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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深圳市龙华区重点企业优秀青年人才集聚工程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日期:2020年01月08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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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前发布的新政策,与旧政策对比,最大的不同之处有哪些?

  答:根据区委、区政府机构改革总体部署,龙华区人力资源局成立后新承接职能对应的政策需进行变更。因此新政策与旧政策相比主要是政策的实施及发布主体由原来的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变更为区人力资源局。

  二、申请重点企业优秀青年人才集聚工程是否有时间限制?

  答:区行政服务大厅“一站式”人才服务窗口开设专门通道,每年5-6月、9-10月集中受理区重点企业优秀青年人才相关补贴或资助申请。

  三、申请重点企业优秀青年人才集聚工程,年龄、户口等方面是否有要求?

  答:优秀青年人才身体状况须符合岗位履职要求,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并具有深圳市户籍。

  四、优秀青年人才世界500强高校如何排名?

  答:具体高校名单以申请时最近一次进入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榜单为准。

  五、优秀青年人才认定对于社保、劳动合同等方面是否有要求?

  答:在龙华区重点企业签订连续3年及以上有效劳动(聘用)合同,且依法依规在区重点企业正常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个社保险种)。其中,申请就业支持计划、生活支持计划的,需依法依规在区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个社保险种)。

  六、优秀青年人才所在单位有变更等情况,是否需要报备?

  答:区重点企业优秀青年人才相关补贴或资助申请,以及后续审定、资金拨付时,需属于所在区重点企业合同期内员工。

  若优秀青年人才工作单位变更的,未及时报备的,将终止其享受的相关政策待遇。

  七、已申领优秀青年人业务是否与可以继续申领龙舞华章计划相关资助?

  答:已经申领优秀青年人才生活支持计划,无法申领在站博士后人员配套生活补助、出站博士后人员安家补贴、龙华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已经申领优秀青年人才创新资助,无法以相同科研项目申请出站博士后人员配套科研资助及出站博士后人员科研成果转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