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安全事故预警信息(2021年第28号)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1年08月20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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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警因由】

  7月15日3时30分许,珠海市石景山隧道发生透水事故,造成14人遇难。7月25日上午,珠海金海大桥施工段桥梁发生垮塌导致5名工人落水,截至目前已致2人遇难、3人失联。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地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预警内容】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强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管理,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发生,根据区安全生产事故预警防控制度相关要求,特此发布全区事故预警信息。

  【预警要求】

  一、吸取教训,从严从细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各部门各街道要举一反三,深刻汲取教训,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统筹发展和安全,牢牢盯紧事故多发易发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进行深查、细查、严查,一查到底,实现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本质安全水平新提升,强化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严防各类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迅速行动,全面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一)开展在建地下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住房和建设局、建筑工务署、轨道中心、水务局等部门及各街道要对全区本行业领域所属的全部在建地下工程(含隧道工程)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底数清单,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对下穿水库、江河和附近有水库、江河等在建涉水地下工程按要求检查地质条件,严格落实施工过程中各类安全防范措施,尽可能控制和减少现场施工人数。要对隧道工程等在建地下工程开展重点排查:一是检查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等在建地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情况,二是检查隧道等在建地下工程施工全过程安全管控情况,三是检查隧道等在建地下工程施工应急救援能力情况。

  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省、市工作部署,做到“六个必须”:必须逐一由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做到不漏一处;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强化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管理,及时查清水文地质等情况;必须对施工方案再论证,强化施工过程管控,严格落实施工方案要求;必须加强关键指标的监测监控,确保安全;必须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能力提升,特别是提升自救互救处置能力;必须严格施工现场人员管控,尤其是隧道工程爆破作业点人数。同时,要督促各参建企业坚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管控机制,加强在建隧道盾构施工穿越河道、水库、水利设施的安全管理。

  (二)开展桥梁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加强在建桥梁施工安全防范,全面排查各类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深入开展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突出重点项目、重要部位、危险作业环节等的重大安全风险防范,严格执法检查,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全面排查治理重大风险隐患,督促工程项目各方主体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突出强化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重点领域,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运行等重点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严防严控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要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综合运用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通报约谈、行政处罚等方式,督促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第三方监测等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压实安全生产工作链条。要严格安全监管执法,严肃查处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对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一经发现,绝不姑息。

  三、强化宣教,切实发挥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作用

  区各行业监管部门及各街道要充分运用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案例,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不断厘清安全监管责任,强化事故警示教育,采取专题宣传、事故现场会、警示会等多种形式,确保“一企有事故,万企受教育”,切实发挥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倒逼相关责任主体单位严格履行安全职责,坚决防范遏制同类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