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1年其他人才定向配租住房选房名单及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日期:2022年04月11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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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区2021年其他人才定向配租住房终审结果已于2022年3月1日进行公示。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1年面向龙华区其他人才定向配租住房的通告》(以下简称“配租通告”)的相关要求,现将选房名单及选房签约有关事项予以公示:

  一、选房名单有关事项

  选房名单确定

  终审合格的认租家庭共13户,根据《配租通告》,该13户家庭为选房家庭。

  二、选房签约安排

  (一)选房时间

  选房家庭的选房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下午14:00-15:00。

  具体选房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二)选房地点

  选房地点安排在深圳市民治街道龙塘二路星河传奇三期旁深圳市龙华人才安居有限公司一楼大堂。选房现场不提供停车位,建议各选房家庭绿色出行。

  注意: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选房人员只限1人(其余人员无法进入),且前往现场选房的人员需提供24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者将不予入场,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前往选房现场的选房人员需出示行程码。如14天内的行程码含中高风险地区或带*号,请勿进入选房现场,可委托符合防疫要求的其他人员参与选房。

  (三)选房签约所需证件及材料

序号

情形

所需证件及

1

主申请人到场选房

身份证原件(核验)

2

主申请人不能到场,委托共同申请人到场选房

1.主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及复印件(存档);

3.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2),由区住房和建设局收取(存档)。

3

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不能到场,委托他人到场选房

1.主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及复印件(存档);

3.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2),由区住房和建设局收取(存档)。

4

主申请人处于封控区难以寄送身份证、委托书等材料的,委托他人到场选房

1.主申请人身份证打印件;

2.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及复印件(存档);

3.授权委托书打印件(详见附件2),由区住房和建设局收取(存档);
4.主申请人手持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拍照(拍照指引详见附件4),被委托人提供该照片打印件,由区住房和建设局收取(存档)。

备注:1.特殊家庭携带相关证明原件用于核验2.授权委托书须双方签名且签名处加盖手印

3.无法取得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按第4种情形办理

  三、选房签约流程

  (一)签到等候

  选房人员到达现场后,在签到处核对身份证、签到,按照指引到选房等候区,等待系统叫号。申请人为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失独家庭、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军属的,需提供相关证明证件进行核验签到。

  (二)呼叫验证

  选房人员听到自己的排位号码被呼叫后,到验证处进行身份验证。

  (三)预选房号

  选房人员通过身份验证后,听从工作人员指引,进入预选区选房;在电脑系统中预选房号,最多可预选5个房号。预选时间为5分钟。

  (四)正式选房

  选房者在正选台处,从预选的房号中选定最终意向房源,正选时间为3分钟。

  (五)签约事项

  正选台确定房源后,在合同打印区等候打印《龙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区住房和建设局及承租人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即完成本次选房签约工作。

  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申请人为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失独家庭、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军属且委托共同申请人的,需提供相关证件核验)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选房签约具体服务指引见附件3。

  (六)保证金缴交事项

  申请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前往“保证金缴交窗口”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金额缴交租赁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租赁合同月租金的三倍,请申请人提前准备好充足的资金以备缴交

  租赁保证金缴纳方式:

  1.现场扫描二维码,微信或支付宝转账;

  2.手机网银转账:手机网银转账到合同约定的指定账户。

  (七)办理入住事项

  本次推出的8个项目均为现房,与区住房和建设局完成签订《龙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后,即可前往相应的小区办理入住手续。本次办理入住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均要求清晰无涂改)如下:

  1.提供所有入住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2.提供主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1份(深圳任意银行储蓄卡)

  3.提供委托银行代收费协议书1份(我局选房时发放,乙方签章处请按上主申请人的手印),填写的银行信息必须为所提供银行卡复印件的账号及信息

  4.提供所有入住人两张一寸彩色免冠相片

  5.《龙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复印件2份。

  办理上述项目房源入住时,承租家庭凭区住房和建设局开具的《入住通知书》(原件)、《龙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以及上述个人材料,前往小区物业领取钥匙。

  四、项目租金、物业管理费标准及交付时间

项目名称

户型

套数

基准租金(元/月·㎡)

物业管理费标准(元/月·㎡)

壹成中心

二房二厅(约50㎡)

1

24.2

3.9

二房二厅(约65㎡)

3

保利悦都

二房一厅(约55㎡)

1

22.55

3.33

二房一厅(约65㎡)

1

龙塘居

一房一厅(约35㎡)

1

28

2.9

佳华领域广场

二房二厅(约65㎡)

1

20

3.8

文澜苑

二房二厅(约50㎡)

2

13.35

2.8

华盛峰荟名庭

一房一厅(约50㎡)

2

19.25

3.6

澜汇居

一房一厅(约59㎡)

1

20.35

3

龙光玖誉府

一房(约36㎡)

13

26.91

4.8

  租金标准: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

  五、重要提示

  (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每户入围选房家庭只限1人进入选房现场,其余人员将不予进入,建议老人和小孩不要前往选房现场参与本次现场选房的人员需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绿码证明,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间隔距离。若有发热症状的,请勿前往选房现场,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办理本次选房签约事宜。如选房家庭处于封控区,可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本次选房签约事宜,按上文第4种情形办理。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前往选房现场的选房人员需出示行程码。如14天内的行程码含中高风险地区或带*号,请勿进入选房现场,可委托符合防疫要求的其他人员参与选房。

  (二)选房家庭为申请人为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失独家庭、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军属的,需在选房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进行核验,经核验合格后,方能进行选房。

  (三)房源选完即止,所有房源被选定之后,选房工作完成,后续排位到序的选房家庭可不用到达选房现场,不计入放弃次数。

  (四)户籍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配租面积标准的住房,对应房源选完即止。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参与选房(授权委托书范本详见附件2)。

  合格认租人(家庭)有如下行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对应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

  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排序到位,因无其对应标准面积的房源而未选房的,不视为放弃一次(不计入放弃次数)。

  (五)认租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其他家庭成员为非共同申请人。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六)选房期间,每天将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https://www.szlhq.gov.cn/lhxinqu/zdfwgb/zfztgb/zxgg38/index_11.html)公布剩余房源情况,请关注次日可选的对应配租面积标准的房源情况。

  (七)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如果住房、婚姻、计生或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选房过程中的短信通知只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短信平台或运营商的原因无法发送成功,或因选房家庭手机号码未及时更新、手机信号、短信屏蔽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请家庭密切关注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公告,以正式通知公告为准,及时办理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

  附件:1.2021年龙华区其他人才定向配租住房选房名单及选房排期

  2.授权委托书

  3.选房签约服务指引

  4.手持证件拍照指引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4月11日