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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龙华区审计局 日期:2021年10月22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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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在龙华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

  我受区政府委托,报告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区审计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重大战略,立足先行示范,积极探索大数据审计,落实审计全覆盖,组织开展区本级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重大政策落实、国土出让收支、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等各项审计工作,重点关注财政政策加力增效、财政资金安全规范等方面,注重揭示体制机制障碍和各类风险隐患,着力发挥审计监督保障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认真执行区一届五次人大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积极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 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经济运行逆势上扬。密集开展经济运行研判调度,出台稳增长系列措施,全年安排产业扶持资金27亿元,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巨大压力。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3.57亿元,同比增长0.99%,其中税收收入133.98亿元,同比增长2.60%,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93.32%。商事主体净增4.5万家,规上工业企业新增332家,保障了龙华区经济增长。

  ——持续开展政府投资。集中开工4批次120个重大项目,总投资额达1,117亿元;发行专项债44亿元,用于水污染治理、公立医院、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74亿元,新建雨污分流管网近1千公里,完成2千多个小区正本清源改造,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提升至96%,建成环城绿道44公里、北站绿廊62万平方米,公园数增长48%至150座;累计投入近百亿元,完成334个城中村综合治理。

  ——保障民生投入力度。区九大类民生支出199亿元,增长11.9%。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近14亿元用于民生领域,教育、医疗、文体支出增长47%,扎实办好40件176项民生实事和1000多件民生微实事。2020年减免企业税金134亿元、社保费39亿元,返还失业保险费6.4亿元,发放消费补贴近1亿元、防疫补助4,000多万元,政商携手减免企业租金超过5亿元。

  ——审计查出的问题有效整改。区政府高度重视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各单位狠抓审计整改和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审计发现问题全面整改清零。2019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涉及27个整改事项,已全部整改完毕,整改完成率100%。对其他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未完成整改事项进行跟踪检查,目前仅剩“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尚在整改中。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区财政局提供的决算报表(批复前)显示,2020年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91.09亿元,总支出384.02亿元,年终结转结余7.07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49.63亿元,总支出219.63亿元,年终结转结余30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8,722万元,总支出6,624万元,年终结转结余2,098万元。本年度审计重点关注了2020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决算草案编制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较好的完成了本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工作,决算草案编制总体符合预算法及相关规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决算草案(批复前)内容不完整。区财政局2020年决算草案(批复前)中缺少政府性债务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和预算绩效开展情况三个版块的相关内容,有待补充和完善。审计指出问题后,区财政局已修改完善相关版块。

  (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下达。2020年区财政局共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91.13亿元,其中9笔资金指标未能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下达,涉及金额1.28亿元,超期时间5天至30天不等。

  (三)部分专项资金年初预算编制不准确。3项专项资金预算调增幅度超50%,年初预算编制准确性有待提高。其中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初预算67,000万元,年中调增43,844.25万元,调增65.44%;大浪时尚小镇专项资金年初预算4,000万元,年中调增2,460万元,调增61.50%;就业专项资金年初预算722万元,年中调增600万元,调增83.10%。

  (四)政府债券资金购买的医疗设备使用效率不高。2020年区妇幼保健院使用3,229.31万元债券资金购买69项医疗设备,受获取资质的设备操作员人数不足、设备配套场地未达到使用条件等因素影响,其中原值总价943.60万元的8台设备采购后未及时开启使用,存放时间214天至369天不等。审计指出问题后,区妇幼保健院已陆续启用相关设备。

  审计要求区财政局对决算草案版块内容进行补充完善,进一步提升决算草案编制的效率和质量;理顺内部流程,做好统筹规划,及时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应加强分析和谋划,增强预算编制与业务工作的衔接,提升年初预算编制的准确率、科学性,区财政局应加强指导和监督。区妇幼保健院应加强对申请政府债券资金项目的事前评估,确保采购设备尽快投入使用,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继续对区48家一级预算单位开展大数据全覆盖审计,重点关注政府采购、租入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安全和建设管理等方面,对区民政局、区前期中心等预算单位实施了重点审计,同时延伸部分二级预算单位。审计结果表明,各被审计单位能较好地履行职责,遵守有关财经纪律和要求,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1.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因工作筹划或启动进度慢、对采购招标进程预估不足等原因,4家单位4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涉及年度总指标378.64万元、支付总金额118.05万元;1家单位1个项目预算年中由106万元调增为1,450.71万元,实际支出916.31万元,预算执行率63.16%。

  2.部分单位预算执行不规范。2家单位提前支付部分下年度工资、津贴补贴,涉及金额709.86万元;3家单位5个项目未严格按照预算项目等列支费用,涉及金额40.94万元。

  审计要求各相关单位严格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根据预算提前谋划、部署各项工作,提高预算执行率;强化对业务活动的预算约束,加强支出审批控制,严格规范执行预算,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

  (二)政府采购管理方面

  1.采购制度执行不规范。1家单位未按规定在网站上公示增补列入预选库的26家服务单位名单;1家单位3个自行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部分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涉及合同金额47.28万元。

  2.合同关键要素不完整。5家单位10个项目社工服务采购合同中,未按要求对经费使用、财务核算等作出约定,未明确工作内容、量化工作任务,合同关键要素不完整,涉及金额802.20万元。

  3.合同履约监督不到位。一是6家单位未严格督促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的资质配备服务人员,8个社工服务采购项目实际到岗人员183名,其中资质不符的达74名,占总人数40.44%,涉及合同总金额1,323.40万元;二是1家单位未有效监督消火栓巡检服务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完成情况,服务方部分月份巡检数量未达标,涉及合同金额148万元;三是1家单位未关注工程前期服务合同配备的关键技术人员到位履职情况,需经技术负责人确认的项目图纸资料未见相关签名,涉及合同金额342.71万元。

  4.结算审核不严格。2家单位在结算社工服务采购合同款时,未严格审核服务人员考勤数据,多结算费用7.03万元;1家单位对逾期收到的两批货物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计算违约金。审计指出问题后,上述多结算费用已追回,两批货物违约金已予以追缴。

  审计要求各相关单位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采购管理,依法依规严格履行采购程序,保证采购公平公正公开;同时强化对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履约验收和结算等环节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提升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

  (三)租入物业管理方面

  1.租入物业管理缺乏内部控制约束。4家单位未对租入物业管理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对物业选址、租金确定、谈判组织、谈判记录等租赁流程及环节缺乏规范要求和制度约束,易导致权力寻租,涉及年租金1.80亿元。审计指出问题后,2家单位已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对租入物业各关键环节进行规范。

  2.租入物业流程不规范。一是合同签订程序不规范。4家单位48份合同租赁起始时间早于合同签订时间,其中有17份合同早于上会审批时间,涉及合同金额5,218.71万元。二是未对装修改造费用进行合理核验。1家单位租入物业合同中涉及的装修改造事项于租赁前由业主完成,涉及费用259.44万元。该单位未对装修改造费用进行必要核验即将其计入租金一并摊销核算,影响租金计量的合理性和公允性。

  审计要求相关单位加强对租入物业事项的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内部控制机制,规范租赁谈判组织、租金评估审核等重要环节的工作内容及操作要求,加强合同订立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防范财务风险。

  (四)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方面

  1.未按要求开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工作。4家单位4个信息系统未开展等级保护定级工作,不符合信息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单位已完成有关信息系统的定级工作。

  2.项目建设长期停滞未发挥作用。“新区水库河道安全监控工程”项目于2016年5月立项,投资总额784万元,已支付投资款489.38万元。受场地、用电、区视频监控资源集约建设等因素影响,2017年10月支付最后一笔费用后,项目基本处于停滞状态。该项目包含的“预警指挥平台”至今未上线,已支付50%费用的为期三年的网络传输服务一直未启用。

  3.部分在用项目使用效率不高。一是2017年4月竣工验收的“中国版画博物馆数字化”项目7个系统中1个系统四个功能模块无法正常使用,3个系统三个功能模块2021年更新数据仅为个位数、四个模块超过3年未更新数据,涉及项目投资总额587.54万元。二是已竣工验收半年的“龙华区民政事业服务系统”项目3个系统中2个系统部分功能模块只有零星数据或无数据,使用效率不高,涉及项目投资总额210.56万元。

  审计要求相关单位高度重视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确保行业数据、个人信息安全得到保护;深入剖析信息系统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举措,对停滞项目推进建设或清理整顿,对使用效率不高的项目,通过提高宣传力度、加强运营维护、优化调整系统等途径,提升信息系统使用效益,保障财政资金真正发挥作用。

  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落实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重点关注稳定和促进就业、大浪时尚小镇产业扶持、推进“智造龙华”发展战略、促进制造强区创新发展、民办幼儿园转型等政策措施出台及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推进就业创业,加速扩大时尚产业规模,加大对制造产业扶持力度,强化民办园扶持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就业、创业等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申报时点未及时调整,影响政策落地。2020年初有关疫情期间企业招录新员工的职业介绍补贴政策和鼓励企业自行租车接员返岗的补贴政策,均规定于疫情防控期结束后2个月内开始受理申请补贴。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区人力资源局未及时对申报时点进行调整,导致2020年底上述两项政策仍未能落地。审计指出问题后,区人力资源局对受理申请时间进行调整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了相应补贴。

  审计要求区人力资源局结合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优化调整政策,更好发挥政策对稳定和促进就业、促进恢复生产秩序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大浪时尚小镇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落实方面

  1.政策修订滞后,发挥效益不及时。《关于大浪时尚小镇产业发展资金扶持的若干措施》旧版政策于2016年12月到期,但新版政策于2018年7月才正式印发,导致2017年度的扶持项目申请直到2018年9月才开始陆续受理,政策发挥效益不及时。2018年出台的扶持政策已于2020年12月底到期,截至2021年8月底,新政策仍在修订中。

  2.政策条款不够清晰,影响审核认定结果。截至2020年10月底,区大浪时尚小镇建管中心共拨付重点活动和展会类项目、建设时尚发展中心类项目扶持资金2,813.45万元,但扶持政策和配套申报指南中均未明确上述项目可资助资金的具体范围或内容,部分项目获资助资金涉及人员范围不清晰,影响审核认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3.部分政策未能切实执行。扶持政策涉及23个子类政策,其中加强基础性人才引进力度政策、鼓励时尚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政策三年分别资助7.40万元和1.01万元,仅分别占三年资助总额的0.05%和0.007%;产业载体建设、促进时尚企业孵化、时尚人才创业等6个子类政策未进行过相关资助,政策未能切实执行。

  审计要求区大浪时尚小镇建管中心提前谋划,适时推进政策出台,避免政策长期空档影响小镇发展;进一步细化和明晰相关政策条款,规范资金支出范围,统一审核标准,保证政策执行的有效性和合理性;结合小镇发展规划目标及企业需求,精准靶向制定措施,加强宣传引导,推动政策切实落地生效。

  (三)推进“智造龙华”发展战略、促进制造强区创新发展等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1.补贴项目办理时间过长,影响政策兑现效率。受疫情和内部办理流程未做出有效分解等因素影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理的两批次制造业金融支撑类补贴从企业申请到资金支付时长分别约13个月、18个月,涉及补贴金额3,313.49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已对2021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办理各环节作出规划及时限要求。

  2.资金发放审核不够严格,多计资助56.50万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在审核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助时,未发现两家企业存在将空调等不符合资助条件的非生产设备,用于申请技术改造资助的情况,导致多计资助56.50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已追回全部多资助资金。

  3.未及时开展查验评价,政策跟踪管理不到位。截至2020年12月底,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未对2019年获得200万元以上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助的38家企业开展查验评价。审计指出问题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查验,发现1家企业于2020年5月变更注册地至广州,生产线也已全部搬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已对该企业获得的资助款201万元全部追回。

  审计要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采取积极举措,进一步优化政策办理的各项工作流程,提高政策执行效率;严格规范对相关资料的审核,统一执行审核标准;及时跟进了解政策执行效果,切实保证财政资金的资助效益和效果。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审计情况

  2020年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年初预算40亿元,实际收入为116.96亿元,完成率为292.40%;预算支出2.64亿元,实际支出2.70亿元,完成率为102.27%。审计结果表明,龙华区2020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总体规范,土地收入超计划完成并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支出范围基本符合规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非经营性国有储备土地未设立标识。6个街道31宗非经营性国有储备地块未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设立界桩、标志牌、围网。审计指出问题后,3个街道12宗地块已完成整改;1个街道1宗地块已取得用地手续,移出国有储备土地库。

  (二)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有关制度未及时更新。《深圳市龙华区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管理暂行办法》于2017年10月印发,有效期3年。2019年12月,龙华区临时用地项目审批专题工作会议要求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结合市级政策规定和各区做法,加快修订完善现行制度,但区规划土地监察局至今未完成制度更新。

  (三)临时用地批后监管不到位。3个项目9508.83平方米临时用地被2家企业在延期申请审批通过后,因未缴纳使用费被下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情况下非法侵占长达1年;2个项目5015.27平方米临时用地被1家企业在延期申请未获通过情况下非法侵占长达1年;51个到期的临时用地项目中31个项目未发放到期收回通知,20个项目未按规定时间发放到期收回通知,导致上述项目涉及的临时用地到期未能及时收回。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对上述临时用地批后监管不到位。截至2021年8月底,大部分到期项目已清理,部分项目正在办理延期等手续。

  (四)超期发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未按规定在达到涉嫌闲置日起三十日内对2宗闲置土地开展调查核实并发出《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其中1宗超出规定时间355天、1宗超出规定时间12天。

  审计要求相关街道按规定加强对非经营性储备用地的现场管理,对尚未设立标识的地块加快整改,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按有关规定加强对非经营性储备用地的监管;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抓紧更新完善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有关制度,推进制度尽早出台,加强对临时用地的批后监管,对于违规侵占行为予以制止,加快推进现场清理工作,按规定收回临时用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应进一步优化闲置土地处置审批流程,加快土地闲置认定和处置进度,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五、公共投资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围绕惠民生、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关注了综合医院建设、道路品质提升、有轨电车上盖保障房等公共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涉及投资总额124.32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大部分公共工程项目能遵循基本的建设程序,财务管理行为基本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工程招标管理方面

  违规让投标人提前获取项目信息。2018年5月,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在留仙大道北站通道品质提升工程等四个项目总承包招标工作开始前,先行将属于招标范围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等工作委托给1家公司完成。之后,该公司作为设计联合体单位参与投标并中标,联合体中标总价2,611.76万元。违规让投标人提前介入项目设计并获取与其他潜在投标人有差别项目信息的做法,违反招标公平性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审计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工程招标工作,确保招标过程合法合规。对上述违规事项,审计机关已移送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二)工程建设管理方面

  1.对中介机构报告审核不严格。区前期中心委托中介机构出具的2个项目4份技术报告存在报告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引用已废止计价标准和定额等问题,如区综合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多次出现“龙岗区”等与项目地址不符的描述,存在明显的瑕疵。区前期中心对中介机构的报告结果审核不严,存在影响项目科学决策等风险。

  2.建设单位对总承包单位分包管理不到位。2018年3月,观光路综合整治工程总承包单位违规将绿化劳务合同分包给不具备劳务分包资质的1家公司,涉及合同金额956.36万元。分包委托事项未按规定报监理单位审查,也未经建设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同意。审计指出问题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据合同约定向总承包单位发出了处罚通知单。

  审计要求相关单位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对中介机构的审核和管理,确保其履职尽责,切实为项目科学决策等提供可靠依据;加强对总承包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督促其依法依规分包工程,避免引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问题。

  (三)财务核算和合同管理方面

  1.超进度支付工程款268万元。由于建设单位未按要求履行进度款审核职责、实际结算价低于合同价等原因,24个已完成结(决)算审核的项目超进度支付工程款268万元。截至2021年7月底,已有23个项目收回超付款99万元,尚有1个项目169万元未收回。

  2.代建合同条款不符合实际。区前期中心负责的有轨电车上盖保障房等2个全过程代建项目,在代建单位中标之前已由委托单位完成初步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等部分前期工作,但与代建单位签订的合同中未按实际情况约定核减由委托单位已完成的工作对应的代建管理费,存在以全过程代建的形式多计取代建管理费的风险。

  审计要求各单位加强项目造价和核算各环节的审核和管理,严格支付审批手续。对未收回的超进度支付款,审计机关已出具审计决定书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收回;对代建管理费合同约定与实际不符事项,审计要求相关单位根据工作实际,补充完善相关条款,确保在结算时按照实际情况计算代建费用,避免财政资金损失。

  六、审计查出问题处理及整改情况

  本审计年度涉及审计资金508.34亿元,出具审计报告11份,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190条,出具审计决定书1份、移送处理书1份。已移送违法违规问题线索1起,移送问题主要涉及工程招投标不规范。针对本审计年度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做好整改工作。下一步,被审计单位将继续整改,并在审计结束后的3个月内向区审计局报送整改情况。区政府将按规定的时限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七、审计建议

  从审计情况看,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为:财政预算的编制不够精准,执行不够扎实;一些部门单位对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的认识不到位,制定的措施针对性、操作性有待加强;对重点资金、重大项目等监督管理不到位,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待健全,需进一步优化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此,审计建议:

  (一)加强政策执行力,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各单位要始终把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紧抓粤港澳大湾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的重大机遇,结合部门职责,加强政策措施研究,强化政策执行力度,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推动龙华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各单位要统筹协调好“谋事”与“要钱”的关系,科学准确编制预算。切实落实预算主体责任,提升预算执行的规范化水平,强化预算约束。加强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强化绩效责任意识,全面落实财政资金绩效管理。

  (三)加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规范性和科学性。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加强对工程招标、施工现场管理、结决算等重点环节管控。采取措施促进政府投资项目各参建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对违约违规行为加大处理处罚力度。不断完善总承包和代建管理机制,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优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