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深圳市龙华区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2105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龙华区教育局 日期:2022年01月04日 【字体:
文件已失效

尊敬的张松伟等15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改善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非深户学生入学难的建议收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国家“十四五”规划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已纳入今年重点工作安排。深圳是外来人口大市,龙华区更是外来人口较为密集的辖区,近年来龙华区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随迁子女就学政策,不断健全随迁子女平等入学保障机制,增加财政投入,大力推进学位建设,逐步提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2020年招生录取情况,公民办学校学位基本满足辖区符合条件适龄儿童的入学需求。针对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义务教育学位缺口庞大,大量随迁子女被迫返乡成为留守儿童问题

  (一)教育设施是重要的公共设施和公共资源,也是城市支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各层次城市规划中均对教育设施给予充分保障并落实到空间规划中。为进一步结合我市教育设施的使用需求和发展趋势,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进行修订,提高了教育设施的规划配建标准,保障更多的规划学位供应,同时,城市规划在科学预测片区未来人口规模的基础上,按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服务人口规模、服务半径等要求,合理布局配套教育设施。近年来,随着深圳市人口较快增长,导致学位缺口较为明显。为此,市教育部门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各区开展了幼儿园、中小学、高中的布局规划研究,拓展教育用地,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确保教育设施标准化建设,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更好的空间保障。近三年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通过法定图则局部调整,共新增或改扩建至少约10公顷的义务教育设施用地,完成义务教育设施用地供应约43公顷,同时严格执行《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位建设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发[2020]11号)中的学位建设联合审查制度等相关要求,积极支持并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快速发展。为加大推进教育设施用地的落实工作,2020年,我区完成观澜中学改扩建等10所学校拆迁补偿及用地移交工作。2021年一季度,可移交6所学校用地,预计提供学位约8000个。此外,通过城市更新规划幼儿园57所约700班。

  (二)2016-2020年我区完成新改扩建学校24所,新增义务教育学位约4.2万个。为进一步落实市、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大我区学位供给,缓解我区学位紧张情况,我区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了《龙华区公办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学位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未来五年,将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标准推进公办学校建设,新改扩建中小学校57所,新增学位9.7万座以上。届时,将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初步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

  (三)关于非深户籍儿童入读门槛问题,非深户籍儿童少年在我区就读条件为: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龙华居住满 1 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深户和非深户儿童少年在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如下表(2020年为例):

深户适龄儿童、少年所需资料

非深户适龄儿童、少年所需资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儿童出生证

儿童出生证

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原著居民住房、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计划生育信息登记(登记截止日期小一/初一:6月30日)

计划生育信息登记(登记截止日期小一/初一:6月30日)

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经上表对比可以看出,我区非深户籍儿童少年所提交的资料基本与深户所交材料一致,只多了一项社保证明。

  二、关于民办学位补贴发放的相关问题

  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我市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均可申请学位补贴。学位补贴标准为小学每人每学期最高3500元、初中每人每学期最高4500元。龙华区现有中小学88所(不含市直属3所),其中公办学校56所,民办学校32所。2020年共有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生7.8838万人,享受学位补贴人数为7.689万人,占总人数的97.5%,拨付资金共2.82亿元。只有部分在高年级就读的老生因历史原因不符合就读资格,才未予发放。每年小一、初一新生中已通过双资审核的学生,在申请学位补贴时不需要重复查验证件。

  三、关于计划生育与入学变相捆绑的问题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强调:“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同时《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项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因此,应当继续落实“独生子女”在义务教育入学方面的优待政策。目前全市在入学方面均执行独生子女优待政策,我区计生积分跟深圳市的要求统一独生子女+1分,非独生子女不加分,请关注龙华区教育局官网上的相关信息。接下来,我区将继续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对于随迁子女入学的相关政策,全力扩大学位供给,不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义务教育阶段非深户学生提供更优质的教育资源。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