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深圳市龙华区政协一届五次会议第2021062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日期:2022年01月10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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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龙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缓解技能人才住房供给不足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对提案内容进行了研究,积极收集梳理了各部门答复意见。

  一、针对提案加大人才住房建设,增加人才房数量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加快建设筹集人才住房

  我区充分挖掘现有资源,通过新增用地建设、城市更新配建、公共公用设施配套、产业园区宿舍配建、租购社会存量用房等多种方式筹集公共住房。我区将继续把安居工程建设筹集作为首要任务,在充分挖掘新增用地、城市更新配建等现有传统资源潜力的基础上,开辟未完善征转手续用地、棚户区改造、企业自有用地建设等新渠道,将我区具备建设公共住房条件的未完善征(转)地补偿手续空地、历史遗留未完善出让手续用地纳入年度安居工程建设筹集计划。

  同时,在现有政府产权和人才住房专营机构产权房源无法满足辖区户籍和人才住房保障需求的情况下,为解决企业住房保障压力,推动实现“职住平衡”,我区根据“按需实租”的原则,在产业布局较多的片区开展规模化租赁项目房源筹集工作,筹集分布企业多、交通便利、生活配套较为齐全片区的项目并主要面向我区重点企业配租。2017年以来,我区累计面向各类企业人才提供人才住房约5000套进行挑选。“十四五”期间,我区将把安居工程建设筹集作为首要任务,充分挖掘传统资源潜力,积极开辟新渠道。2021年,预计供应约2000套住房,其中面向各类企业人才供应人才住房不少于1000套,预计“十四五”期间供应各类公共住房1.6万套。

  (二)完善辖区引进人才住房保障体系

  目前,我区人才住房为面向符合人才住房保障条件的人才,以限定价格的形式进行配租。其中,对各类人才的住房保障,主要分为中初级人才住房保障和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两类。

  对于中初级人才的住房需求,我区每年更新制定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名录,对重点企业名录中的企业人才进行住房保障。此外,目前我区正在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为增加分配方案的灵活性,每年度安排部分房源用于保障区重点招商引资和优质企业、科研机构(人才团队)及创新型企业、新引进建筑业企业、龙头企业的住房需求,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会议审议后,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配租单位和单位配额。后续具体保障方式和配额套数经每年度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会议审议后予以落实。

  对于高层次人才的住房需求,根据我区“龙舞华章2020”人才发展若干措施、高层次人才综合保障实施办法及教育、医疗、文体等领域优秀人才认定及保障办法,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对高层次人才进行认定,符合认定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根据人才层级,确定住房面积或租房货币补贴金额。

  对于引进人才的短期性过渡性住房需求,为保证公共住房承租人员相对稳定及安全管理,我区暂未针对人才短期性过渡性住房需求进行保障。对于单位定向配租的住房,承租人员可以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由变更,且对于企业定向配租人才无学历户籍限定,故对于在符合定向配租条件的单位工作的引进人才可以通过上述渠道解决短期住房需求。我区群团工作部针对来深应届毕业生住房临时需求问题,推出了“青年驿站”,为来深求职应届毕业生提供一周免费住宿。

  另外,根据2021年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会议精神,2021年我区住房保障中安排部分房源,面向在我区工作的、学历较高的其他人才定向配租,以适当保障部分难以通过现有人才住房保障渠道覆盖的高学历人才住房需求,目前正在研究有关具体落实方式。

  (三)加大市场租赁住房供应和监管力度

  为满足引进人才对租赁住房的需求,我区正在不断增加租赁住房供给,稳定租金水平,推进既有商业和办公用房改造为租赁住房试点项目,做好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审核,鼓励支持住房租赁企业改造盘活租赁住房,2021年计划改造筹集租赁住房1.47万套。同时,加强长租公寓行业监管力度,整顿规范长租房市场秩序,落实住房租赁企业资金监管要求,进一步调查了解住房租赁企业经营运作情况,加强住房租赁领域最新政策的宣贯,着力营造良好的住房租赁市场环境。

  二、针对提案评估改善建设工商业用地合理占比建议,答复如下:

  关于公共住房土地供应情况,近三年共完成15项公共住房项目的用地出让,共计供应居住用地约42公顷,公共住房约88万平方米,其中人才住房44万平方米。在加强居住用地供给的同时,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等政策要求,规划增扩社区体育活动场地、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会健康服务中心等各项公共配套设施,增补教育、民生等公共配套设施,以满足片区对公共设施的需求,实现“住有宜居”,助力我区打造民生幸福标杆。此外,2020年通过“工改保”的方式,规划新增居住用地约3.8公顷和24班小学,优化了片区空间布局。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大居住用地供应的决策部署,研究挖掘居住用地供应潜力,努力增加居住用地供应规模。

  三、针对提案政府增加人才住房补助力度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重点企业人才租房货币补贴

  “十三五”期间,我区每年度更新制定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名录,并面向名录中企业发放人才租房货币补贴。截至2021年,累计发放重点企业人才租房货币补贴约3.4亿元。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十四五”期间我区转变“拼资金”的工作方式,通过实物配租切实保障重点企业人才的住房需求,故我区人才租房货币补贴政策会有所调整,我局将按照届时工作安排予以落实。

  (二)技能人才货币补贴

  目前,我区已印发了《深圳市龙华区技能人才扶持办法(试行)》,符合条件的领军技能人才(A类)可申请免租入住一套8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住房或申请3800元/月的租房补贴;符合条件的骨干技能人才(B类)可申请免租入住一套6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住房或申请2600元/月的租房补贴。对于办法第八条申请认定技能人才的基本条件中,并无户籍限制。我局正在按照办法的有关要求加强对技能人才的住房保障。截至目前,已保障技能人才住房3套,发放租房补贴17.04万元。

  (三)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符合申请资格的人才可以领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我市向新引进入户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发放一次性租房和生活补贴,本科每人1.5万元,硕士每人2.5万元,博士每人3万元。其中户籍在龙华区并在龙华区用人单位全职工作,同时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的引进人才,可在市级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完成后6个月内提出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本科每人1.5万元,硕士每人2.5万元,博士每人3万元。

  四、针对提案补齐城市公共服务配套短板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区居住及公共配套设施用地规划情况。我区法定图则规划居住用地约25平方公里,公共配套设施用地约7.3平方公里,在全区建设用地中占比分别为22%和6.4%。目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正在开展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编制工作,以产城融合、宜居宜业的原则,进一步优化用地布局,补充居住用地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二)关于在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配建一定比例员工宿舍、人才公寓,在园区内安置和解决企业所需的核心技能人才居住方面。我区在审查产业升级类的城市更新项目时,原则上均要求申报单位按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政策》等相关标准与政策,按一定比例配建宿舍等产业配套设施。下一步,我区在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可安排共享建筑面积基础上,在共享建筑面积中适当安排建设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以缓解技能人才住房供给不足问题。同时,《深圳市工业楼宇及配套设施转让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工业楼宇及配套设施的转让方式及受让人类型,较好地保障了园区内企业的居住需求。

  (三)在分配保障性住房时充分考虑申请人员对居住区域的个人意愿,提升人才的归属感的方面。为解决企业住房保障压力,推动实现“职住平衡”,我区根据“按需实租”的原则,在产业布局较多的片区开展规模化租赁项目房源筹集工作,筹集分布企业多、交通便利、生活配套较为齐全片区的项目并面向我区重点企业配租。另外,为保障企业的个性化需求,我区鼓励需求较成规模的企业,参与到规模化租赁项目调研工作中,推荐符合自身需求的具体项目,其中通过项目资质审查、组织租金谈判的项目将纳入筹集项目面向辖区人才供应。

  (四)加大保障性住房周边公共服务配套建设,增强人才的幸福感的问题。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深府规〔2018〕13号)第十条:“坚持新建住房与市政公用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住房质量更加优良、交通出行更加便捷、教育医疗更加完善、文化体育设施更加完备、人居环境更加舒适的宜居社区”的要求,所有项目需根据现场进度情况以及交通、教育、医疗、商业等相关配套设施完善工作方案,加快推进该项目周边配套设施建设,确保与项目同步交付使用。对公共住房周边已规划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后续将加强沟通,尽快完成配套设施设计,早日开工建设。

  此函。

  附件:关于2021062号政协提案办理结果的清单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