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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华设计产业园(二期)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的公示

来源: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日期:2020年08月07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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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为遴选重点产业项目,我局制定了龙华设计产业园(二期)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龙华设计产业园(二期)

  二、意向用地单位

  深圳市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铁科院(深圳)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三、退出机制

  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前,若有联合体成员退出,则终止该项目出让;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后,若有联合体成员退出,按《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等相关规定处理。

  四、项目可行性研究

  (一)必要性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等一系列政策,鼓励扩展设计行业的高新技术领域,提升我国设计产业的创新设计能力。同时,《深圳市龙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加强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培育一批专业化、开放型的工程设计企业,进一步推动制造业创新设计能力提升。

  龙华设计产业园(一期)项目主要业务集中在水务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城市交通设计等工程设计领域,龙华设计产业园(二期)项目主要业务不仅包括城市交通、建筑等工程设计业务,还包括城市轨道、岩土工程、桥隧工程等工程的勘察设计业务。两家意向用地单位联合建设龙华设计产业园(二期)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推动设计产业集聚,填补一期项目在勘察设计产业方向的空白,在一期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交通、建筑等工程设计专业能力。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龙华区规划设计行业综合竞争力,促进人才集聚,形成资本、技术、装备及服务的完整产业链条,带动设计板块上下游产业加速发展,对打造龙华设计产业园成为工程设计业务全覆盖的现代服务产业园区有重要意义,具备必要性。

  两家意向用地单位在深圳市均无自有产业用地,在龙华区均无自有产业用房,其中铁科院(深圳)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在福田区持有846平方米的自有产业用房,但该用房未享受市、区创新型产业用房优惠政策。

  (二)可行性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全面铺开和纵深推进,以及国家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规模化快速发展,工程设计行业市场前景广阔。依托深圳市工程设计行业先进理念、创新精神及科技、信息、人才、资金等优势,进一步引进专业性工程设计单位,有利于在新发展中把握住新机遇,进一步扩大深圳设计产业影响力。项目意向用地位于深圳北站商务中心区范围,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引进设计产业企业落户,可为设计企业业务辐射全国的特点提供有力支撑,同时有利于充分发挥项目意向用地的价值。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深圳市产业发展导向和我区产业发展定位。

  (三)建设内容

  规划以市政公用设计、建筑设计、公路铁路设计、岩土工程设计、地质灾害处理设计等为重点,建设总部办公、技术研发中心、知识产权中心、人才调配中心、结算中心、实验基地及相关配套。

  (四)建设规模

  土地面积约为7904.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为30037.48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建成后由项目竞得者按联合意向合作协议约定的比例持有,其中深圳市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持有约15000平方米,铁科院(深圳)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持有约15000平方米。

  四、产业准入条件

   (一)产业类型

  《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中鼓励发展类A16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中的A1611城市规划、勘察设计、建筑设计、市政设计、政策咨询等城市建设管理专业服务。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该产业类型属于适用产业发展导向修正系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发展导向修正系数为0.5。

  (二)主体资格要求

  1.本项目建设用地由2家企业联合竞买、建设。联合竞买申请人须签署联合意向合作协议,明确各方出资比例、产权分割、项目建设职责以及承诺事项等内容。

  2.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1家企业具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3.联合体成员(或对其全资控股的母公司)从事该地块准入相关行业时间均不少于10年。

  4.联合体成员(或对其全资控股的母公司)中至少有1家是省级以上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单位,至少有1家拥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公路行业、建筑行业和工程勘探综合类甲级资质,至少有1家拥有工程勘探岩土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5.竞买资格条件:

  (1)竞买联合体各成员均为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竞买联合体为符合《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遴选要求的企业联合体。

   (三)产业标准及产品品质

  联合体成员(或对其全资控股的母公司)均获得ISO9001:2015和ISO14001:2015管理体系认证。

  (四)项目投入产出效率

  1.投产时间: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投产。

  2.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项目建设用地面积)≥45500万元/公顷。

  3.产出效率:用地产出(年增加值/项目建设用地面积)≥44700万元/公顷。

  4.节能环保:增加值能耗(项目年能耗总值/年增加值)≤0.01吨标准煤/万元。

  在生产过程中,粉尘、废气、废水、废渣、磁辐射污染、噪声等的排放和产生符合国家、省、市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以上投资强度、产出效率等数值最终依据土地出让合同确定的用地面积确定)

  六、项目用地情况

  (一)用地规模:≤7904.6平方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二)用地功能:新型产业用地(M0)。

  (三)建筑规模:计容建筑面积≤30037.48平方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四)土地供应方式:“带产业项目”挂牌出让

  (五)期限:三十年。

  (六)权利限制:

  1.本项目为多方共有产权,项目所有建筑面积(除公共配套设施)全部限自用,土地出让期内不得转让(导致企业控股权或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转让)或变更的方式变相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2.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的残值之和。

  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该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自然日(2020年8月7日-2020年8月13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登录浏览查询:

  深圳政府在线(http://www.sz.gov.cn/)

  龙华政府在线(https://www.szlhq.gov.cn/)

  联系人:赖先生、王先生,联系电话:23336079、23336028。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