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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华区维护社会治安贡献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版)》的政策解读

来源: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 日期:2023年10月16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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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治安贡献奖励申报工作,完善奖励申报方式,明确奖励标准,区公安分局起草修订了《龙华区维护社会治安贡献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版)》(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背景依据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的规定。

  二、目标任务

  在目前以提供案件线索和协助抓捕嫌疑人进行奖励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受奖人群,拓宽受奖渠道,简化审批流程,将奖励从“事后”案件打击类向“事前”治安防范类适度倾斜,契合当前基层派出所“主防”的工作形势要求。

  三、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明确受奖人群。由原先宽泛的“市民”概念明确为在日常工作中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治安防范的各类工作人员及市民,如社区网格管理员、物业管理人员、旅馆业工作人员、医务工作人员、治安巡联防队员、交通安全管理辅助人员、金融业从业人员、心理帮扶工作人员、社区志愿者及社区义工等,通过明确奖励对象提升受奖人群的申报积极性。

  (二)进一步拓宽奖励渠道。现奖励办法对治安防范类(非案件类)的奖励规定不够具体,适用性不强,通过意见征集,总结出群体性事件预防化解、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应急处置、反诈劝阻、拦截、止付,打架斗殴劝阻等19项奖励情形,进一步拓宽了奖励申报渠道。

  (三)进一步优化奖励区间。将原奖励办法第六条第六款关于1000元的奖励规定予以优化,根据所奖励行为的作用大小给予不同金额的奖励,奖励金额从500元-5000元不等,具体情况请查阅本奖励办法第七条。

  (四)提升治安奖励频次。将群防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年度奖励修改为一季度一奖,旨在通过奖励在辖区、行业树立正面典型,起到以点带面的宣传发动作用。

  (五)简化流程提升效率。明确单笔2000元(含)以下由警种部门主要领导审批,单笔2000元以上奖励以及群防力量季度奖励由局领导审批,简化小额奖励的审批流程,让申报单位少跑路。

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