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1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分析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2年01月07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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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摘要

  ●1-11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068起,死亡38人,受伤163人,直接经济损失197.98万元。

  ——与前三年均值相比,事故起数上升64.56%,死亡人数下降19.15%,受伤人数下降5.23%;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33.5%,死亡人数下降17.39%,受伤人数上升20.74%。

  ——与全市各区相比,我区死亡人数排名全市第3。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6人,占全区总数68.42%。

  ——建筑施工和零星作业事故死亡11人,占全区总数28.95%。其中,触电事故死亡7人,高坠事故死亡3人,物体打击事故死亡1人。

  ●11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90起,死亡4人,受伤9人,直接经济损失20.01万元。

  ——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12.5%,死亡人数下降50%,受伤人数下降40%;与今年10月相比,事故起数下降18.18%,死亡人数下降20%,受伤人数下降30.77%。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4人。

  ——民治、福城、观澜街道各类安全事故“零亡人”。

  ●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

  ●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一、2021年1-11月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总体情况

  (一)各类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1-11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068起(注:全市2021年火灾事故起数统计口径与往年有所不同,以往不纳入统计的垃圾、草地冒烟和树叶着火等情况纳入统计,下同),同比增加268起,上升33.5%。死亡38人,同比减少8人,下降17.39%。受伤163人,同比增加28人,上升20.74%。直接经济损失197.98万元,同比下降61%。

  1.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99起,同比增加3起,上升1.53%;死亡26人,同比增加2人,上升8.33%;占全区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的68.42%。受伤144人,同比增加16人,上升12.5%;占全区各类安全事故受伤人数的88.34%。直接经济损失53.35万元,同比上升53.75%。

  2.火灾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845起,同比增加267起,上升46.19%;占全区各类安全事故总量的79.12%。无人死亡,同比减少2人;无人受伤,同比持平。直接经济损失134.63万元,同比下降28.34%。

  3.工矿商贸事故情况。全区发生工矿商贸事故4起,同比增加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2人;受伤7人,同比增加7人。

  4.其他事故(含建筑施工、零星作业等)情况。全区共发生其他事故20起,同比减少3起;死亡11人,同比减少6人;受伤12人,同比增加5人。其中:建筑施工15起,死亡10人,受伤7人;零星作业3起,死亡1人,受伤3人;其他行业事故2起,受伤2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1-11月份,全区发布森林火险预警共13次,同比增加1次,其中黄色预警7次,同比减少1次;橙色预警4次,同比增加1次;红色预警2次,同比增加1次。接报森林火警13宗,其中非林地12宗(2宗非龙华辖区),林地1宗;同比减少12宗(去年同期25宗,非林地)。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1-11月份,全区累计平均雨量1556.1毫米,较去年同期(1459.8毫米)偏多7%,较近5年同期(1907.5毫米)偏少18%。共发布预警241次,同比增加48次,其中暴雨预警64次,同比增加16次;其中黄色暴雨预警51次,橙色暴雨预警11次,红色暴雨预警2次,无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

  二、11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总体情况

  (一)各类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11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90起,同比增加10起,环比减少20起。死亡4人,同比、环比分别减少4人、1人。受伤9人,同比、环比分别减少6人、4人。直接经济损失20.01万元,同比下降93.11%,环比上升164.68%。

  1.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0起,同比、环比分别减少10起、12起。死亡4人,同比持平,环比增加1人。受伤7人,同比、环比分别减少8人、5人。直接经济损失2.5万元,同比、环比分别下降27.54%、53.70%。

  2.火灾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79起,同比增加23起,环比减少7起。无人死亡,同比、环比均持平。无人受伤,同环比均持平。直接经济损失17.51万元,同比、环比分别上升802.58%、710.65%。

  3.工矿商贸事故情况。全区未发生工矿商贸事故。

  4.其他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其他事故1起,在建筑施工领域,同比减少2起,环比持平。无人死亡,同比、环比分别减少3人、1人。2人受伤,同比、环比分别增加2人、1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11月份,全区发布森林火险预警2次、未接报森林火警。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11月份,全区月平均雨量8.7毫米,较去年同期(0.7毫米)偏多1143%,较近5年同期(39毫米)偏少78%。发布各类预警4次,其中强季风预警2次。

  三、2021年1-11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分析

  (一)全区各类安全事故“四项指标”呈“两升两降”趋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1.与全市事故指标对比分析,1-11月份,全区各类安全事故“四项指标”呈“两升两降”趋势。全市各类安全事故“四项指标”同比上升21.53%、1.93%、9.35%、12.45%。我区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两项指标”好于全市平均水平。

  2.按区域事故总量分布统计分析,1-11月份,龙华街道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269起,民治211起,大浪204起,观澜134起,观湖129起、福城121起。与去年对比,各街道各类安全事故起数均同比上升。与前三年(2018-2020年,下同)均值对比,各街道各类安全事故起数均同比上升。

  3.按区域死亡人数分布统计分析,1-11月份,龙华、大浪街道各死亡8人,观湖、民治街道各死亡6人,福城、观澜街道各死亡5人。与去年对比,福城、观澜街道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其他街道死亡人数同比下降或持平。与前三年均值对比,除福城街道同比上升外,其他街道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均同比下降或持平。

  4.按行业领域死亡人数统计分析,1-11月份,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6人,建筑施工领域死亡10人,工矿商贸领域死亡1人,零星作业领域死亡1人,火灾领域未发生亡人事故。

  5.按月度亡人统计分析,11月死亡4人,同比减少4人,环减少1人。

  (二)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均呈上升趋势,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1-11月份,全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四项指标”均呈上升趋势,发生事故199起、同比上升1.53%;死亡26人,同比上升8.33%;受伤144人,同比上升12.5%;直接经济损失53.35万元,同比上升53.75%。

  1.与市事故指标对比分析,1-11月份,全市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同比下降9.16%、1.08、10.31%;受伤人数上升4.88%。我区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2.按区域事故总量分布统计分析,1-11月份,龙华街道发生交通事故58起,民治37起,观澜33起,大浪29起,观湖26起,福城16起。与去年对比,观湖、民治、观澜同比上升,龙华、大浪、福城同比下降。与前三年同期均值对比,各街道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均同比下降。

  3.按区域死亡人数分布统计分析,1-11月份,观湖、大浪街道死亡5人,民治、龙华、福城、观澜街道死亡4人。与去年对比,观湖、福城、观澜街道均同比上升,其他街道同比下降或持平。与近三年同期均值对比,观湖、福城街道同比上升,其他街道均同比下降或持平。

  4.按交通方式统计分析,涉轿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较为多发,分别发生111起、82起,占比55.78%、41.21%。26宗亡人事故中,涉轿车、货车、行人、电动车道路交通亡人事故较为多发,分别占比54%、50%、42%、38%。

  5.按时间段统计分析,0-4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最多,发生44起,占比22.11%。20-24时道路交通亡人事故最多,发生7起,死亡7人,0-4时和4-8时道路交通亡人事故较多,各发生5起、各死亡5人。

  6.按月度亡人统计分析,亡人事故呈曲线波动,4月波动明显,8-11月为亡人事故高峰期。   

  (三)火灾事故“四项指标”呈“两降一平一升”趋势,安全形势总体可控

  1-11月份,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845起,同比上升46.19%;无人死亡,同比减少2人;无人受伤,同比持平;直接经济损失134.83万元,同比下降28.34%。

  1.按区域分布统计分析,龙华街道发生火灾事故205起,大浪169起,民治170起,观湖101起,福城102起,观澜98起。与去年和近三年同期均值对比,各街道火灾事故起数均同比上升。

  2.按火灾原因统计分析,电线短路、遗留火种是火灾事故的主要类型,分别发生261起、152起,各占比31%、18%。

  3.按火灾场所统计分析,住宅类、供电设施、机动车类火灾事故最多,分别发生361起、117起、102起,占比43%、14%、12%。   

  4.按火灾发生时间统计分析,18-22时段火灾较为高发,发生205起,占比24.26%。

  (四)工矿商贸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1-11月份,全区发生工矿商贸事故4起,同比增加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2人;受伤7人,同比增加7人。

  (五)其他事故(含建筑施工、零星作业)情况

  1-11月份,全区发生其他事故20起,同比减少3起;死亡11人,同比减少6人;受伤12人,同比增加5人。

  1.建筑施工领域。全区发生建筑施工事故15起,同比持平;死亡10人,同比减少1人;受伤7人,同比增加2人。其中市管工程1起,死亡1人;区管工程2起,死亡1人,受伤2人;小散工程6起,死亡5人,受伤1人;其他工程6起,死亡3人,受伤4人。其中:7起高坠,6起触电,2起物体打击。

  2.零星作业领域。发生零星作业事故3起,同比减少2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4人;受伤3人,同比增加3人。

  3.其他作业领域。全区发生其他行业事故2起,受伤2人。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认清形势,保持清醒,以临战状态全面做好年末安全生产工作。

  1-11月,全区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068起、受伤163人、死亡38人;与前三年均值相比,三项指标呈“两降一升”,事故起数上升64.56%,死亡人数下降19.15%,受伤人数下降5.23%;与去年同期相比,三项指标呈“两升一降”,事故起数上升33.5%,死亡人数下降17.39%,受伤人数上升20.74%,事故亡人数全市第三。从事故亡人情况来看,全区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从事故伤人和事故起数来看,全区安全形势存在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交通领域亡人事故略有反弹。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6人,同比上升8.33%,占全区死亡人数的68.42%。其中:观湖街道死亡5人、民治街道死亡4人、龙华街道死亡4人、大浪街道死亡5人、福城街道死亡4人、观澜街道死亡4人。二是建筑领域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全区建筑领域(含小散工程)发生亡人事故11起,死亡11人,占全区亡人数总量的28.95%;三是零星作业亡人事故得到初步遏制。全区共发生1起零星作业亡人事故,死亡1人,同比减少4人;四是工矿领域亡人事故有所下降。全区共发生1起工矿领域亡人事故,死亡1人,同比减少2人;五是消防安全事故有所抬头。全区共发生845起火灾事故,同比上升46.19%。

  (二)夯实责任,抓好落实,全面确保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实效。

  各街道、各部门要树牢全区“一盘棋”思想,以“万无一失”的标准,切实重视起来、紧张起来、行动起来,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牢牢守住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底线。

  各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党政领导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检查推动、采取有力措施抓落实,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有方。各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积极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衔接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单位要全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警示、约谈、执法,督促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好安全生产法明确的“七项职责”,把安全责任制、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应急预案真正落实到岗到人。

  (三)全面做好岁末年初森林防灭火工作。

  11月29日,全市陆地森林火险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森林火险气象等级为五级,预计年末天气持续干燥,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森林火灾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加之林下可燃物超载、群众进山入林增多,如果管控措施不到位,极易引发森林火情。各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红色预警机制要求,加强巡护,做好隐患排查,强力打击野外违法用火,做好宣传教育:

  一是加强巡护巡查。应急、城管、规自和各街道要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传统巡逻防护与现代技术手段相结合,针对我区秋冬季用火特点,重点地区要采取增加护林员、检查站、巡逻队员等措施,进一步增强防控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看好自己的山,管好自己的人,防住自己的火,严密防范火灾发生。二是做好隐患排查。各单位要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回头看”活动,认真梳理今年以来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按照区森防办下发的《龙华区2021年秋冬季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整改不达标的要挂号督办、蹲点盯办,确保限期清账,做到“零容忍”“零遗留”;各街道要集中人力物力,划分任务区域,明确责任目标,开展“五清”行动,彻底清除坟边、地边、林边等区域内的各类可燃物,最大限度减小火灾发生几率。三是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各单位要强化与公安机关的协同联动,持续保持严打野外违法用火行为的高压态势,见灰查、见烟罚、成灾抓;同时要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四是全面开展宣传。各单位要继续深化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精心谋划防火宣传活动,着力丰富宣传手段,拓宽受众群体,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森林防灭火工作中来,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关注的良好氛围。五是强化安全教育。积极探索利用交互性VR、AR、大数据等技术赋能科学指挥和安全避险教育培训,通过模拟火场使各级指挥长熟悉掌握专业指挥知识。通过情景还原应急训练,提高森林火灾救援人员实战避险能力。要加强对扑火队员、护林员、防火巡逻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火扑火救火能力水平。

  (四)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以事故为导向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街道、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的部署,迅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盯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燃气、工矿商贸及危化品安全风险点危险源。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交通运输风险防范加大力量,提高见警率,落实重点路口交通高峰时段的安全值守工作,强化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劝导;严格执法,加强“两客一危一重货”等重点车辆安全监管,保持对酒驾醉驾及“三超一疲劳”等严重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强化对“黑大巴”、无证客车、非法从事危险品运输、超载超限货运车辆、泥头车、非法网约车等重点车辆的打击力度;强化整治,“两节三夜”期间,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交通秩序整治,强化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引导管控,及时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培训教育和安全管理,全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二是狠抓消防安全风险管控加强电动自行车充放设施消防安全管理,督促运营商加强充电设施日常管养维护,加强对辖区电动车市场监管,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营销,强化电动车充电巡查力度,检测相关充电设施,普及安全充电常识,确保不发生火情;强化重点区域整治,做好隔离点、医院、疫苗接种场所、核酸检测场所等4类涉疫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强化高层建筑、“三合一”场所、城中村、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定期组织联合检查,集中治理各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确保“生命通道”畅通。

  三是全面加强燃气安全防范。落实燃气管道保护“四个一”工作机制,督促有关工程项目监管部门要把地下管线安全保护“6个100%”、动土作业“一张表”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必查事项,切实履行建设工程监管职责;要严格落实燃气管道保护的属地监管职责,切实督促街道、社区落实“网格一锚定”工作要求,把责任落实到“最后一公里”。其他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责,紧盯大型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以及餐饮等重点场所,组织开展燃气使用场所隐患排查整治。

  四是抓紧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排查。建筑施工历来是岁末年尾事故高发领域,是安全防范的重点。龙华街道花蕾幼儿园“12·12”小散工程亡人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教育局要吸取教训,组织全区各类学校对二次装修、小散工程、零星作业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底数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督促各学校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监管。住建要会同各街道严格落实小散工程“备案+巡查+执法+教育+宣传”的“五位一体”管控措施,提升小散工程安全事故防范能力;住建、建筑工务署、水务、交通等建设部门要加强市管、区管工地的监管力度,尤其是要吸取南山区“12·8”亡人事故教训,强化“危大工程”排查整治,以预防坍塌、高坠和触电事故为重点,持续开展施工安全交叉巡查,重点检查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危大工程等重大风险管控的情况;要利用建设工程智能监管等信息化平台,对关键工程项目进行重点管控,实施视频实时巡查、远程电子执法等手段提高监管效率,着力解决有限的监管力量和不断增加的监管体量之间的矛盾,有效降压建筑施工领域事故。

  五是强化有限空间作业等高危工贸安全监管。11月26日,中山市小榄镇一在建工地化粪池在进行清理作业时发生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这是今年以来全省第4起有限空间较大事故。水务、住建、应急、城管等有关部门及各街道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立即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有限空间安全检查,特别是对涉有限空间事故隐患整改落实“回头看”,严查吸取教训不深刻、风险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有限空间作业“七不”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同时,应急和各街道要加强锂电池、粉尘涉爆、高温熔融等高危工艺安全监管,开展预防机械伤害排查整治工作,制定标准,组织企业自查自改,加大巡查督导和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现场安全管理。

  第六,加强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排查整治。应急部门要组织教育、科创、卫健等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加强危化品排查,推进减量减存工作,严格落实实验室、中间仓、储存柜等重点部位危化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发改要牵头组织天然气、石油输送管道安全专项检查,督促管道企业做好管道巡护和隐患排查,加大违法占压管线行为的治理力度。“两节三夜”期间,城管、公安、应急等部门和各街道要加强协作配合,采取联合执法的措施加大烟花爆竹查禁力度,严格落实禁售、禁放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