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凌晨,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韦志对同志率危化品监管科工作人员开展危化品经营企业午夜巡查,重点对龙华供销社龙山加油站、中石化龙军加油站安全管理情况开展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石化龙军加油站
1.企业值班领导未落实在岗值班制度;
2.该企业夜间值班人员不足;
3.加油站爆炸2区未经安全风险隐患辩识安装7个静电消除器(锂电池供电),涉嫌违反《化工和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二条的规定。
因该企业现场涉嫌重大安全隐患,督察组要求该企业立即停业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至我局危化品监管科,相关工作人员将持续跟进。
二、龙华供销社龙山加油站
1.部分区域加油机未张贴合规安全警示标志;
2.该企业未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未对进入加油超市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及绿码登记。
督察组要求该企业立即整改,同步完善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及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