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深圳市龙华区政协一届五次会议第2021079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日期:2022年01月10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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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行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委员提案中针对“产业用房存在的乱象”给出的三个建议针对性都非常强,为我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重要参考。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企业产业空间保障工作,着力降低企业用房成本,进一步推动我区实体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我区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具体如下:

  一、针对提案推进监管常态化建议,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区政府关于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稳定租赁价格文件关于“实施租赁公示牌”的要求,持续整治产业用房租金乱象,根据龙华区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部署要求,我区于2021年3月制定了《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产业用房租赁公示制度的通知》,一是开展实地督导检查。要求各街道加强对产业园区制作、树立租赁公示牌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督促出租人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督促出租人完整填写并制作、树立租赁公示牌。同时组织街道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全面核查了解租赁公示牌落实情况,形成问题清单(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部门),建立工作台账;二是及时督促出租人整改落实。根据前期实地检查落实情况,组织各街道对未按要求落实租赁公示牌的产业园区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导工作,现场印证问题是否真正整改,全面整改,并建立整改工作台账;三是开展复核检查工作。各街道对产业园区租赁公示牌整改情况进行再次检查,并督促落实。区主管部门将在街道报送工作台账的基础上,不定期开展实地检查,确保产业用房租赁工作制度落实到位,实现全覆盖;四是拓宽监督投诉渠道。我区设置区长专线电话号码、相关职能单位投诉(咨询)电话、政务邮箱等投诉、咨询渠道,畅通联系群众的渠道,方便群众投诉、咨询,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针对提案搭建信息化平台建议,答复如下:

  一是我区正在推进产业用房供需平台建设工作。推进产业用房信息系统建设和园区数字化改造,打造覆盖前端数据采集到后台数据集成的产业用房供需平台,对接区经济大数据综合平台(经济大脑)。系统展示产业用房硬件设施、周边配套、租赁情况等信息,采用全景可视化、查询条件精准化模式,为招商引资、企业用房供需匹配提供升级服务。支持产业园区数字化改造,采用政府采购、财政补贴等方式,引导产业园区使用数字手段跟踪产业用房情况,将标准化数据接入产业用房供需平台,确保数据及时更新。二是实行“两步走”战略。率先推动政府、国企、股份合作公司产业用房信息“应上尽上”,逐步引导社会产业用房信息接入平台,推进信息公开,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到2021年,完成产业用房供需平台的搭建,汇集政府、国企、股份合作公司全部产业用房信息并按时更新。到2025年,全区产业用房上平台率超过80%。

  三、针对提案加强精细化管理建议,答复如下:

  一是根据《深圳市龙华区关于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稳定租赁价格的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我区积极引导社区股份公司以单一来源谈判方式将产业用房出租给产值正增长的规上工业企业,降低企业租金成本,要求已纳入旧工业区整治提升项目的工业区及申请单位需遵守并书面承诺“工业区整治提升后,其租金、物业服务等租赁行为需符合市、区有关产业用房租赁政策”。并制定了《龙华区股份合作公司物业租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了股份公司物业租赁除土地供应合同、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和租赁合同另有约定外,物业不得转租、分租;二是街道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及股份公司负责对承租人租赁行为进行日常监督。应及时将囤房趸租、哄抬租价、随意转租等扰乱物业租赁市场秩序的市场主体行为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上级主管部门,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限制或禁止问题主体参与物业租赁有关的活动,取消区各类扶持补贴,以及将其违法违规行为等信息通过市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等。三是我区先后组织开展了辖区产业用房空置情况和重点企业产业用房需求信息调查工作,并将有关空置信息共享给有用房需求的企业和相关部门,推动供需双方信息直接对接;四是推行全市统一的产业用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局已启用新版本《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示范文本,新版本合同书增加了套内建设面积、公摊面积、物业管理费、合同期内租金递增等条款,附件房屋交付确认书对租赁房屋和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及水电使用等情况交验,维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此函。

  附件:提案办理清单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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