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安全事故预警信息(2021年第30号)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1年09月09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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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警因由】

  8月25日上午,工人刘某到大浪街道佳利工业园进行装修作业。9时许,刘某从梯子坠落到地面,坠落高度1.5米,9时20分左右经120抢救无效死亡。

  8月26日上午,工人梁某到观澜街道飞鸽产业园进行防水作业。9时10分许,梁某从屋面的采光瓦处坠落至地面,坠落高度约8米,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预警内容】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强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管理,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发生,根据区安全生产事故预警防控制度相关要求,特此发布全区事故预警信息。

  【预警要求】

  一、认清形势,全面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事故防范工作

  8月1日至8月26日,全区共发生6起建筑施工、小散工程以及零星作业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形势严峻复杂,特别是近期各类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趋于旺盛,满负荷、超强度生产情况增多,同时,高空作业与摄像头、插座等用电设施安装交织,安全风险叠加,事故防控难度大。各部门、各街道务必认清当前严峻复杂的安全生产形势,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加强建筑工程领域事故防范工作,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精准防控风险,全力压降高坠及触电人员伤亡事故,维护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举一反三,大力开展建筑施工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一)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区住房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城市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及各街道要加强建设工程、小散工程、零星作业现场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作业资质,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高处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个人防护用品使用,脚手架、防护网、防护栏等设施或水平生命线装置搭设,现场作业监护,安全警示标志悬挂等内容,坚决打击无人员监护、无头盔防护、无安全绳保护等“三无高空作业”违法违规行为。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街道要以事故为导向,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有关单位明确涉电维修安全管理责任人,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职责,强化涉电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和安全教育,规范涉电作业流程,严禁违规违章作业。对因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各职能部门要牵头进行调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抓好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各有关部门要采取针对性防范和管控措施,突出抓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重点落实高处作业“五个必须”(1.必须培训持证上岗;2.必须实行作业审批;3.必须做好个人防护;4.必须落实工程措施;5.必须安排专人监护),针对不同作业环节、不同部位、不同专业工种可能面临的脚手架搭拆、高处检修、临边洞口等建筑工程主要危险源,完善各项防护及管理措施,按照规范配备穿戴防护用品装具,确保施工作业安全。督促物业管理行业相关单位和企业在涉电作业过程中严格落实以下“四个必须”(1.进行电工作业的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2.临时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3.必须加强作业过程中的监督监护,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4.必须使用合格的绝缘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品,加强涉电作业持证情况的检查力度,加强对企业电气设备运行、维护、安装等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严禁无证作业、违规作业)。

  三、强化宣教,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

  各部门各街道要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微信、微博等公共媒体宣传渠道,广泛宣传“临时用电四必须”、“高处作业五必须”,张贴高处作业警示海报,督促企业组织全体员工观看典型高处坠落警示教育片,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典型案例,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同时,要加大用电安全教育培训和触电亡人事故警示力度,开展用电安全进校园、进社区、进工厂、进企业活动,全面提升用电企业的安全意识,严防各类触电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