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深圳市龙华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20225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日期:2022年11月03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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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吴丕双等16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严格执行《深圳市龙华区关于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稳定租赁价格的实施细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以来,部分产业用房租金上涨较快、“二房东”市场乱象突出的问题直接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对保障产业发展空间、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产生了不利影响。代表所提出的建议针对性非常强,是我区努力实施的重点工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二房东”市场乱象突出等问题,在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用好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通过科学、规范、有序的监管,依法依规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

  (一)针对“按上述《实施细则》中区有关部门每年度准时发布区内各园区租赁指导价”的建议,答复如下:

  我局严格按照《深圳市龙华区关于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稳定租金水平的实施方案》(深龙华府办〔2019〕2号)关于“加强租赁价格”的部署要求,于2019年12月制定并发布了工业用房租金参考价格;2021年3月制定了分片区产业用房租金参考价格,并提交区政府审议。根据市主管部门要求,自2021年起,各类房屋租金参考价格由市主管部门制定并发布,2021年7月市住房建设局制定了各类房屋租金参考价格(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各区各部门意见;2022年5月市住房建设局的制定了2022年度房屋租赁参考价格)(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各区各部门意见,经征询市住房建设局,目前该局正在推动发布产业用房等各类房屋租金参考价格。

  (二)针对“相关主管部门与政数局搭建政府网络平台入口,供租赁物业方、承租企业、政府部门三方进行沟通、投诉、申诉;对超出指导价的二房东、三房东进行约谈,组织出租方和承租方进行协商,调整至合理的价格,对因合同将到期未能找到场地的提供民生服务类的企业因续租争议期间被二房东强制搬迁断电迫使企业停产、倒闭的等引发社会矛盾的个案进行强有力干预”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是《实施细则》出台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责任分工,积极引导社区股份公司以单一来源谈判方式将产业用房出租给引进的市和区重大产业项目、上年度产值正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建设或引进的研发机构和创新载体、独角兽及准独角兽企业、最近两年营收正增长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降低了企业租金成本。二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监管的项目为抓手,要求已纳入旧工业区整治提升项目的工业园区及申请单位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签订产业监管协议,需遵守并书面承诺“工业区整治提升后,其租金、物业服务等租赁行为需符合市、区有关产业用房租赁政策”,并且每年度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园区租金、水电、管理费用等情况台账。目前,有创新硅谷产业园等3家园区签订了产业监管协议。三是通过“深i企”平台及现场走访与企业互动,对企业投诉、申诉给予积极回应,针对企业投诉租金、水电、物业管理费上涨严重的园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区供电局、街道办等部门联合上门协商,将租金、水电、物业管理费调整至合理价格。四是对园区进行政策宣讲,鼓励园区积极申报相关产业资金补贴,引导符合条件的园区响应工业园区供电环境综合升级改造政策,消除供电安全隐患,实现抄表到户,减轻园区供电管理成本。目前,已有369家园区纳入供电改造名单。同时,对租金高出最近年度发布参考价格一定幅度的园区,及时介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约谈和落实出租方不得享受我区各类扶持补贴政策等措施。拓宽监督投诉渠道。我局组织各街道督促出租人在工业区或产业用房显著位置树立租赁公示牌,公示有关职能部门和辖区街道办的投诉电话,畅通联系群众的渠道,方便群众投诉、咨询,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针对“加大力度推动由区有国有物业公司为主体向社会业主整体承租产业园区,向相关重要产业、民生需求产业提供稳定的租赁条件,以稳定区内产业用房租赁市场价格同时为政府增加税收收入”的建议,答复如下:

  1.区属国企深圳市龙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龙华投控”)作为区产业运营商,肩负着打造我区产业空间,支持我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任。根据《关于加强龙华区区属国有企业资源性资产租赁管理的指导意见》,“企业单宗资产或一次性招租的写字楼、厂房资产租赁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土地租赁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前6个月,企业将相关资产信息报我区产业行政主管部门,征询有无相关优质承租人推荐及产业指导意见。目前为空置状态的物业,也应同时将相关信息报送区产业行政主管部门,征询有无相关优质承租人推荐及产业指导意见。”若产业行政主管部门有承租人推荐,书面告知企业后,由企业与意向承租人进行商业谈判后进行招租。

  通过行业部门推荐以及公开招租程序,区属国企可将优质产业园区租赁给优质企业及个人,并通过商业谈判的形式明确租赁条件,提供稳定租赁环境为龙华增加税收收入。目前,区属国企已通过该方式与深圳央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祥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恒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海岸新城置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完成了租赁。

  2.目前我区政府权属产业用房已持有 7 处,建筑面积约30.5万㎡。根据入驻管理办法,产业用房首年合同租金价格为同片区同档次产业用房市场评估价格的30%-50%,次年起每年合同租金在上一年合同租金价格基础上递增5%,充分发挥政府权属产业用房平抑市场租金的作用。

  3.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产业空间的拓展,为充分发挥区属国企和园区主体作用,打造重点产业空间,支持龙华区内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督促区属国企加快推进联润大厦、未来人才大厦等重点产业空间项目建设进度,建成后预计可提供约23.2万㎡产业空间。其中,联润大厦计容建筑面积约6.6万㎡,未来人才大厦计容建筑面积约16.6万㎡;二是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草拟了区国资国企产业空间拓展工作方案,并多次向区领导作了汇报,目前正按照“一空间一方案”的策略推进项目落地实施;三是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配合区相关单位,持续推进观湖北、福城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及清湖工业园城市更新项目,为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产业空间保障;四是督促区属国企承接好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华侨城北站壹号、民治股份商业中心等约30万㎡物业,通过统一规划、运营、管理,以优质的园区运营管理能力,打造一批高端产业载体,带动北站片区区域产业提升。

  (四)针对“对相关违规严重的个案相关执行结果定期公布,开放给人大常委会机关,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对上述条例细则的执行进行有效监督”的建议,答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及《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的要求,拟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具有法制工作经验的专家、学者组成行政执法案卷评审小组,充分行使人大、政协的监督权,发挥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和依法监督作用,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减少行政违法或不当行为的发生,切实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同时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对照整改,不断提高全区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7月21日

(联系人:廖工,联系电话:0755-83728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