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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龙华区审计局 日期:2020年11月03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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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在龙华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

  我受区政府委托,报告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区审计局对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落实“建设现代化国际化中轴新城”战略,实行审计全覆盖,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加大审计力度,更加及时高效地查病、治已病、防未病,更加注重揭示体制机制障碍和各类风险隐患,有效发挥审计的监督和保障作用,促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19年区各部门认真执行区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财政政策积极有效,民生福祉不断改善,财政收支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区财政局提供的决算报表显示,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87亿元,总支出286.5亿元,年终结转结余0.5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44.3亿元,总支出69.1亿元,年终结转结余75.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6,262万元,总支出6,042万元,年终结转结余220万元。

  ——经济稳定健康增长。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2.2亿元,同比增长6.6%,其中税收收入130.6亿元,同比增长2.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91.9%,财政收入结构较为合理。新增产值百亿级企业3家、注册资本超亿元企业80家、科创板上市企业3家,新认定总部企业 14 家,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转型,助推龙华区经济增长。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建立全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支出督进长效机制,增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建立区减税降费联席会议制度,以跨部门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2019年辖区税收减免达56亿元,降费近5,000万元,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加大建设投入力度,全年政府投资项目支出合计131.9亿元,增长30.8%;继续发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支持龙华区进行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和鼓励科技创新,全年专项资金安排投入21亿元,较上年增长43%。

  ——保障民生投入力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结构持续优化:区九大类民生支出177.8亿元,增长14.3%,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68.2%,较去年同期占比提高4.6%;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力度,实现教育支出48.5亿元,较上年增长41%。

  ——审计查出的问题有效整改。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督促审计整改工作。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开展整改。区审计局严格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龙华区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加大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持续提升审计整改成效。一是对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区审计局已于2020年4月向区政府报告,并按规定向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报告。2018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共涉及36个整改事项,截至2020年8月底,已完成整改34个,有2个整改事项因涉及法律诉讼、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耗时长等原因,正在整改中。二是区审计局对2017年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涉及问题24个,已督促整改23个,整改完成率96%,有1个事项因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耗时长等原因,正在整改中。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积极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重点审计了2019年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编制、财政管理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做好财政资金统筹、预算执行推进工作,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较好的完成了本年度预算执行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预决算编制方面

  1.政府采购决算数据不准确。因区财政局未统一规范填报口径并准确核查,一些预算单位将部分工程数据错列入部门政府采购决算数据中,导致2019年度区部门决算汇总报表中政府采购支出数31.6亿元与各部门单位当年实际执行汇总数24.1亿元相差7.5亿元,偏差较大。

  2.未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9年龙华区政府性基金当年收入133.05亿元,年终结余75.24亿元,区财政局年底未按规定将该结余款超过当年收入30%的部分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涉及金额35.33亿元。

  审计要求区财政局加强对各单位决算的统筹指导力度,统一布置、规范决算编报,及时按照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相关预算单位严格按照要求编报部门决算,提高决算编制的精准度。

  (二)财政管理方面

  1.代编预算未及时下达。区财政局年初代编预算中“追加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等3个预算项目合计5.45亿元、“第二次预算资金统筹”预算项目0.33亿元分别于2019年10月、12月追加至使用单位,未按规定于9月30日前下达,代编预算下达不及时。

  2.项目库系统中期财政规划未与年度预算同步编制。区财政局未能督促52家预算单位及时在项目库管理系统中完善中期规划、申报项目支出子版块,上述单位中期财政规划与年度预算未能同步编制,导致未填列三年支出规划的项目被纳入当年预算,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3.预算项目绩效管理覆盖面不足。2019年全区105家预算单位438个项目被纳入绩效监控范围,涉及预算金额29.1亿元,占全区项目预算总额240.6亿元的12.09%,与全面覆盖的政策要求尚存差距。区财政局在编制2020年预算时,已要求各预算单位将所有预算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推动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审计要求区财政局加强代编预算管理,统筹推进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全覆盖;区财政局、各预算单位落实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和编报责任,有效发挥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引导和约束作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继续对区本级48家一级预算单位开展大数据分析全覆盖,并在此基础上对部分重点预算单位实施现场审计。2019年,区本级48个一级预算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合计261.33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各被审计单位能较好地履行职责,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遵守有关财经纪律和要求。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

  1.部分预算项目编制不科学,调整幅度大。由于未考虑实际情况、准备不到位等原因,2家单位2个项目年中预算调增金额为年初预算100%以上,涉及年初预算金额860.30万元,调增金额1,569.76万元;3家单位5个项目年中预算调减金额为年初预算50%以上,涉及年初预算金额3,630.06万元,调减金额2,369.11万元;1家单位2个项目年初预算金额1,055.49万元,在年中分别调减29%、47%以后,执行率仍旧只达到59.3%和90.02%。

  2.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6家单位未按照委托协议向税务机关足额收取2016年以来的代征私房出租税款手续费(2家一直未收取,其他单位收取了部分期间手续费)。其中3家单位历年收取的216.56万元代征税款手续费等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

  3.结转结余资金未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5家单位结转2年以上的资金或结余资金未按要求及时清理和收回财政统筹,涉及金额2,250.6万元。审计指出该问题后,2家单位已上缴财政319.61万元。

  审计要求各预算单位加强预算与业务工作的衔接关系,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各相关单位及时清理应收未收非税收入和存量资金,按要求上缴财政。

  (二)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方面

  1.未按规定时间节点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由于合同多次修改、工作流程不够优化、经办人业务不熟等原因,11家单位38个项目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政府采购项目合同,涉及合同金额11,151.43万元,其中最长的76个工作日;9家单位58个项目未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涉及合同金额26,337.77万元,其中最长的126个工作日。

  2.部分单位自行采购管理不规范。2家单位未建立健全自行采购制度,未明确包括供货商选择、多方比价等在内的自行采购相关流程,部分采购事项未履行询价、比价等采购程序,其中1家单位采购经办人员长期未轮岗。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单位完善了采购制度,并对采购经办人员进行了岗位调整。

  3.少计资产1,412.75万元。3家单位12项资产未登记固定资产账,少计固定资产1,223.12万元;4家单位使用的14项无形资产列支费用,漏记无形资产,涉及金额合计189.63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1家单位已完善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4.资产划转账务处理不及时。截至2020年6月底,由原新区公共事业局分设出的1家单位和2019年机构改革的4家单位未对划转出的资产进行账务处理;由原新区城市建设局分设的1家单位在对方单位2017年1月划转出相关资产后,一直未进行入账处理。上述事项共涉及资产总额93,752.25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有1家单位已完成相关资产账务处理。

  审计要求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及时完成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和备案工作,提高采购效率;规范资产的建账、核算和登记等日常管理工作;涉改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做好资产划转移交工作,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三)合同和财务管理方面

  1.部分购买服务合同预付比例过高。2家单位24个一年期购买服务合同预付款比例超80%,涉及合同金额1,150.08万元。预付比例过高,如供方不履行合同或不按要求履约,容易造成资金损失。

  2.部分合同条款不清晰,支付不规范。个别单位的办公场地租赁合同中,有2份未明确约定支付租金对应的租赁时段,2份实际支付费用时点与合同约定不一致,合同约束力有待提升。

  3.对合同履约监管不足。2019年4月获得区“创新载体配套扶持资金”共计500万元的2家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每半年上报项目完成情况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5月,相关主管单位未予跟踪检查。审计指出问题后,主管单位开展了中期检查工作,企业也提交了相应的履约资料。

  4.存在公款私存、现金不及时缴存等现象。2019年,1家单位通过食堂管理人员个人微信和现金向员工收取伙食费充值款,收取的充值款存放于个人账户,于次月转入街道办账户,涉及金额44.35万元;2家单位收缴的涉案现金、食堂伙食费现金充值款等长期存放于单位保险柜,未及时缴存银行,存在坐支和挪用风险。

  审计要求相关单位加强合同管理,严格审核合同条款,明确支付责任,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进度支付款项,严肃现金管理,及时足额缴存,避免资金风险。

  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落实审计情况

  本年度重点关注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管理使用以及贯彻落实市、区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等重大政策措施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各有关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政策措施,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使用管理方面

  1.部分防疫物资报销资料不齐全。因部分供货企业人力不足、未能及时送齐送货单等原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和区卫生健康局有54笔防疫物资报销资料不齐全,涉及金额共计3,488.43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单位已将业务报销单据补充完整。

  2.部分捐赠物资未及时开票入账和分配使用。一是捐赠物资未及时开票入账。截至3月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接受的130.64万件捐赠物资未能及时开具票据,影响捐赠物资价值确认和入账;截至3月初,区慈善会接受企业的689.89万元捐赠物资未开具相关票据。二是捐赠物资未及时分配使用。截至3月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一次性医用口罩等54.7万件捐赠物资未分配。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单位将防疫物资进行价值确认和入账、发放处理未分配的捐赠物资,为上述企业的捐赠物资开具相关票据。

  我局在审计中已发出3份审计风险提示函,提示相关单位防范风险,加强资产管理,确保流向清晰、安全完整,提升捐赠物资的使用效益,同时规范补助发放,确保惠企政策落实见效。

  (二)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若干措施落实方面

  1.个别减免物业租金政策与上级政策规定不符。深圳市龙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台有关减免物业租金政策,在减免条件方面设置例外条款,规定欠缴租金的企业和个人不给予减免物业租金,与上级惠企减免政策的规定不符,致使涉及租金拖欠的4户租户未能享受减免租金共计254.51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单位已修订完善减租政策条款。

  2.未及时下拨财政补助资金。按照相关规定,2020年4月底前应向符合条件的179家企业拨付合计3,618.06万元的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财政补助资金,但区住房建设局于4月16日、22日才向区财政局申请指标,补助资金于5月中下旬陆续拨付至各物业企业,未能按照规定及时完成资金拨付。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财政补助资金已下达至各物业企业。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审计情况

  2019年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上年结转和结余11.08亿元,本年度实际收入121.35亿元,实际支出37.88亿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9.56亿元,结转结余74.99亿元。审计结果表明,我区2019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总体规范,基本完成土地供应任务,并向民生设施用地倾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部分建设用地供应指标完成率低。截至2019年12月底,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未按照实施计划完成3项建设用地供应指标,“产业用地”供应完成率65.83%,“商服用地”和“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2项供应完成率为零。

  (二)未完善用地手续占用储备土地。7宗储备地未完善用地手续被占用,涉及总占用面积约6.2万平方米,其中,6宗被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单位临时用于堆放工程渣土、搭建临时工棚等;1宗2017年移交我区管理前已建成公园。审计指出问题后,1宗被占用的储备地已清理,2宗已由主管部门发函至相关单位要求尽快清理,3宗临时用地正在完善相关手续,1宗已建成公园的土地正在办理储备用地出库手续。

  (三)部分合同审批等事项程序不规范。一是9项征地拆迁和土地整备相关的服务采购事项程序倒置,涉及总金额916.04万元,其中,4个事项先签订合同后审批,3个事项先履约后审批,2个事项先实施后补签合同。二是10项征地拆迁和土地整备项目补偿合同签订程序倒置,涉及金额10,946.86万元,其中,合同签订时间早于评估报告时间4项、早于审批时间6项。

  审计要求相关单位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限,确保按时保量完成用地供应任务;加强项目事项内部控制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避免出现程序不规范的情况。

  五、公共投资审计情况

  审计共开展公共投资项目综合类审计项目4个,涉及资金124.32亿元,发现问题46个。审计结果表明,区公共投资项目基本能遵循建设程序,建设内容、建设标准、项目投资基本能控制在批复的总概算范围内;决算报表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建设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建设项目进度滞后。一是部分项目前期工作进度滞后。因项目功能定位发生变化,可行性研究需重新报批等原因,大浪体育中心等2个项目自2006年立项以来至今未完成设计工作。二是部分项目超合同工期,建设进度滞后。171个市容环境提升类项目超工期,占该类审计已开工项目80.28%;21个“智慧龙华”类建设项目超工期,占该类审计项目数量72.4%。

  (二)建设项目过程管理不规范。一是施工过程中单位人员管理、工作履职不规范。智慧医疗“114工程”医技系统3个子项目未按合同要求履行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简上体育综合体项目76%的安全、质量专题例会和监理例会均未有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参与,项目现场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履职不到位。二是设计变更管理不规范。观澜体育公园工程10项设计变更未经建设单位审批即实施,简上体育综合体项目14项设计变更未按合同约定程序报经造价咨询单位审核。

  (三)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结(决)算。审计抽查的18个政府投资项目有15个未及时办理工程结(决)算工作,涉及金额20,764.77万元。其中,龙华街道办负责的全区绿化建设提升工程(龙华片区大浪南路)竣工验收后3年多才完成结算报告编制,期间部分建设内容因其他工程建设需要已重新改造,导致审计无法核实原工程量。

  (四)管养不到位等因素影响投资效果发挥。一是部分项目后期养护不到位,使用效果不理想。梅观街心公园工程等4个项目因养护不到位,部分植被因缺乏浇水灌溉,出现了泛黄、枯死现象;部分垃圾转运站完工后未及时验收移交使用,个别垃圾压缩机长期露天作业,污染周边环境且存在安全隐患。二是数据采集和人员培训不到位,影响信息化系统功能发挥。因个别街道办原清扫保洁合同未含GPS设备费用,保洁人员未佩戴设备作业,导致环卫精细化系统运行近1年来无法采集相关数据并按要求上传,影响系统功能发挥;因使用单位未组织相关技术培训,已封场渣土场自动化监测系统运行近1年,系统管理人员仍未掌握系统使用的关键技术,影响监测效果。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使用单位已组织开展系统培训。

  审计要求相关单位加快推进项目进展,严格督促建设项目进度,按照有关规定对超工期现象予以追究责任;加强对施工单位的人员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履行职责;强化项目管理,督促项目建成后及时办理结(决)算工作;注重项目管理,抓实建设效果,切实发挥项目功能功效。

  以上审计事项共涉及资金431.3亿元,出具审计报告11份,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61条,出具审计决定书6份。此外,区审计局努力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围绕区委和区政府中心工作,抽调审计力量17人次,完成上级交办配合事项4件,选派审计人员参与上级审计、巡察等工作,并按要求提供审计报告等资料。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做好整改工作,截至2020年6月底,已整改8个问题,涉及金额5027.96万元。下一步,被审计单位将继续整改,并在审计结束后的3个月内向区审计局报送整改情况。区政府将在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后,部署落实整改,4个月内向区委审计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六、审计建议

  从审计情况看,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为:部分单位落实政策的配套制度机制不完善,业务审批程序不严格;预算缺乏有力约束,预决算编制不够科学精准;对项目的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需进一步优化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此,审计建议:

  (一)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地生效。区各职能部门要始终把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聚焦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特别是惠企利民、减税降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重大政策的落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结合我区实际主动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财政部门要增强精细化管理能力,强化预决算编制和绩效管理,加强对预算单位的监督指导,优化支出结构,统筹拓展绩效评价覆盖广度、深度。各预算单位要提高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建立健全内部制度,加强内控管理,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公共投资项目管理。参建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现场管理,督促相关单位依约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稳步推进项目进度,强化投资控制,安全高质完成我区公共投资项目建设,切实发挥项目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