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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支持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中心建设扶持若干措施(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日期:2020年12月29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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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加快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中心建设,龙华区科技创新局牵头制定了《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支持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中心建设扶持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扶持若干措施》)。现就《扶持若干措施》解读如下:

  一、起草的必要性

  2019年5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的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港澳青年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辐射带动效应进一步发挥,珠三角9市各建设至少一个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以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龙头的“1+12+N”孵化平台载体布局基本建成,港澳青年创新创业的基础设施、制度保障、公共服务供给到位,粤港澳共同参与基地建设运营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创新创业生态链进一步完善,港澳青年的国家认同感、文化归属感、生活幸福感得到全面提升。

  6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形成以前海港澳青年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为引领,以南山深港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等载体为支撑的孵化平台布局,港澳青年来深创业的基础设施、制度保障、公共服务供给到位,创新活力竞相迸发,港澳青年的国家认同感、文化归属感、生活幸福感得到全面提升。

  7月,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龙华区2019年深港澳青年人才交流合作服务机制改革工作方案》,提出:重点打造深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园区)等“四个品牌”,到2025年,深港澳青年人才在龙华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形成港澳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生活学习的龙华集聚区和示范区。

  2020年5月,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发展目标:到 2020 年,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中心启动使用,提供与港澳衔接的创新、创业、就业等配套政策和便利高效公共服务环境,吸引一批港澳青年初创创新创业项目入驻创新创业中心;到2025 年,将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中心打造成“双区双创”示范标杆,在改革创新、制度建设、配套政策、公共服务等方面成为先行示范,形成较为完善的创新创业生态链,促使港澳青年的国家认同感、文化归属感、生活幸福感得到全面提升。

  二、政策的可行性

  在起草《扶持若干措施》的过程中,区科技创新局联合区委统战部、区人才工作局、区人力资源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区财政局等区有关部门,参考现有龙华现有政策中适合港澳青年企业的扶持政策,并学习借鉴了深圳前海、光明、东莞松山湖、珠海横琴、广州南沙等兄弟区域的港澳青年扶持政策,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思路,以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标杆基地为目标,汇总起草了《扶持若干措施》,充分凸显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中心的政策优势,能够较好地吸引港澳青年企业、项目落户龙华。

  三、《扶持若干措施》主要内容

  《扶持若干措施》主要共计八章、34条,分别是: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支持引进落地、第三章支持创新创业、第四章支持孵化成长、第五章支持文化创意、第六章支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第七章优化配套服务、第八章附则。其中,除去第一章3条、第七章6条、第八章4条外,剩余21条核心政策条款分布在第二章至第六章,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一)第二章 支持引进落地,该章主要从办公场地费用支持、项目入驻补贴、人才住房保障三个方面提供支持,其中,在办公场地费用支持上,提出:对入驻中心港澳青年企业,自入驻之日起,第一、二年房租、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用免收,第三年房租、物业管理费用及水电费用优惠百分之五十、第四年按房租、物业管理费用及水电费用优惠百分之三十;对符合条件的入驻项目给予10-30万元的入驻补贴;此外,还将对入驻中心企业提供配套的人才住房。通过上述支持措施,吸引优质港澳青年企业和科技创新项目落户龙华。

  (二)第三章 支持创新创业,该章主要从创新创业支持计划、生活补助计划、创新资助计划、职业培育支持计划、青年专才奖励计划、个税补贴计划五个方面提供支持,其中,对与入驻中心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港澳青年提供3-8万元的创业就业补贴;对与入驻中心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港澳青年分期提供15-20万元的生活津贴;对港澳青年属于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进步奖等领域奖项的项目核心成员以及区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前三等次的项目第一负责人等,给予5-50万元创新资助;入驻中心的世界500强大学毕业的港澳青年,并在国内取得高一级学历晋升的港澳青年,给予最高5万元资助;对取得港澳地区职业资格证书的港澳青年,在与入驻中心的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给予5万元奖励;此外,还将根据市级工作部署,按内地与香港地区个税差额给予补贴。

  (三)第四章 支持孵化成长,该章主要从参展活动资助、创新创业大赛奖励、贷款贴息补贴、支持资质认证、支持做大规模、孵化成果奖励六个方面提供支持,其中,对参加各类展会活动的,给予相应的活动费用资助;对于获得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前三等次的项目,按区级配套奖励的基础上,给予额外奖励;对纳入备案且按时还款的中小科技企业给予贴息、贴保资助扶持;对入驻中心后3年内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按区级配套奖励的基础上,给予额外配套奖励;对入驻中心后2年内、3年内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达到一定条件的,给予相应的奖励;此外,还对取得一定孵化成果后的运营机构给予适当奖励,积极鼓励中心港澳企业参与创新创业活动。

  (四)第五章 支持文化创意。该章主要从文化创意产业专项支持、文创活动支持两个方面提供支持,其中,将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中心认定为区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享受相关产业专项资金扶持。此外,将依托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中心,打造深港文旅创意周,给予活动费用补贴。

  (五)第六章 支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该章主要从境外商标注册奖励、国外发明专利、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知识产权贷款贴息贴费等方面提出支持,在现有龙华区知识产权扶持政策基础上适当提高资助标准(10-20%),其中,对境外商标注册年度奖励不超过30万元;对取得境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2-3万元;对通过知识产权国家标准认证的,每家企业资助35万元;对开展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进行融资的,提供贷款利息及中介费用资助。通过综合扶持措施,提升入驻中心的港澳青年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水平。

  (六)其他条款

  主要明确的《扶持若干措施》中优化配套服务的内容以及港澳青年、港澳青年企业等概念界定、施行有效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