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区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日期:2022年05月11日 【字体:
文件已失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根据《深圳市龙华区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要求,经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深圳市龙华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区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通知如下:

  一、区第一林长

  王  卫(区委书记)

  责任区域:龙华区

  二、区林长

  雷卫华(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党组书记)

  责任区域:龙华区

  三、区副林长

  (一)徐志斌(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责任区域:福城街道

  重点生态区域:观澜森林公园(福城部分)、光明森林公园(福城部分)

  (二)赵  亮(副区长)

  责任区域:观澜街道

  重点生态区域:光明森林公园(观澜部分)

  (三)商澎涛(副区长)

  责任区域:民治街道、龙华街道

  重点生态区域:阳台山森林公园(民治部分)

  (四)张  智(副区长)

  责任区域:大浪街道

  重点生态区域:阳台山森林公园(大浪部分)、观澜森林公园(大浪部分)

  (五)王朝成(副区长)

  责任区域:观湖街道

  重点生态区域:清湖湿地公园

深圳市龙华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