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龙华区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所涉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2年12月29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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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收到龙华区审计局发来《龙华区审计局关于做好深圳市龙华区2021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函》,区国资局加紧推进并督促区属国企按审计要求积极整改。根据相关要求,需要对龙华区审计局出具的《龙华区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涉及区国资国企事项的整改情况予以公开,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个别项目预算编制不准确的问题

  截至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关于“人员分流安置工作”事项,因涉及人员较多,且经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为保障社会面稳定,龙华投控公司暂停推进该事项,区国资局已将该指标结转至2022年统筹使用,已用于向区属国企注资等事项,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

  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事项,其中7万元已由区财政局收回统筹使用。针对剩余指标,区国资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工作指引》,并召开专题座谈会,取得了区财政局、审计局及各街道的大力支持,已将该指标由区财政局收回后划拨给各街道、社区使用。

  2022年区国资局总结经验,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准确率,完善收缴支出相关流程及对国企预算支出执行情况的跟踪督导机制,进一步提高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效率。预计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执行率为99.05%。

  故以上事项已完成整改。

  二、关于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建设方面的问题

  区国资局已加紧修订并印发了相关制度,《深圳市龙华区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子办法已全部印发实施,其中《深圳市龙华区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于12月20日印发,配套的子办法于9月30日印发。

  故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三、关于区属国企全面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

  截至目前,全面预算问题已完成整改。

  区国资局加紧推进并完成了2022年全面预算审核,缩短了批复时间。同时,为做好2023年度区属国企全面预算工作,区国资局于2022年10月已下发通知,组织企业做好2023年全面预算编制工作,目前四家区属国企已报送2023年预算报告。区国资局也将加强对区属国企预算的监督,全面预算编制准确性、执行率及上报及时性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管理。

  故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四、关于重大融资事项未按规定程序报批的问题

  截至目前,重大融资事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龙华建设公司向浦发银行实际借款7,000万元,借款额未超过1亿元,龙华建设公司认为授信额度非实际贷款额度,不适用《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华区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龙华府办规〔2018〕4号)第三十八条“(三)单项融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由直管企业提出融资方案,经区国资委审核后,报区政府审定”的规定,因此,龙华建设公司未上报该融资事项。

  审计指出问题后,区国资局积极研究解决办法,专门召开融资专题约谈会,对于审计发现问题要求相关国企加强合规性审查,做到自查自纠。同时进一步强化融资事项审批规定,将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区国资局督促龙华建设公司对已开展的融资事项审批备案程序进行查漏补缺,目前龙华建设公司相关融资计划及相关可研报告、专家评审会意见、法律意见书等材料已完备。

  故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五、关于超范围发放高温类补贴的问题

  截至目前,龙华建设公司、龙华排水公司、龙华资本公司相关高温类补贴(涉及三家国企共约30万元)已全部退回并完成整改。龙华建设公司、龙华排水公司、龙华资本公司将以此为鉴,不断加强津贴补贴发放管理,规范高温补贴的发放范围,杜绝违规、变相发放津贴补贴的情况。

  龙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