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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龙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解难“十条”措施防疫科技攻关支持申报操作指引》的政策解读

来源: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日期:2022年03月24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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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龙华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解难“十条”措施》“第九条 防疫科技攻关支持”,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稳定经济增长,我局牵头制定了《龙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解难“十条”措施防疫科技攻关支持申报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操作指引》)。现就《操作指引》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及目标

  编制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政企携手、共克时艰,根据《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华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解难“十条”措施>的通知》(深龙华府办〔2022〕4号)第九条规定,我局将提供防疫科技攻关支持,具体标准是:“第九条 防疫科技攻关支持  鼓励开展技术攻关。对在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疫苗、治疗性抗体及抑制剂等预防及治疗药品和诊疗设备领域开展研发的科研机构、企业,其研究成果或产品在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过程中推广使用的,给予50万元奖励;其中入选2022年国家、省、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额外分别给予200万、100万和50万元奖励。”

  编制目标:为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提振信心、稳定预期,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稳定经济增长,支持龙华区内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主体防疫科技攻关。

  二、编制思路

  在起草《操作指引》的过程中,我局参考了《深圳市龙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研究成果推广使用奖励操作规程》以及国家、省、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情况。

  三、编制过程

  2022年3月21日,为加快落实“防疫科技攻关支持”条款,我局启动了《操作指引》的编制工作,并征求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和审计局等单位意见。经充分吸纳各单位反馈意见,对《操作指引》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提请审定。

  四、主要内容

  《操作指引》共计七章,分别是总则、申报条件、资助标准、申请材料、审批程序、监督管理、附则,主要对《操作指引》的起草依据、实施原则、虚假申报及失信等行为的处置、补充说明、解释单位等内容进行了说明,并针对防疫科技攻关推广应用资助、防疫科技攻关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奖励的申报条件、资助标准、申请材料、审批程序进行明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本《操作指引》中的日期、比例及金额等,如无特殊说明均包括本数。

  (二)本项目与龙华区内其他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存在重复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资助。

  (三)本操作指引由龙华区科技创新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