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龙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购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采购需求公告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1年03月31日 【字体:
文件已失效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采购专业技术服务。具体委托事项及要求如下:

  一、委托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财政预算限额(元)

  本次采购服务科室为:事故调查科。技术服务费用为人民币拾玖万元整(¥190000)。

  三、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进行付款。

  四、服务形式及服务内容

  (一)协助为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二)协助开展重大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问题的专题调研等活动;

  (三)协助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等相关领域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等工作,为龙华区安全生产事故和应急管理形势分析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四)根据龙华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动态和国内外相关领域信息,撰写有关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事故隐患评估、事故预防等方面的论文、报告或建议;

  (五)参加龙华区应急管理局事故值班(含周末、节假日),确保遇突发情况时能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处置;

  (六)每半年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一篇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的形势分析报告或工作建议;

  (七)完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供应商选取要求

  (一)供应商选取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必须有相关经营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信用代码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以上且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龙华区级及以上社会组织不受一年以上条件限制);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方;

  5.具有同类项目经验的供应商优先考虑,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和履历表;

  6.提供项目方案。

  (二)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取消其参与资格;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的情况;

  2.有共同法人、股东的;

  3.地址在同一建筑内同一楼层的;

  4.法人之间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六、供应商报价提供材料

  1.服务项目报价单(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价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4.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以上且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龙华区级及以上社会组织不受一年以上条件限制)的承诺书;

  5.项目委派人员简历、纸质证书等相关材料;

  6.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七、报价截止时间及邮箱

  1.报价开始日期:2021年3月31日;

  2.报价截止日期:2021年4月4日24时;

  3.报价邮箱:ajjsgk@szlhq.gov.cn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张工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A1301

  联系电话:0755-23338998

  廉政监督电话:18138293990

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