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 圳 市 龙 华 区 人 民 政 府
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
深龙华府行复〔2022〕129号
陈某、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
申请人陈某因不服被申请人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于2022年4月11日作出的《答复意见书》,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依法受理。审查期间,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并说明了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该行政复议终止。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二〇二二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