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安全事故预警信息(2021年第21号)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1年06月22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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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警因由】

  2021年6月13日6时40分许,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发生燃气爆炸。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12人死亡、37人重伤,另有部分群众不同程度受伤。目前,现场救援、伤员救治等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中。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立即作出重要指示,湖北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教训深刻!习近平强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增强政治敏锐性,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

  【预警内容】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强化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发生,根据区安全生产事故预警防控制度相关要求,特此发布全区事故预警信息。

  【预警要求】

  一、吸取教训,切实强化燃气行业安全管理

  各部门各街道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使命担当,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迅速采取措施,举一反三,迅速组织开展燃气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把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细抓实,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举一反三,迅速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各相关部门及各街道要坚持底线思维,加强监管,全面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要坚持检查和执法结合,坚持督促和处罚并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一律建档立册、逐条销号,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紧盯不放,确保整改到位。

  请区住房和建设局要发挥牵头统筹作用,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督促燃气供应站、服务点严格落实“逢送必检,入户必检”制度,对不符合用气安全条件且拒不整改的用户不得供气,严把燃气安全入关口,从源头上消除瓶装燃气安全隐患。同时,送气工在瓶装燃气运营起着重要作用,区住房和建设局需严格要求供应站(服务点)对送气工有规范管理,上岗前必须经过相关规定的专业培训,持有上岗证等技术证明,且组织送气工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提高送气工的技术能力以及安全意识,务必落实送气入户时,严格检查胶管、阀门、燃气用具等设施设备,同步向住户宣传用气安全知识。同时,督促燃气使用单位开展用气安全自查自纠,对燃气使用单位开展“拉网式”检查,切实做到“四个严禁”,坚决遏制和减少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

  请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要加大黑煤气的打击力度,组织各街道执法队对燃气事故多发的城中村开展集中清查整治,杜绝黑煤气入楼入户,加快推进城中村管道燃气入楼入户,压缩黑煤气生存空间。

  请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强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抽查餐饮场所是否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督促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餐饮场所进行整改。

  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要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燃气灶具类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以城中村、集贸市场周边五金店列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经销无熄火保护装置的不合格燃气灶具以及无照经营、以次充好、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假冒商标、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着力解决部分重点商品质量不达标、标识标注不规范、存在消费安全隐患等问题,依法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标注、“三无”商品等违法行为。此外,对于凡是发生燃气事故的,市监部门要主动介入调查,全链条打击销售、生产假冒伪劣燃气灶具违法行为。

  请各街道网格部门、各社区工作站加大对居民用户燃气安全巡查力度,发现安全隐患需及时上报。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打击措施,继续对燃气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用严格执法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燃气市场。同时,要扎实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培训,行动中同步开展瓶装燃气安全宣传活动,全面提升用户安全意识和一般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宣教,切实增强燃气安全意识

  各部门各街道要持续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及微信、微博、网站等新媒体,开展安全用气进校园、进家庭、进出租屋等活动,广泛宣传燃气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知识,普及用气安全知识,并及时曝光用户不规范行为以及典型事故案例,营造全社会高度管制和重视燃气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持续提升燃气从业以及燃气用户的燃气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请区住建、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及各街道将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于6月25日前报送至区安委办(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科—郑李佩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