,根据《深圳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龙华新区综合发展总体规划(2013—2020)》,结合龙华区情和妇女发展实际,特对原新区妇女发展规划进行修编,制定《深圳市龙华区妇女发展规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以期反映龙华妇女发展的最新要求和趋势。从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文化教育、妇女参与经济和社会保障、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六个领域,提出了龙华区未来几年妇女发展的主要目标、具体指标和策略措施。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新发展理念,围绕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中轴新城的发展目标,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遵循妇女发展规律,优化妇女发展环境,增进妇女身心健康,提升妇女综合素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提高妇女社会地位,引导和支持妇女融合社会、服务社会,平等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两性和谐发展,妇女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发展原则。优化妇女发展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环境,从妇女生存发展的利益需求出发,着力解决关系妇女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促进妇女在各个领域的全面发展。
——坚持平等发展原则。注重社会公平,维护妇女权益,落实促进男女平等的法规和政策,缩小两性社会地位差距。
——坚持协调发展原则。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缩小区域差距,保障妇女享有公平的文化教育、医疗保健、社会保障和福利等公共服务和社会资源。
——坚持妇女参与原则。依法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支持妇女在参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二、总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增强全社会性别平等意识,优化妇女生存发展环境,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妇女整体素质得到加强;平等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管理,妇女地位不断提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落实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律政策措施,妇女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到2020年,妇女发展的有关指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
1.主要目标
——保障女性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卫生保健服务
——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
——提高妇女心理及精神健康水平
2.具体指标
表1 妇女健康发展指标
(注:“☆”表示龙华区规划特色指标)
3.策略措施
——推进妇女卫生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推动区妇幼保健院(加挂区计划生育协会、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科学育儿指导中心)住院部和门诊大楼改造项目建设,加强综合性医疗机构妇幼保健相关职能科室建设,优化社康中心布局,完善妇幼保健体系。落实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编制,按常住人口合理配备妇幼保健人员,各社康中心根据服务人口及服务需求情况配备1-2名专职妇幼工作人员。加强妇女保健特色专科服务的能力建设,提升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中妇女保健相关项目的工作水平。
——加大妇女保健经费投入。改善妇女保健的软硬件条件,完善公共卫生财政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各项妇女保健业务经费按时到位、足额发放,逐步缩小与其他各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
——加强流动妇女卫生保健服务。完善流动妇女服务机制和保障制度,保障与本地居民享有同等服务,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化。加强流动妇女孕产期保健管理,提高流动孕产妇系统管理水平。将流动孕产妇保健纳入卫生保健机构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提升计划生育服务水平。提高妇女自我保护意识和选择科学合理避孕方式的能力,预防和控制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活动。
——提供生育全程保健服务。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提高孕期建册率和早孕建卡率。完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和社会医疗救助制度,扩大生育医疗保障覆盖面和偿付项目,简化贫困孕产妇救助资金的发放程序。免费开展婚前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强化“降消”措施,完善孕前、孕中、产前医学检查和诊断制度,加强高危孕产妇、“二孩”高龄产妇管理,完善产后访视项目和产后42天健康检查。为孕产妇提供必要的心理指导和健康教育,引导孕产妇科学选择分娩方式,降低剖宫产率,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加强孕产妇危重症救治,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提供优质生殖健康服务。提供规范的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生殖保健服务,有针对性地解决妇女特殊生理期的健康问题。为育龄妇女免费提供一年一次生殖健康体检,建立并完善已婚育龄妇女常见妇科病早期筛查模式和工作机制。
——完善妇女重大疾病筛查体系。逐步加大妇女重大疾病及乳腺癌、子宫颈癌防治经费投入,对常住人口实现免费“两癌”检查。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梅毒等性病传播,通过严打吸毒、卖淫嫖娼等行为,减少妇女感染艾滋病的机会。采取干预措施,将艾滋病、梅毒监测与咨询纳入妇幼保健常规服务,预防艾滋病、梅毒母婴传播。
——加强妇女健康指导。开展健康和营养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倡科学合理的膳食结构和习惯,为孕前、孕产期和哺乳期妇女等重点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营养指导和干预。加大母乳喂养知识宣传力度,提高母乳哺育率。加强青春期性知识教育,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性观念和婚恋观。传授正确的避孕知识,降低未成年女性意外妊娠机率。
——提高妇女的心理健康水平。依托企业和社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广泛开展妇女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和干预活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逐步配备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针对妇女不同时期生理和心理特点,开展心理咨询、辅导和干预。对妇女产后抑郁症实施预防、早期发现和干预。普及更年期知识,为更年期妇女提供必要服务。
——加强妇女体育锻炼。完善社区文体服务网络建设,整合社区公共体育资源,健全社区公共体育服务设施,推动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适当开放,提高休闲运动设施便利度,实现资源共享,为妇女创造便利健身条件,提高女性体育锻炼的参与程度。加强对老年妇女、残疾妇女体育活动的指导和服务,推进科学锻炼。
(二)妇女与文化教育
1.主要目标
——保障女性平等享受教育机会
——完善妇女终身教育体系
——提升妇女科学文化素质
2.具体指标
表2 妇女文化教育发展指标
3.策略措施
——推动教育领域贯彻性别平等。落实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关于促进妇女教育的政策方针,强化政府责任,消除性别歧视。在教育相关政策和发展规划的制定、修订和评估中,增强社会性别意识,体现性别平等原则。在教育教学中体现性别平等,将性别平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制度。
——提高妇女受教育年限。加大教育财政投入,扩大教育规模,提高学前教育普惠性、义务教育均衡化,保障女性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加大财政对困境女童的扶持力度。保障贫困家庭女童和残疾女童接受义务教育,全面落实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每个适龄女童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或就学困难失学。多形式多途径保障进城务工随迁女童接受义务教育。
——满足妇女职业教育需求。依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及其他民办职业教育机构,为妇女提供弹性化的职业技术培训课程。为困境妇女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为失业妇女提供多形式职业教育;为残疾妇女提供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机会;为失学大龄女童提供补偿性教育。
——提升外来女工的综合素质。加强大型工业区和人口聚集区的管理和服务,在外来务工人员较为集中区域,探索建设来深建设者综合服务中心,开展 “一站式服务”。实施“外来女工关爱计划”,持续开展包括女性素养、家庭教育、卫生保健、情感婚姻、心理调适、法律维权等多方面内容的培训和讲座,全面提升外来女工的综合素质,满足外来女工精神需求。
——健全社区妇女教育网络。积极发展以社区学院和社区学校为依托的社区教育,整合社会各类培训资源,构建覆盖全区的社区数字化学校网络和开放式继续教育培训体系,满足市民多样化的终身学习需求。争创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和学习型城区示范区,加强重点园区的社区教育,强化一线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培训。
(三)妇女参与经济和社会保障
1.主要目标
——提升妇女就业层次
——鼓励妇女自主创业
——加强妇女劳动保护
——健全妇女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制度
2.具体指标
表3 妇女参与经济和社会保障指标
3.策略措施
——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有关保障妇女经济权益的法律法规,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劳动、工资、福利等各项经济权利。保障流动妇女经济权利,畅通妇女投诉渠道,严肃查处劳动用工中的性别歧视行为。
——深化妇女就业和创业服务。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战略,引导和激励妇女创业,完善创业扶持政策,落实技能培训、小额贷款扶持、跟踪指导等措施,提高社区妇女尤其是农村城市化社区居民和户籍生源女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就业援助,继续加强就业“四免”服务,为失业女性、残疾、贫困及单亲特困母亲、零就业家庭妇女提供就业帮助,支持生育妇女重返工作岗位,实现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归零。
——优化妇女就业结构。完善女性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政策,提高专业技术人才中女性比例。建立梯队式的女性人才链,实现女性人才队伍的协调发展。支持女性参与科技创新,引导女性踊跃投身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扶持女性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激发妇女创新活力。
——落实男女同工同酬。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健全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网络,重点监控对妇女劳动保障权益侵害比较严重的环节。推进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和履行社会责任的制度建设,为妇女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加大妇女劳动保护力度。指导用人单位签订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保障女性“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围绝经期”的各项权利。将女职工劳动保护作为劳动监察和劳动安全监督的重点内容,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要严格做好前期预防和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严惩违法用工行为,禁止用人单位在女职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时期,单方面解除女职工劳动合同、降低工资或取消福利待遇,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范围的劳动,保障女职工生育“二孩”的合法权利。
——提升妇女社会保障水平。加大社保稽查工作力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女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比例。完善与“全面二孩”政策相适应的生育保险制度,确保不同所有制企业女职工都能享有生育保险待遇。
——推进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区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增加区养老床位数和康复福利床位数。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1.主要目标
——提高女性在政治决策和管理中的参与程度
——提高女性在社会决策和管理中的参与程度
——提高女性在经济决策和管理中的参与程度
2.具体指标
表4 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指标
(注:“☆”表示龙华区规划特色指标)
3.策略措施
——优化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的社会环境。通过各种途径,提高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提高各级领导对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拓宽妇女参政议政渠道。优化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代表妇女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选举和推选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时,要确定男女两性的合理比例;制定影响妇女生存、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定以及讨论涉及妇女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时,应听取妇女组织、妇女群众的意见。大力发展重要行业、领域和民间妇女社团组织,增加妇女参政议政影响力。
——完善平等竞争机制。为妇女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促进优秀妇女人才进入决策层和管理层。健全监督机制,切实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保障干部在选拔、聘用、晋升和公务员录用时女性不受歧视。企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不得对女性应聘者提高标准,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符合条件的女性,不得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
——健全女干部选拔机制。将培养选拔女干部纳入全区干部工作总体规划,在公务员招录、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中,确保有适当比例的女性。扩大基层女干部来源,注重从基层、生产一线培养选拔女干部;选拔一定比例的女干部到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担任主要领导职务。
——加大对女干部培训力度。制定女干部培训计划,把女干部培训纳入全区干部培训规划,为女干部提供交流学习、轮岗锻炼、选派挂职、在职培训等机会。加强女干部储备,做好发展女党员工作,抓好女干部理论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加强教育管理,提高女干部的整体素质。
——推动妇女参与企业经营管理。让更多妇女进入国有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各级工会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职工代表的比例应与女职工占职工总数的比例相适应,逐步增加女职工比较集中的企事业单位管理层的女性比例。涉及女职工利益的问题,要充分听取女职工及代表的意见。
——推动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完善社区居委会和党支部等基层民主选举制度,确保基层社区“两委”中至少有一名女性。积极推进妇女通过居民代表大会和居民议事会等平台,参与讨论和决定有关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
——培育和扶持女性社会组织。以区社会组织孵化服务中心为支点,在政策支持、人才建设、项目运作等方面多向女性社会组织倾斜,在女性员工相对集中的工厂、企业建立灵活多样的妇女组织,提升妇女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水平。培育妇女社会工作队伍,鼓励女性担任社会组织的理事、监事及管理职务。加强社会组织中女性成员、女性社会组织之间的互动、交流与合作。
(五)妇女与法律
1.主要目标
——提高全社会维护妇女权益的意识
——健全妇女维权网络
——依法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2.具体指标
表5 妇女与法律指标
(注:“☆”表示龙华区规划特色指标)
3.策略措施
——贯彻落实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有关性别平等和妇女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对违反性别平等原则的政策文件进行清理,加强维护妇女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
——加强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大力宣传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组织面向全区妇女的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妇女法律素质,创造良好的妇女发展法律环境。
——健全区妇女维权网络。开通区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完善区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建设,各部门建立长效联合机制,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普法教育和矛盾纠纷调解等服务,切实增强维权合力。
——为妇女提供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推动各街道、社区妇女法律援助网点建设,建立律师值班制度。对贫困妇女实施法律援助,在诉讼费、仲裁费、司法鉴定费等方面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减免。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为妇女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和援助。
——进一步完善妇女维权信访体系。及时处理信访案件,推动司法介入重大侵害妇女权益的案件。重视从源头上解决侵害妇女权益的深层次问题。
——综合治理和有效防范家庭暴力。将反家庭暴力纳入社区服务范畴,扩大社区家庭暴力报案点的覆盖面,引入专业社工介入反家暴工作;积极调处涉及家庭暴力矛盾纠纷,为家庭暴力受害妇女提供法律帮助、心理辅导和社会救助。
——有效预防和制止性骚扰。加强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等重点公共场所反性骚扰的工作力度,强化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
——坚决打击一切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奸淫幼女、强奸妇女、猥亵侮辱妇女、卖淫嫖娼、强迫妇女卖淫陪侍等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活动。提高妇女防范拐卖的意识,加大对拐卖妇女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依法保障妇女财产权益。保证女性平等地享有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在离婚案件审理中,切实保护妇女的婚姻自由权、财产权、子女抚养权和继承权。
——鼓励社会参与妇女维权工作。整合社会资源,扶持妇女维权和服务机构发展,鼓励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为妇女提供法律服务。
(六)妇女与环境
1.主要目标
——营造利于妇女发展的舆论和文化环境
——创造适宜生活的社会环境
2.具体指标
表6 妇女与环境指标
(注:“☆”表示龙华区规划特色指标)
3.策略措施
——加大规划宣传力度。将性别意识教育纳入文化宣传、新闻媒体系统的业务培训内容,在公共传媒和公共文化产品中贯彻性别平等意识,增加公益广告投入和播出比例。在全社会特别是在妇女中,开展妇女发展规划的专项宣传教育,增强妇女发展规划的公众参与度和社会影响力。
——加强妇女公共文化体育建设。以加强基层公共文体设施建设为重点,合理布局公共文体设施,形成更加完善的公共文体服务网络。积极助推市美术馆新馆、市图书馆调剂库等市级文体设施项目建设,统筹考虑布局区级图书馆、文化艺术中心和体育中心,加快推进各办事处文化艺术中心和体育中心项目建设,实现“一办事处一文化中心一体育中心”。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流动服务,办好流动电影、展览、讲座等系列文化活动以及周末文化服务工程,丰富妇女文化生活。
——完善妇女社区服务网络。整合社区资源,建设妇女儿童之家。推进社区服务网点和服务平台建设,为社区妇女和家庭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提高家务劳动社会化程度,增加女性可自由支配的时间。
——加强家庭文化建设。提供婚姻家庭咨询专业服务,鼓励婚姻家庭指导师、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参与咨询服务。宣传和普及家庭教育知识,积极引导儿童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吸纳妇女参与家庭教育研究,推广家庭教育成果。
——优化妇女生活环境。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推广低碳生活方式,倡导绿色消费。加大禁烟减酒工作力度,严禁在公共场所吸烟。提高女性厕位比例,加强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在新建的公共场所配备母婴室,对有条件的原有公共场所进行改造,增设母婴室。加强劳务工聚居的工业区、旧屋村整治力度,为务工人员营造舒适的生活环境。加强对女性用品的质量监督与卫生检查,提高妇女护理、保健及卫生用品的送检率和合格率。
四、重点项目
(一)社区妇女之家建设项目
依据全国妇联《关于在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中建设村、社区妇女之家的意见》(妇字〔2010〕34号)和《深圳市社区服务“十二五”规划》,规划期内,完善公共服务网络,整合社区各种资源,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为妇女及其家庭提供宣传教育、组织活动、维权服务等功能的妇女之家。
(二)妇幼安康项目
依据《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深圳市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结合龙华区实际,规划期内,不断完善妇幼网络体系,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规范“两癌”防治、女性慢性病防治工作,开展为育龄妇女健康检查、婚前检查以及围产期检查、产后访视等全程综合性服务,保障妇女生育安全和生殖健康。
(三)单亲母亲特困家庭帮扶项目
依据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深圳市社区服务“十二五”规划》和妇联章程,规划期内,加大对单亲母亲特困家庭的帮扶力度,依托社区服务网络和平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心理疏导、家庭教育等社工服务,建立妇女灵活就业基地,帮助解决单亲母亲、贫困妇女再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四)母婴室建设项目
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指导发〔2016〕63号)、《深圳市加快推进母婴室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和《龙华区加快推进母婴室建设工作方案》,在规划期内,完善和优化我区母婴群体对公共场所母婴设施的需求,保障妇女在公共场所哺乳的权利,提高母乳喂养率。到2020年,所有应配置母婴室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基本完成目标任务,全区公共场所建成至少100间母婴室。
五、组织实施与监测评估
(一)组织实施
1.加强机构建设和组织领导。区政府负责实施《规划》,并确保妇儿工委组织机构健全,办公室编制单设,专职人员配备到位,为《规划》实施提供组织保障。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简称区妇儿工委)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和社会参与推动《规划》实施的工作格局。
2.健全规划实施的工作机制。加强本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将本规划的实施工作纳入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推进规划实施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将规划主要目标纳入各成员单位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作为责任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完善报告制度,各有关部门每年向区妇儿工委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规划实施的情况,区妇儿工委每年向市妇儿工委报告区规划实施的总体情况;完善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区妇儿工委全体会议,汇报、交流实施规划的进展情况;完善监测评估制度,明确监测评估责任,加强监测评估工作。
3.保证妇女发展的经费投入。区财政要做好妇女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的保障工作,保障妇女发展规划实施所需的经费投入,同时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妇女发展。
4.强化规划实施的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区妇儿工委办根据区规划实施情况,适时组织督导检查并通报实施进展情况,推动规划落实。
5.加大规划实施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妇女工作者、广大妇女和全社会宣传规划内容及规划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和成效,宣传促进妇女发展的法规政策和国际公约,营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社会氛围。
6.提升实施规划的工作效能。加强业务培训,将实施规划相关业务知识纳入妇儿工委的培训计划,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专业培训,增强政府及各有关职能部门相关人员、专/兼职工作人员实施规划的责任意识和综合能力;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实施项目、为妇女办实事等方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提升实施规划的工作效能。
7.搭建妇女参与规划实施的平台。妇女既是规划实施的受益者,也是规划实施的参与者。实施规划应充分发挥妇女组织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听取妇女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妇女参与规划实施,提高参与意识和能力,实现自身发展。
(二)监测评估
1.建立统计监测机制。建立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统计数据库,开展分性别统计;实行数据会审制度,对年度数据、报告进行集中会审,提高报送质量;建立数据库管理制度,定期更新、维护,确保数据库为《规划》实施发挥实时监测、预警作用。
2.建立监测评估组织。区妇儿工委负责对《规划》的执行并进行监督、检查、监测,及时评估各项指标的达标情况。区妇儿工委设立监测组和评估组。
监测组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牵头,负责制定本规划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收集整理统计监测数据,撰写年度、中期和终期统计监测报告,并向区妇儿工委办公室提交报告。
评估组由区妇儿工委办牵头,负责评估工作指导,制定中、终期评估方案,审评区级监测报告,出具评估报告,组织规划督导检查。
3.组织评估工作。评估包括年度评估、2015年中期评估和2020年终期评估。区妇儿工委组织监测组、评估组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各成员单位根据《规划》目标的任务与要求,每年度向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区妇儿工委办公室报送《规划》指标监测数据,提交年度规划实施评估报告。
本《规划》由深圳市龙华区妇儿工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