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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00-02-2018-101237

分 类: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名 称:深圳市龙华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文 号:深龙华府办函〔2018〕35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龙华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来源:龙华区 日期:2018年08月12日 【字体:
文件已失效

类别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应及时公开,依法需要保密的除外。

区直各部门、

各街道办

2.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在文中对公开相关信息做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区直各部门、

各街道办

3.适时在政府网站全文公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区审计局

4.公开权责清单,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实现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

区法制办、区委组织部(编办)、区政务服务局

5.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的总体情况。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

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6.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及时公开国家层面统一发布的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财政专项资金清单、证明事项取消清单、人才公共服务清单、建设项目环保分类管理清单(名录)等8张清单。

区委组织部、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区财政局、区环境和水务局、区政务服务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龙华局

7.推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公开随机抽查执法信息,事项清单完备(包括依据、主体、内容、方式),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信息完备。

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龙华局、各执法部门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1.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在区人大审议批准后20日内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财政预决算,公开内容完整、表格齐全、收支数据真实。

区财政局

2.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本级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列明总额和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原因进行说明。

3.主动公开列入年度重大项目计划项目名单,按月公开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包括总体完成投资情况、开工投产情况等。结合我区实际,选取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突出做好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

4.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及时公开扶贫政策文件和开展解读,在区门户网站做好相对贫困村、贫困户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等信息公开,做好我区对口扶贫协作财政资金帮扶项目的公开、公示工作。做好本地彩票公益金等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区经济促进局、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局)

6.加强食品经营许可信息公开,实现食品经营许可受理、审查、审批全过程信息公开,打造阳光许可。推动实现“四品一械”监督检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建立流程规范化和监督全程化的“四品一械”重大案件复核机制。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龙华局

7.定期公开环境质量状况,及时公开市、区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尤其是出现重污染天气、重大环境事故时,立即开展调查并及时公布治理措施、进展、成效,主动回应市民和媒体关注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按要求做好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公开。

区环境和水务局

8.开展规范房地产市场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和整顿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为专项整治,分批公布违法违规企业名录。公开我区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计划。

市规土委龙华管理局、区住房和建设局

9.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区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环境和水务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局)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1.加强策前、策中、策后的解读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积极通过新闻发布会、吹风会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区直各单位、各街道办、相关驻区单位

2.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进一步完善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策解读栏目,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

区直各单位、各街道办、相关驻区单位

3.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龙华公安分局、区经济促进局、区环境保护和税务局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1.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区委宣传部(文化体育局)

2.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区教育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环境保护和税务局、市场监管委龙华局、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局)

3.建立健全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提升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区委宣传部(文化体育局)

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要求,借鉴推广“不见面审批”等典型经验和做法,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及时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果。

区政务服务局

2.公开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

六、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1.加强实体政务大厅建设管理,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最多跑一次”,优化“一站式”服务,大力推广统一申办审理平台和统一身份认证。

区政务服务局

 

2.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软硬件设施配备,优化力量配置,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结合群众办事需求灵活设立综合窗口。

七、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1.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区政务服务局

2.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企业开办时间、建筑施工许可审批时间再减少一半的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

市市场监管委龙华局、住房和建设局

3.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区直各部门

 

4.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5.实行网上办事大厅与实体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建设和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

区政务服务局

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八、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1.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优化考评体系,继续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区政务服务局

2.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严格政府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和域名管理。大力推进政府网站建设集约化,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

3.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工作,依托“深圳政府在线”集中统一开放政府数据。

区政务服务局、区科技创新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区科技创新局

九、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

区委宣传部(文化体育局)

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根据新修订的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完善龙华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区政务服务局

2.根据新修订的龙华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制定龙华区政府信息公开运行规程,进一步完善保密审查、发布协调、考核评估等各项配套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程序。

3.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据分析,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提出意见。对公众申请相对较为集中、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主动公开。

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相关驻区单位

4.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

十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十二、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1.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进一步规范公开属性标注,各部门负责拟制公文的科室或起草人在拟制公文时,要严格认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

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2.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对于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议题,应当邀请相关方代表列席政府会议或部门办公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

3.不断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各部门、各街道办要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

十三、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教育、生态环境、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主管部门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区教育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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