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委办、区检察院联合组织开展“三小”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清患”全区统一专项行动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1年11月26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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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落实区领导“三小”场所燃气安全相关批示指示精神,近期,区安委办对前期开展的“三小”场所燃气“清患”全区统一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部分餐饮场所燃气瓶超量存放、燃气软管开设三通、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未启用(未安装)、“四个严禁”未张贴等情况依然存在。

  为确保“三小”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区安委办在原有《统一行动通知》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开展“三小”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清患”全区统一专项行动的补充通知》,要求相关单位要明确一名处级领导统筹推进,各社区由主要负责同志组织,并落实区安委办的派单作业,确保统一行动取得成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11月18日,区安委办、区检察院联合组织开展“三小”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清患”全区统一专项行动。由区安委办副主任、区检察院检察官组成的督查组首先对大浪街道金盈新村“三小”餐饮场所、燃气配送点进行实地检查。随后,督查组前往大浪街道同胜社区工作站,针对辖区“三小”餐饮场所的安全巡查、燃气安全治理模式以及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同胜社区党委书记对辖区“三小”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清患”全区统一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并从“三小”场所台账建立、对燃气供应点和餐饮场所日常巡查、燃气安全宣传等方面介绍了社区对燃气安全管控的具体措施。

  最后,区检察院检察官强调社区在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及日常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跟进治理,落实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区安委办督查组要求社区要以现场实际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为例,举一反三,深刻吸取燃气类安全事故教训,对“三小”餐饮场所全面深入排查治理,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及时消除燃气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

  区安委办其他3个督查组对6个街道12个社区“三小”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清患”统一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各社区均按照要求开展行动;每个社区抽查3家共36家餐饮场所,其中34家场所未张贴燃气安全“四个严禁”警示标语。

  截至行动结束,全区共出动902人,检查879家次。气瓶超量90家,不合格气瓶13个,不合格灶具22个,暂扣气瓶46个。

  针对本次统一行动检查发现的隐患,区安委办将会进行集中督办,实现隐患闭环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