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群团工作部关于深圳市龙华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20174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群团工作部 日期:2023年01月10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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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肖天宝、王江、朱孟、冯怀清、普亚非、韩金奎、林如秀、汪小琦、申亚玲、邓海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企业依法缴纳工会经费,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助力龙华经济发展行稳致远的建议(第2022017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工作分工,我单位作为主办单位,及时开展工作部署,分析建议内容,积极跟代表沟通,了解相关情况,以及督促各汇办单位按照单位职责尽快开展办理工作。

  (一)针对“希望通过推动企业依法缴纳工会经费能够进一步加强企业自身党群建设,将营造和谐企业文化与推动党群建设有机统一起来,做细做实职工关爱服务,推动单位党群组织‘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强起来’。”建议,答复如下:

  区委组织部严格贯彻上级单位相关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党建摸排、组织建设、引领服务“三同步”工作,坚持党建带群建、党群共建,推动群团组织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共同为繁荣企业文化贡献力量。一是不断强化非公企业党的领导,深化新设企业源头跟进机制,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建工作同步开展、党的组织同步建立,不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二是坚持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在纵向层面推动区、街道、社区三级党群阵地共建共享;三是党建引领企业健康发展。不断深化“党建+企服”模式,创新推动十项惠企服务进党群服务中心,形成党建惠企“十百千”机制。

  (二)针对“区科创局、区工信局、区人资局、龙华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评优、向上级部门推优经及审核用人单位补贴发放程序中,增加审核用人单位是否有履行缴纳工会经费的法定义务”建议,答复如下:

  一是对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企业研发投入激励、区中小微创新100强企业等项目,需经相关部门认定在财税、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的失信行为,及在信用信息网站上被列入相关黑名单、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等范围内的,不予以资助或评定。未足额缴纳工会经费目前暂不属于失信行为,暂无法与相关申请项目的审核与资助直接挂钩。因此,建议与信用主管部门沟通,将未足额缴纳工会经费列入失信行为或者相关黑名单、违法失信主体等范围内,科创局将按照《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等相关政策对项目的审核、资助环节中增加对此行为的核查。二是目前专精特新项目评选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目前各级遴选办法均未涉及到企业是否缴纳工会经费,且区工信局只负责政策的宣贯和申报指导,没有修改相关制度办法的权限,暂无法支持缴纳工会经费与专精特新项目评选直接挂钩。三是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创新人才奖推优等工作,人才政策修订由区人才工作局负责,人资局负责根据区人才政策落实人才引进、新引进人才补贴发放、高层次人才确认及补贴发放等工作。人资局将把“在补贴发放程序中,增加审核用人单位是否有履行缴纳工会经费的法定义务”的建议列入政策反馈列表,及时向区人才工作局反馈。四是市场监管局关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知识产权优势单位资助、推荐专利奖、区质量示范企业评选等申请的政策文件均未将是否履行缴纳工会经费作为评审条件。辖区局主要配合市局执行相关政策文件,暂无自行修订相关评选及奖励申请条件的权限。对于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市场监管局将反馈市局,建议在评审过程中增设用人单位是否有履行缴纳工会经费的法定义务或提醒企业履行缴纳工会经费的义务。

  (三)针对“龙华区总工会设立专门对接窗口,根据各政府职能部门需要,提供工会业务指导”建议,答复如下:

  龙华区总工会已启动区职工服务中心项目功能区设计工作,并加快推进项目测算、招投标、采购、装修等工作,预计2022年底完成建设。龙华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后将设立专门对接服务窗口,提供企业税务代收工会经费业务指导。

  专此函复。

  深圳市龙华区群团工作部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