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5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分析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2年07月06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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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摘要

  ●1-5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512起,死亡15人,受伤102人,直接经济损失75.38万元。

  ——与前三年均值相比,事故起数上升52.84%,死亡人数上升15.38%,受伤人数上升30.77%;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13.53%,死亡人数上升36.36%,受伤人数上升10.87%。

  ——与全市各区相比,我区死亡人数排名全市第4。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2人,占全区总数80%。

  ●5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08起,死亡6人,受伤26人,直接经济损失14.13万元。

  ——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4.42%,死亡人数增加6人,受伤人数上升30%;与今年4月相比,事故起数上升9.09%,死亡人数上升50%,受伤人数上升13.04%。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4人。

  ●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

  ●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一、2022年1-5月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总体情况

  (一)各类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1-5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512起(注:自2021年起,全市火灾事故起数统计口径与往年有所不同,以往不纳入统计的垃圾、草地冒烟和树叶着火等情况纳入统计,下同),同比增加61起,上升13.52%。死亡15人,同比增加4人,上升36.36%。受伤102人,同比上升10.87%。直接经济损失75.38万元,同比下降28.07%。

  1.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00起,同比增加14起,上升16.28%;死亡12人,同比增加2人,上升20%。受伤92人,同比增加13人,上升9.64%;占全区各类安全事故受伤人数的90.20%。直接经济损失30.15万元,同比上升9.64%。

  2.火灾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403起,同比增加47起,上升13.2%;占全区各类安全事故总量的78.71%。无人死亡,同比持平;无人受伤,同比持平。直接经济损失32.23万元,同比下降52.11%。

  3.工矿商贸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工矿商贸事故3起,同比持平;1人死亡,同比增加1人;受伤3人,同比减少4人。

  4.其他事故(含建筑施工、零星作业等)情况。全区共发生其他事故6起,同比持平;死亡2人,同比增加1人;受伤7人,同比增加1人。其中建筑施工事故4起,死亡1人,受伤6人;其他行业2起,死亡1人,受伤1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险预警情况。1-5月份,全区发布森林火险预警6次,同比减少3次。其中黄色预警3次,同比减少2次;橙色预警2次,同比减少1次;红色预警1次,同比持平。接报森林火警1宗(非林地),同比减少10宗(去年同期11宗,1宗为林区,10均为非林地)。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1-5月份,全区累计平均雨量650.8毫米,较去年同期(185.9毫米)偏多250%,较近5年同期(397.7毫米)偏多64%。共发布预警34次,同比减少4次,其中暴雨预警11次,同比增加6次;其中黄色暴雨预警7次,橙色暴雨预警3次,红色暴雨预警1次,无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

  二、5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总体情况

  (一)各类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5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08起,同比下降4.42%,环比上升9.09%。死亡6人,同比增加6人,环比上升50%。受伤26人,同比上升30%,环比上升13.04%。直接经济损失14.13万元,同比下降20.57%,环比上升23.95%。

  1.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8起,同比上升33.33%,环比上升55.56%。死亡4人,同比增加4人,环比上升33.33%。受伤26人,同比上升36.84%,环比上升23.81%。直接经济损失11.1万元,同比上升158.14%,环比上升143.96%。

  2.火灾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78起,同比下降14.29%,环比持平。无人死亡,同比、环比均持平。无人受伤,同比、环比均持平。直接经济损失3.03万元,同比、环比分别下降13.18%、55.77%。

  3.工矿商贸事故情况。全区未发生工矿商贸事故。

  4.其他事故情况。全区发生其他事故2起,建筑施工、其他事故各1起,同比增加2起,环比持平。死亡2人,同比增加2人,环比增加2人。无人受伤,同比持平,环比减少2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5月份,全区未发布森林火险预警。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5月份,全区月平均雨量351.5毫米,较去年同期(98.4毫米)偏多257%,较近5年同期(183.4毫米)偏多93%。发布各类预警17次,同比减少2次,其中暴雨预警10次,雷电预警7次。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盯事故多发易发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工停产停业整顿,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特别是针对近期国务院安委会综合督导检查发现的加建改建等问题,区规划土地监察局要举一反三,建立辖区违法加建、改建、扩建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长效机制,认真研究解决一批安全生产顽疾,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发生。

  (二)做好新一轮龙舟水防御工作。各街道、各相关部门要统筹抓好下一轮强降雨的防御工作,继续关注自然灾害预测预报预警信息,及时把预警信息发布到各级单位和群众,提高预警的及时性有效性。要紧紧盯住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和危险区域,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拉网式隐患排查整治,并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做好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的梳理汇总。

  (三)加强自建房和违建整治工作。自建房方面,请住建部门牵头加快全区自建房安全风险排查、风险评估等工作进度,落实分级分类管控整治;加强巡查检查,严格落实“四个一”工作要求(检查一张表、一栋一档案、责任一网格、“管控一智慧)。违建整治方面,规划土地监察等部门和各街道要加大违法加改扩建清理力度,对重点违法线索、控停违法建筑、既有违法建筑、商品住房、在建房地产项目、各类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等重点对象开展全覆盖、地毯式系统排查,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加改扩建行为,确保违建“零增量”,消除涉及违法建设的各类安全隐患。

  (四)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交警、交通等部门和各街道要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两客一危一重货”、泥头车等重点车辆安全检查和管理,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毒驾等行为;要落实全区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大事故多发路段、高速公路、大型公路桥梁隧道、客运场站等重点区域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力度,及时消除道路设施安全隐患,合理增设警示提示标志、硬隔离设施。

  (五)加强城市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防等部门和各街道要落实落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针对“城中村”、老旧住宅区、员工集体宿舍、公共娱乐场所、景点景区、养老院、福利机构、“三小场所”、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天面消火栓水压不足或无水、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操作不熟练、不履职的隐患问题。

  (六)强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住建、交通、水务、工务署等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查严控各类建筑施工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强化对起重机械、脚手架等重点部位监管,严厉打击违规操作、无证上岗、夜间施工不规范等行为,进一步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严防高坠、坍塌等事故;要强化脚手架等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全面排查已备案、未备案的存量小散工程,督促社区小区以及物业落实小散工程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七)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防范。住房和建设等部门和各街道要加大餐饮等场所燃气管道改造力度,全力确保2023年12月完成辖区“瓶改管”工作任务并实现“清瓶”目标;要加强燃气管道采购、安装、使用全过程规范指导,确保安全用气;要积极引导群众购买正规燃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黑燃气”行为。

  (八)强化工贸企业和危化品安全防范。应急管理部门和各街道要深入开展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加强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经营、废弃处置全链条安全管理,确保危化品全生命周期安全风险可控。要严格落实《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聚焦粉尘涉爆、高温熔融、涉氨、涉锅炉等高危工艺,加大执法力度,压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