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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表决通过:
任命:
芦江同志为深圳市龙华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刘利云同志为深圳市龙华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黄小波同志的深圳市龙华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