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龙华区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日期:2022年12月07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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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审计法及区绩效考核的相关要求,现将《龙华区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涉及我局的重点事项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自收到相关审计报告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对审计指出问题开展全面排查,深入查摆剖析、举一反三,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产业用房入驻企业履约管理不到位

  针对此问题,我局迅速行动,2022年8月份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单位对超期未入驻情况予以说明,督促其加快装修及入驻进度,不得晚于当年9月份完成入驻。该单位收到《整改通知书》后,向我局提交了受疫情影响导致装修进度延误等解释说明,并加速入驻工作。经核实,该单位已完成装修,于9月9日入驻龙华创新中心(红山6979)产业用房,目前正常开展研发办公工作。

  同时,我局定期开展产业用房巡逻检查工作,及时了解入驻企业的发展状况及履约情况,强化监管责任。

  二、资助项目受理时间滞后,政策落地效率待提升

  针对“未能及时受理2020年6月30日后的房租补助”问题,该项目目前进入专项审计阶段,现已提交申请企业40家,预计2022年年底拨放一批资助款项。

  针对“未根据项目特点制定受理和审批时间计划”问题,2022年该项目采取全年开放,分批受理的方式进行,上半年提交申请的企业预计2022年年底拨付资助款项,下半年提交申请的企业,预计2023年拨付资助款项。现已发布补充通知,自10月14日起申报单位可申请2022年6月30日之前产生的房租。

  三、企业违反约定迁移注册地,资助款项未及时追回

  针对此问题,我局已于2021年起将年度累计扶持超过100万(适用《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深龙华府办规〔2018〕2号》)和签订《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合同承诺书》的企业纳入动态监管企业名单,定期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其注册地址变化情况,对名单内企业进行动态监控。

  对于个别受约束企业获得资助后搬离龙华的情况,我局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对专项资金追缴流程进行探索完善,目前已形成的专项资金追缴流程如下,约谈项目承担单位要求其配合退款并发送专项资金的退回通知,如该单位不配合退回专项资金,我局将启动法律程序开展追缴工作。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