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龙华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基建项目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基建项目申报及建设程序,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和投资效益,根据《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若干规定》(深府〔2015〕73号)、《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事权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深龙华府办〔2019〕3号)、《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华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华住建〔2019〕21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龙华区卫生健康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现说明如下:
一、编制过程
根据市、区相关基建项目建设相关文件规定,结合龙华区卫生系统基建建设情况,通过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了目前我区卫生健康系统基建存在的问题,总结了《龙华区卫生健康系统基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效果和不足。通过征求龙华区卫生健康系统各医疗卫生单位意见,咨询法律顾问意见,形成了《管理办法》(送审稿),经区卫生健康局党组会议研究,于2020年7月8日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编制目的
为加强对龙华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基建项目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基建项目申报及建设程序,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和投资效益,
三、编制依据
(一)、《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若干规定》(深府〔2015〕73号);
(二)、《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事权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深龙华府办〔2019〕3号);
(三)、《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华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华住建〔2019〕210号)。
四、主要内容说明
《实施办法》分为七章,共22条:
第一章总则,共4条,主要说明《管理办法》的政策依据、适用范围,基建项目资金来源;
第二章项目的申请和审批,共4条,主要说明基建项目审批流程、申请办法、规模标准、备案要求;
第三章项目招标,共5条,主要说明基建项目招标要求;
第四章工程管理,共4条,主要说明基建项目在设计、施工、结算、变更的具体要求;
第五章工程支付,共1条,主要说明基建项目工程款支付的流程;
第六章项目监管,共2条,主要说明基建项目竣工结算的要求;
第七章附则,共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