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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民法律素质提升项目资助计划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龙华区司法局 日期:2020年01月08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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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深圳市公民法律素质提升项目资助计划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在全面依法治市背景下,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近年来一直开展深圳市公民法律素质提升项目资助计划,通过对社会组织、企业等或者个人进行资金资助的方式,每年向社会公众提供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产品,向全社会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公民的法律素质,但是由于资助计划在全国属于首创,是深圳市独有的法治宣传品牌,还存在着认知度不足、体制机制不完善、申报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需要纳入规范化、法治化道路,实现普法队伍全面化、普法形式多样化、普法项目精品化。

  二、《办法》的资助对象和范围有哪些?

  资助对象为在深圳依法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企业等或者个人,个人应当在深圳市内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资助计划资助的项目应当以法治宣传、提升公民法律素质、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为目的,表现形式有法治文艺精品创作,法治文化活动等法治宣传项目。

  三、如何申报资助?

  资助计划依申请申报,项目申报人可以向市普法办提出书面申报或者在市司法局网站(http://sf.sz.gov.cn/)进行网上申报,市普法办全年接受申报。市普法办收到申报资料后,进行初审;评审组会议每个季度末召开评审会议,集中审议本季度通过初审的申报项目;市普法办对通过复核的资助项目提交市司法局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并在市司法局网站(http://sf.sz.gov.cn/)对结果进行公示。

  四、申报资助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一)获得资助的项目完成后,项目申报人应当接受和配合有关部门实施绩效评估工作,绩效评估结果作为编制下年度资助计划的重要依据。

  (二)申报项目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以营利为目的或者将资金用于非法目的,未经市普法办同意,擅自调整、变更资助协议书明确的内容开展活动等情形的,市司法局可以采取取消资助、终止资助,列入资助项目异常名录等方式予以惩戒。

  五、《办法》有哪些亮点?

  (一)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办法》明确规定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评审组、项目申报人的职责范围,市司法局负责资助计划的受理、审核、发放和监督等,市普法办承担具体工作。评审组组成人员的范围予以限定,承担对资助项目的评估、审核职责。项目申报人依申请申报,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规范管理项目申报。《办法》明确规定项目申报人范围及申报条件,项目申报流程。建立申报项目信息公开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公示;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对项目存在未按规定开展的行为,终止资助,并按规定追回已支付的资助金额,列入资助项目异常名录,保障资金使用安全。

  (三)保证资助项目公益属性。《办法》明确规定资助项目的公益属性,项目申报人不得以盈利为目的或将资金用于非法活动,一经发现,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四)创新设立社会评价机制。《办法》明确规定市普法办对资助项目可以采取调查问卷、公众留言等方式进行社会评价,建立健全社会评价机制,公众评价意见可以作为再次申请项目申报审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