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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财政局关于《龙华区财政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物业租金减免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来源:龙华区财政局 日期:2022年03月25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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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龙华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解难“十条”措施》“第一条 减租免租支持”的要求,有序推进政府物业租金减免工作,切实降低本土企业和个人的租金负担,结合龙华区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龙华区财政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物业租金减免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实施细则》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及目标

  编制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政企携手、共克时艰,根据《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华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解难 “十条”措施>的通知》(深龙华府办〔2022〕4号)第一条规定,我局将提供政府物业租金减免支持,具体标准是:“承租政府经营性物业(含厂房、写字楼、农批市场、商铺、仓储物流设施等,不含创新型产业用房、住宅)的实际租户可享受免收3个月(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租金的优惠。”

  编制目标:为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提振信心、稳定预期,减轻防疫负担,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稳定经济增长,为承租龙华区内政府物业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租金减免优惠。

  二、编制思路

  在起草《实施细则》的过程中,我局参考了《龙华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解难“十条”措施》。

  三、编制过程

  2022年3月21日,为加快落实“减租免租支持”条款,我局启动了《实施细则》的编制工作。经充分吸纳反馈意见,对《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提请审定。

  四、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计五部分,分别是指导思想、减免对象、减免标准、减免流程、工作要求,主要对《实施细则》的起草依据、实施原则、申报流程及落实等内容进行了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承租政府经营性物业的实际承租人若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不享受租金减免优惠。

  (二)本《实施细则》由龙华区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