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澜街道办关于《深圳市龙华区2018年至2020年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绩效审计》报告提及的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 日期:2022年11月21日 【字体:
文件已失效

  关于区审计局出具的《深圳市龙华区2018年至2020年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绩效审计》报告中提及的相关问题,观澜街道办进行了认真梳理,并逐项整改:

  一、关于清扫保洁道路等级管理不规范,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具体如下:

  观澜街道办依照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出台的《龙华区市政道路和城中村清扫保洁等级认定管理办法》,于2022年8月1日制定公布了《观澜街道道路等级认定管理办法》,规范了道路和城中村清扫保洁等级自评程序,详细规定了道路等级认定的工作流程,初步建立起街道道路等级管理机制,规范道路等级认定内部管理程序。

  二、关于环卫人员年龄偏大,合同缺乏约束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具体如下:

  观澜街道办充分考虑环卫工作特征及实际因素,要求各标段环卫企业提高作业机械化水平,在满足合同要求设备的前提下,新增环卫设备弥补人员上的不足。同时,针对环卫行业人员流动性强的特点,允许环卫公司在工人自愿的前提下延长作业时间,按《劳动法》的标准及时足额补发工人加班费。

  三、关于落实环卫人员工资待遇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具体如下:

  观澜街道办一方面组织专人对系统进行维护管理,加强对环卫企业系统运用情况的监管,另一方面严格落实对环卫人员工资待遇监管,要求环卫服务企业建立、健全人员信息档案;同时定期开展环卫人员工资核查工作,不定期抽检环卫企业人员工资表,并下沉一线现场调查工人工资发放情况,确保工资数额达到投标承诺的工资标准。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