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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社会资本建设停车设施投资补助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日期:2020年07月21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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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订《龙华区社会资本建设停车设施投资补助实施细则(试行)》的背景是什么?

  2015年以来,国家相关部委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5〕178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管理的通知》(建城〔2015〕14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用地政策的通知》(建城〔2016〕193号)、《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任务分工》(发改基础〔2016〕159号)等文件,要求加快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促进停车产业化,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2017年以来,深圳市先后出台《深圳市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深发改〔2017〕1170号)、《深圳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管理暂行办法》(深发改规〔2018〕5号)等指导性文件。2020年1月15日,庆生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会议,研究我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我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应坚持以社会投资建设为主,鼓励各区(新区、合作区)结合实际,制定区级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建设补贴政策”。

  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龙华区实际情况,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制定了《龙华区社会资本建设停车设施投资补助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以促进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停车设施建设。

  二、《龙华区社会资本建设停车设施投资补助实施细则(试行)》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从满足社会公众基本停车需求和提升区域停车产业化角度出发,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高效、廉洁、透明的原则,积极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利用自有用地参与停车设施建设,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有效缓解龙华区停车设施供给不足,补强城市发展短板,形成产业化格局,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

  三、《龙华区社会资本建设停车设施投资补助实施细则(试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补助范围。龙华区社会资本建设停车设施投资补助的对象,主要是指龙华辖区内对社会开放,由社会资本全额投资的停车设施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停车设施补助项目分以下两种类型包括公共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及独立建设的公共立体停车建筑物。

  (二)申请补助的条件。由社会全额投资,停车设施建设及运营手续齐全,已投入运营,且在发改部门的备案完成于《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加强深圳市停车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深交〔2019〕295号)公布实施之后(2019年12月10日起算),同时为社会公众提供停车服务,自与街道办签订公众开放运营5年以上监管协议之日起,使用年限在5年以上,需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配置可充电泊位,并设置智能停车管理系统,实现与全市智慧停车云平台及龙华区大数据平台联网,要求申请单位诚信经营,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三)停车设施补助标准。《实施细则》明确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1.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具体补助标准。无避让式、简易升降型、升降横移型每个车位补贴8000元,平面移动型、巷道堆垛型、垂直升降型、垂直循环型每个车位补助20000元,AVG搬运型每个车位补助30000元。

  2.立体停车建筑物补助标准。地上停车建筑每个车位补贴20000元,地下停车建筑每个车位补贴50000元。

  其他未提及的类型可按实际进行认定。

  四、如何申请龙华区停车设施投资补助?

  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在项目正式运营后按照申请材料要求准备材料齐全后向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提出补助申请。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对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后,转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街道办到现场核实项目停车设施项目类型、泊位数量、对外服务和运营情况等,出具现场核实意见提交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申请单位与街道办签订公众开放运营5年以上监管协议。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依据街道办意见提交区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审议。经会议审议同意补助的项目在龙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上报区政府审定。审定通过的项目,由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纳入年度专项补助资金需求,报区财政局安排年度专项补助资金,每个项目的补助资金分三个年度进行拨付,按第一年40%、第二年30%、第三年30%的比例进行拨付。申请单位持街道办出具的公众开放运营监管协议年度执行结果意见申请补助金额。区财政局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由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按资金拨付程序拨付给申请单位。审定未通过项目不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